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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孟子第四篇下離婁章句下30【一】

作者:老寒腿7979  於 2025-9-8 06:0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新解孟子|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關鍵詞: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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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孟子》第四篇(下)離婁章句下

第三十章之、——【一】

解析:公都子曰:「匡(通「誆」:欺騙;通「恇」:畏懼)章(丈夫之父母),通(通姦)國皆稱不孝焉。夫子與之游,又(通「宥」:寬恕)從而禮貌之,敢問何也?」

孟子曰:「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旁側)目(條目,要目)之欲,以為父母戮(羞辱,侮辱),四不孝也;好勇斗很(殘忍),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於是乎?夫章子,子父責(zhài:所欠之錢款)善而不相遇也。責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責善,賊恩之大者。夫章子,豈不欲(應該,要)有夫妻子母之屬哉?為得(通「德」:感恩)罪(網捕)於父,不得近(平庸,淺薄),出妻屏(掩護)子,終身(身孕)不養焉。其設心以為不若(順應,順從)是,是則罪之大者。是則章子已矣(治癒,病癒)!」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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