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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孟子》第四篇(上)離婁章句上
第十二章之、——
解析:孟子曰:「居下位而不獲(奴婢之賤稱)於上,民不可得(通「德」:感恩)而治也。獲於上有道,不信(真實;確實)於友(和順;協助;兩隻獸在一起相聚),弗獲於上矣。信於友有道,事親弗悅,弗信於友矣。悅親有道,反身不誠,不悅於親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其身矣。是故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不誠,未有能動者也。」
即孟先生講:「高位者理當定位於冠禮之下而不是以主子自居把低位者當作奴才,勞動者不適合對領導者感恩也不應該成為被統治之衣冠禽畜。對上自稱為奴者乃其思想被拘囿於臣子之道、小人之道、奴才之道,像兩隻獸在一起相聚一樣乃奴才不會真正和順於被主子馴化調教,對上奸佞諂媚者已經不認為自己是奴才了。主奴關係又確實結交於動物之王道,且事關姦夫淫婦雖彼此親熱卻不是真心喜歡對方,乃二者不是真正之朋友關係了。主奴親密作樂乃互相拘囿於馭人之術與諂媚伎倆,彼此不是真心相待而是以騙術翻身壓制對方,乃二者不是愉悅於雙方親愛之關係了。主奴之獸畜品性又確實都走在互相拘囿且不由自主之道路上,管不了自己者不會明白妥善自主之人品,卻又不誠心認可其動物本質而假以神品加身了。履禮出於主觀故意所誠心認可者,乃等級制度之王法私道;乃臆想先天宿命之真實性,使衣冠者安於動物世界之道理。殉教徒極盡最大之誠意也改變不了其奴才賤命,自虐者從來沒有成功升入仙界之先例;奴才不會心悅誠服於歸順主子,所謂戒欲者也從來沒有能夠活著戒得了慾望之情況。」
主奴衣冠獸畜者似姦夫淫婦顛鸞倒鳳於二等賤人與三等賤人比試高低。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