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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孟子第三篇下滕文公章句下8

作者:老寒腿7979  於 2025-9-27 09:4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新解孟子|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關鍵詞:孟子

 新解孟子第三篇下滕文公章句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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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孟子》第三篇(下)滕文公章句下

第八章之、——

解析:戴(感激;尊崇,推崇)盈(自滿,驕傲)之曰:「什(多種雜樣)一,去(趨向於)關(交結,關聯,通達;通「貫」:貫穿)市之徵(求,求取),今茲(這,此;同「資」:指錢財)未能;請輕(寬限)之,以待(同「貸」)來(返還)年,然後已,何如?」

孟子曰:「今有人日攘(xiǎng,通「饢」:贈與食物)其鄰之雞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曰:『請損(喪失)之,月攘一雞,以待來年,然後已。』如知其非義,斯(析,劈開)速(通「束」:束縛)已矣,何待來年?」

即自豪於去感恩者問:「幼下對長上多種雜樣之侍奉及供奉乃全部出自忠孝悌貞節烈之好奴才優良品質,其間之施捨恩賜與感恩回報乃趨向於貫通市場買賣原則之供需求取,如果當下買者之錢財不夠支付賣者之貨品,那麼可以請求輕饒寬限還款之時日,以信貸之形式返還東家帶有利息之年成,如此說來那麼後土之禮儀便是廢止人品而重視並實行有關奴才之買賣,奴才便是要擔負畜品而依從動物王者法則吧?」

孟先生講:「事實上主子用施捨恩賜形式以圖感恩回報而佔有奴才作為其私產者乃如同有人每天贈與食物給鄰居所養之雞,或許被告知:『此愛心不合乎君於子之道其仁愛。』該人說:『此乃雞們自願喪失其自身尊嚴而請求被餵養及庇護,我每個月贈予之糧食所摺合之價值乃等同於一隻雞,以信貸之形式返還東家帶有利息之年成,如此說來那麼後土之禮儀便是廢止人品而重視並實行有關奴才之買賣於施捨恩賜之餵養者理所應當是主人。』如果以此施捨恩賜之餵養形式去掌控奴才而作為私產不符合公平正義,那麼便應該劈開這種束縛人類思想之枷鎖且廢止之,那麼感恩回報者又何必以信貸之形式返還東家帶有利息之年成而至效死殉身於忠孝悌貞節烈呢?」

感恩便是還債,

仁愛不是放貸。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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