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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十一)、顏粟說
解析:《論語》第十二篇:顏淵之——
(十一)、顏粟說——齊景公(國君)問(問教)政(行政管理)於(向)孔子(先生),孔子對(回應)曰:「君君(君君:君——及物動詞,指長上對幼下行使君子之道,文之道;君——君王;君於君,這裡指君王頭上有君王、君王之自我本我本心乃君王,乃公義大道,乃神佛道主,乃客觀法理)、臣臣(臣臣:臣——及物動詞,指幼下對長上行使臣子之道,奴之道,臣服、聽命、忠於、依賴和仰仗;臣——臣下,大臣;臣於臣;這裡指臣子腳下有臣子、臣子之次心亞心慾望乃臣子,乃私心泥潭,乃奸小惡賴,乃主觀刺激與誘惑)、父父(父父:父——及物動詞,指生物生理基因之輸灌授與,身教表率,綱常垂範,榜樣和楷模;父——親緣直屬長輩;父於父,父親頭上有父親、父親之自我本我本心乃父親,乃人文覺悟基因之灌輸授與,乃文明開明,乃自省自律,乃上行下效)、子子(子子:子——及物動詞,指生物生理基因之承襲受於,學習效仿,原則規範,遵循和奉行;子——親緣直屬晚輩;子於子,兒女腳下有兒女、兒女之次心亞心慾望乃兒女,乃人文覺悟基因之承襲受於,乃與生俱來之劣根性其自私、貪婪、怠惰,乃私心泥潭,乃奸小惡賴,乃主觀刺激與誘惑)。」公(齊景公)曰:「善(妥善;辦好,弄好;熟悉,懂得,領會;擅長,長於)哉(啊)!信(確實;相信,信奉;憑據)如(依照,適合;到,往;如同)君(君王頭上若無公義)不(不是)君(君王),臣(臣下腳下若無私慾)不(不是)臣(臣下),父(父親頭上若無文明開明之人文基因)不(不是)父(父親),子(兒女腳下若無自私、貪婪、怠惰之先天劣根)不(不是)子(兒女),雖(雖然,縱然)有(存在,發生,出現;領有,佔有;指耕種)粟(穀子,指糧食莊稼),吾(我們)得(適合)而(去,到)食(拿東西給人吃,餵養)諸(眾,許多;同」之於「或」之乎」)?」
即齊國君王向先生問教有關行政管理,先生回答:君於君,即君王頭上要有公義大道,自我本心要有君王,自己首先要管得了自己,要尊崇神佛道主與客觀法理,禮於上而仁於下,自省自律而上行下效,方能使君王之德能賢品配於其位;臣於臣,即臣子腳下都有臣子及其次心亞心之私慾,慾望乃奸小惡賴之刺激與誘惑,慾望管不了慾望而臣子管不了臣子而奴才管不了奴才,所以身為臣下者要管好自己及身下之臣下,居於上位而自作主,首先作自身之君王而後再作其臣下之君王,使君子之道一以貫通而上行下效,方使人臣君子之德能賢品配於其位;父於父,即父親頭上有父親,父親之自我本我本心乃父親,乃人文覺悟基因之輸灌授與,乃文明開明、自省自律及上行下效,方能使父親之德能賢品配於其位;子於子,即兒女腳下都有兒女,乃先天劣根之自私貪婪與怠惰,乃次心亞心其慾望之刺激與誘惑,孩童之心管不了自己同樣管不了孩童,所以身為兒女者要接受教育、要受於人文基因之承襲,由懂事到明理再到知禮達義,從而能夠自我修身管好自己及身下之兒女,居於上位而自作主,首先作自身之父親而後再做其兒女之父親,使父親之身教表率、綱常垂範、榜樣和楷模一以貫通而上行下效,方能使人子君子之德能賢品配於其位。
齊王聽罷贊道:很好啊,我懂了!謹遵先生教誨,誠如所言:君王若其頭上無公義則不配君王之位;臣下腳下若無私慾則不是奴才而是下層君王;父親若其頭上無文明開明之人文基因便不配作父親;兒女腳下若無自私、貪婪、怠惰之先天劣根,則不是小孩子而是下層之父親;這好比耕種莊稼,我們雖然適合以仁愛方式去施肥、間苗、除草、灌溉、祛蟲等諸多呵護,卻終不能代替其自我成長,從種子植入泥土,到生根發芽、再到追求陽光雨露其自我自由發展空間,這一切都要自己作主,而且更主要在於植被作物要做其身下水土之主而不使其肆意流失和泛濫,秧苗若不自主,其莖幹如何挺立?那麼同樣,人也是如此,從君王自主到臣下自主,從父親自主再到兒女自主,這才是主己主人主家主業主國主天下其君子之道!
長上於自主而幼下於被主。
自主於長上而被主於幼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