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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莊子》二十四田子方14方刺說

作者:老寒腿7979  於 2025-9-10 06:1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新解莊子|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關鍵詞:莊子

新解《莊子》二十四田子方14方刺說2021-12-30-20-點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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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方刺說

解析:《莊子》二十四、田子方之、——

(十四)、方刺說——遂迎臧丈(杖)人而授之政(統治)。典法無更,偏(翩)令無出。三年,文王觀(視)於國,則列(通「迾」liè:阻止,遮攔)士壞植散群,長官(公有,公共)者不成德,斔(yǔ通「庾」:露天之穀倉,泛指糧倉;積聚,儲積;古容量單位,二斗四升為一庾;弓名;通「瘐」yǔ:瘐死——犯人在獄中因受刑、饑寒或疾病而死)斛(hú量器;指斛形盆缽;糧食計量單位,古代一斛為十斗;古代弓力之計量單位;稱量)不敢入(切合,符合)於四竟(全,滿,周遍;通「境」)。列士壞植散群,則尚同也;長官者不成德,則同務也;斔斛不敢入於四竟,則諸侯無二心也。文王於是焉以為大師,北面而問曰:「政可以及天下乎?」臧丈人昧然而不應,泛然而辭,朝令而夜循,終身無聞。

顏淵問於仲尼曰:「文王其猶(通「猷」:謀划)未邪?又何以夢為乎?"仲尼曰:"默(暗中,私下),汝無言!夫文王盡之也,而又何論剌焉!彼直(值)以循(撫摩;安慰,慰問)斯(通「廝」:卑賤)須(通「需」)也。」

即那文閥遂隨心愿而以私祭形式迎接大神乃在人間用非正常手段獲取權杖而昭示其神授之統治。大神之典範便是法律乃不可更改,統治者翩然之特權便是命令乃不可超出。勞動者及其諸多事業之年成,被文閥視為領地所屬之私產,那文閥雇傭文賊文痞依照動物王者法則去歪曲篡改及冒充冠禮而推行履禮乃遮攔士子自主之人品且破壞人文公祭其繁衍與傳承模式之種子生長形式且離散群體意志之公權力,長上者居於高位或公位卻不成就其責任恤下之仁愛所代表之德能賢品,隱性資產之倉儲與集貿壟斷之計量乃不敢合乎於四方周遍之公序良俗。那履禮遮攔人品破壞社稷離散公心,乃依照動物王者法則而崇尚衣冠獸畜之會同;那身居高位或公位之長上者不成就自主恤下之品德,乃依照動物王者法則而類同事務於進化和演變模式之吃食滅絕形式;其產權物權財權等主權以隱性資本形式運作於行業之壟斷乃沒有膽量去切合四方八境之公序公責,乃依照動物王者法則而諸多神奴兼俗主及大奴才兼二主子者不該懷有獸畜品性或神俗成色其兩種慾望亞心次心而導致其互競相殺於死向。那文閥自以為是乃用動物冒充大神去師法人類,其衣冠神鬼原本是獸畜品性者而處於坐北朝南之下位卻質問居於雍也上位之人類:「治國理政乃適合依照勞動者大眾之公權力而推及自主恤下之人品嗎?」王權神授者乃在人間用非正常手段獲取權杖而實屬於野蠻愚昧之土匪加騙子乃不會響應人類社會之公序良俗,衣冠神獸鬼畜之慾望亞心次心以情感之條件反射形式泛濫而辭卻自我本我本心之道理貫通性,那文閥因秉承私禮迷信而在道理上行不通於是乎早晨發布命令而晚上便遁失功效,土匪即使變成騙子也會終其一生而沒有自主恤下之賢品名望。

臉皮厚者問教於子君修身者:「那文閥在謀划推行私禮迷信之時乃尚未知曉那是妖異怪戾之事嗎?還為何用寡婦所做之夢充當依據呢?」子君修身者講:「鰥寡孤獨者私下通姦且斷子絕孫者暗中通神,你不要言及其隱私!那文閥因服勞役於縱慾而顏面盡失,而又何必討論其苟且齷齪之事去諷刺之呢!那男女苟合之事亦如土匪與騙子之勾結而互相實現或體現其各自之價值乃用撫摩及安慰心靈之方式去滿足卑賤需求於自欺欺人或騙子騙騙子。」

冠上履下乃不是指有冠無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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