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論語》八泰伯1泰天說2019-03-07 19點場
視頻講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1YlbzpWdLQ&list=PLIIlVXhpt_DxGO7gZ5tiDmP3g6yntHig0&index=97&t=1389s
相關文案:
主話題:(一)、泰天說
解析:《論語》第八篇:泰伯之——
泰伯——泰:極,最;平安;伯:爵位第三等;兄弟排行次序為老大;這裡指統歸排行於極頂,安撫黎民社稷,乃君王;或氏族元老,或行業泰斗,或教派始祖;通指主之道,君之道。
(一)、泰天說——子曰:「泰伯(泰伯:人名乃誤讀;指為君之道,為主之道;這裡指君王),其(他們)可(依照,按照)謂(評價)至(到)德(恩惠)也已(太,過)矣(了)。三(一再,多次)以(用,拿;在,於)天(上天,老天爺)下(由高往低,從上到下)讓(把方便或好處給別人;施以恩惠),民(民眾,公眾,老百姓)無(同」毋「:禁止或勸阻)得(達到,適合)而(於是)稱(相配,相稱,相當)焉(語氣助詞)。」
即先生講:有所謂長上者,身居高位乃至君王,他們欣然接受被恭奉之歌功頌德,心安理得、大言不慚去按照那些評價把對下面之仁愛作為恩惠去發行,一點都不自以為過。
他們一而再,把自己比作老天爺,決定下面沉浮興衰甚至生殺大權,如豢養寵物或飼養禽畜一樣,自己是主子,把下面當作牲口或奴才;這種君王,老百姓根本無權效法之,因為根本不配。
人家是神而你是人,神可以肆意妄為,擁有無上權力和無邊法力;神,可以不講人倫、道德、公共秩序與公序良俗;神,可以沒有原則和規範,效法是人與人之間特別是下面人向死鬼和傻子去學習,而神完全遊離於其事外,高高在上;仁愛不過是下面忠孝敬奉其上之代名詞,而上對下,則是恩惠、恩賜,且需要感恩、回報,且需五體投地而一生一世而來生來世。
君王既使做鬼,其神也不能滅,宗廟、牌坊香火不斷,人們叩拜祈福;欲效法之而完全不可能,唯有肝腦塗地、掏心掏肺求神赦免自身罪過,因為是人就有慾望就有過錯乃至就有罪行,自己是改不了了,求神包庇之、縱容之、姑息之。
只要努力效忠,就會成為一個好奴才!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