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論語》 十鄉黨8——12黨食說【二】2019-03-29 19點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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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案:
主話題:(八——十二)、黨食說【二】
解析:《論語》第十篇:鄉黨之——
(八——十二)、黨食說——(續)
即餐飲是一種文化,也是一種文明,人不應該像禽畜一樣進食而沒有規範;除非在生存面臨危機而身處動蕩顛沛之境遇,一般還是要講究體面。
主食不必滿足於精華精品之營養,過於追求完美之挑剔,會養成偏食習慣,並且只吃細糧或精密加工之食品,也會造成自身胃腸消化功能下降,所謂用進而退廢也;同理,副食菜品,特別是肉類,也不必切得太細,那樣還會損失材料當中很多營養成分;食品如果變質,會在口感上有怪異味道或氣味難聞;魚不新鮮,會在外觀上出現活性衰竭、水分喪失及至敨刺現象,不建議食用;肉類不新鮮,會呈失去彈性、不緊緻及至澥松之狀態,一般也不宜加工食用。
食品之色、香、味,皆乃人體之感觀,不僅僅是營養和充饑,常態之下還是要有文明之品味;形態、顏色之觀感,若令人作嘔或產生邪惡意念者,不吃;氣味如糟粕排泄物者,不吃;做飯做菜過程中,因操作失誤所導致沒有做熟或弄焦糊或沒擇凈沒洗凈者,不吃;飲食無作息規律,不按時按點,不吃;食材來路不正或既食品加工、配料、保質期等令人起疑者,不吃;醬類及其腌製品、調味品,因其經過發酵過程,而發酵工藝本身即有各類細菌滋生,而且食物品質也會發生變化,其糊狀之形態,氤氳之氣味,雜陳之口感,有時與骯髒之物分不清楚,若自感不適合、不需要、不必須、不舒服者,不吃。
副食菜品,特別是肉類,縱然個人喜好多吃,但也不能超過主食之量,畢竟主副有別,人也不是走獸而光吃肉不吃飯。
尤其是喝酒,不應該去估計酒量,不應該以喝醉為準,因為那個臨界點會改變,其隨環境溫度、人之情緒、年齡體質、健康狀態、酒水質量等因素而不可估量,況且人處於臨醉狀態也不太好把握乃至根本無法自拔;酒精本身即興奮劑,撩撥人之慾望,使不自控,酒後亂性,自己管不了自己,心亂身亂而其他皆亂,故不提倡飲酒。買賣之酒,其勾兌與調劑,根本無從考查與甄別,慎用;同理,肉乾及蜜餞果乾等脯類食品,若不明其出處、工藝、原料及輔料,則涉及食品衛生,慎用或不用。
關於忌口,若非身體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必減免有關姜、蔥、蒜、椒等辛辣佐料,清淡口感會影響及削弱人之食慾,而調味品如花之綠葉,會激發主要食材其色香味,起點化、映襯及推舉作用;但其量不可過多,點到為止,佐料即配料,不可喧賓奪主而影響甚至蓋過主材原有之品味。
公開出售或宴請之食品,其案上櫃中所陳列與展示乃恭奉他人之菜品,肉類不宜隔夜,以免蟲鼠叮咬,並且也不新鮮,此缺乏對顧客之尊重,口感原味也不會太好;提供與公眾食用之肉類菜品或零食,一經加工完成推出,便要標註生產日期及保質期,超出保質期多日,便不要再去食用了。
無論是個人吃飯還是集體用餐,都應該精力集中,以免吃進空氣而影響消化,更不要在家庭餐桌上或公共餐廳交談、交流;因為情緒會擾亂食慾,也會傳染他人;同理,臨睡之前也不宜討論話題,過度興奮會難 以入眠,而戴著問題入夢也降低睡眠質量。
雖然餐桌上會時常出現一些湯、粥、羮類糊狀食物,那是為了疏導和疏散胃中食物以利消化,但若是供客人食用者,其糊狀混合物不宜配料摻雜繁瑣而混合不清,令人起疑猜忌;其調味品要適合、適量、適可而止,不宜為追求粥湯之色味而弄巧成拙,簡單、清淡、明了即可。
就餐入席之坐位,還是要有講究;主客有別,男女有別;長上幼下有別;公序良俗還是要遵從;若逢人多場合,主持人還沒有招待得過來,就先不要落座,以免產生誤會而尷尬。
病從口入,味道尊嚴!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