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論語》七述而16述義說2019-03-01_19點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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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十六)、述義說
解析:《論語》第七篇:述而之——
(十六)、述義說——子曰:「飯(吃飯)疏(疏導;清除阻塞使通暢,疏通)食(食物),飲(喝)水,曲(彎曲)肱(臂膀)而枕(躺著把頭放在上面)之(自己手臂作為枕頭),樂(樂於,主觀願意)亦(也)在(存在,在於)其(這)中(正對上;適於,合於;恰好合上)矣(了)。不(沒有)義(人工製造;人為努力所得)而富(富有;財產)貴(高貴;權力),於(在)我(自我定位)如(好像)浮(漂浮,浮動)雲(雲彩)。」
即先生講:吃飯時如果噎著了,那就喝點水幫助疏通下咽,睡覺時如果身邊沒有枕頭,便可以彎曲自己臂膀墊在頭下當做枕頭;我們之所以樂於做某事,就是因為恰為其用,需要,而恰好可用之;同理,學以致用,其道理也莫過如此了。
沒有通過自身努力而得來之財富及權力,終究和自我定位不相匹配,結果是得而復失,如過眼煙雲一樣,黃粱美夢一場,弄不好還會有負面效應,登高而涉險,或萬劫不復。
恰為其用,在於適時適地,合時宜合地宜;傳統經典、經文教義、歷史知識、先賢學問,其內涵要義、理念高度、精神風範及道法規則皆需要植地生根,與現實情況接軌;學不得法、照本宣科、拿來主義乃至抄襲篡改,那麼知識終歸不屬於你,不能融入你體內成為思想和本領,你也不會心生感悟而提高理論水平和個人修養;所以,無修身問道之過程、無學習領悟之努力,你既便生搬硬套、投機取巧去獲取學位、功名、財富或權力,其與你自身品質之定位也不相配,你也不會做到學以致用,到頭來紙上談兵、照葫蘆畫瓢,那不是濫竽充數嗎?非能力努力所得而得之,那便會無能把持、無力掌管、無以效法、無以對下施仁;其剽竊以用、投機而占,是為不恰,是為無用,其非知識無用,乃人無用也。
人無用,卻自用於高位,慘也!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