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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莊子》二十三山木6木死說【一】

作者:老寒腿7979  於 2025-9-18 07:1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新解莊子|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關鍵詞:莊子

新解《莊子》二十三山木6木死說【一】2021-12-5-20-點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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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木死說

解析:《莊子》二十三、山木之、——

(六)木死說——【一】孔子圍於陳(陣)、蔡(殺)之間(閑),七(切斷,淹沒不聞)日不火食。大公任往(送致)吊(dì:善)之曰:「子幾(通「譏」:稽查,查問)死(屍)乎?」曰:「然。」「子惡死乎?」曰:「然。」任曰:「予嘗言不死之道。東海(喻指眾多同類事物之積聚)有鳥焉,其名(形容,稱說)曰意怠(通「怡」:愉悅)。其為鳥也,翂(fēn:翂翂——舒緩之樣子)翂翐(zhì:鳥飛舒遲之樣子,鳥飛翔之樣子)翐,而似無能;引援(拿,執,取)而飛,迫(催促)脅(挾持)而棲(停留),進不敢為前,退不敢為後;食(背棄)不敢先嘗,必取其緒(殘餘,遺留物)。是故其行列不斥(開拓,拓展) ,而(像,如)外(排斥,疏遠)人卒(終,盡)不得害,是以免於患。直木先伐,甘井先竭。子其意者飾知以驚愚,修身以明污(繁難艱苦之事),昭(昭昭——明顯)昭乎如(應當,應該)揭(拿,持)日月而行,故(原本,本來)不免也。昔(從前,往昔;終,終結)吾聞之大成之人曰:『自伐者無功,功成者墮(惰),名成者虧。』孰能去(離開)功與名而還與眾(徒屬)人?道流(品類,等級)而不明居,得(德)行而不名處;純(tún:包裹,捆束)純常常,乃比(齊同,等同)於狂(誑);削跡捐勢,不為功名。是故無責(債)於人,人亦無責焉。至(窒)人不聞,子何喜哉?」

孔子曰:「善(通「膳」:膳食)哉!」辭其交遊(求學,求職,求仕),去其弟子,逃(迴避,躲避)於大澤(通:「釋」:解散,放棄);衣裘褐(貧賤者之著裝,麻袋片,草簾),食杼(shù:櫟lì樹,橡子樹,指橡子)栗;入獸不亂群,入鳥不亂行。鳥獸不惡,而況人乎!

即殉教徒被神鬼迷信之頭腦蛀洞學說圍困於仙班陣列私序當中而使其頭腦被殺滅自主思想意志而成為閑置之擺設,其切斷人類日常活動而至於不穿衣服且不使用工具且不生火做飯。教主以勝任通神者之身份送致善言說:「你在稽查自身行屍走肉之罪過嗎?」那殉教徒回答:「當然。」那通神者再問:「你憎惡自身之行屍走肉所蓄含之慾望嗎?」殉教徒再答:「當然。」勝任通神者說:「我曾經告訴你關於靈魂不死之道理。造物主之所以作為東家主子而積聚眾生乃因其具有神品生殖器,那神品生殖器被稱說叫作心意愉悅之神鳥。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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