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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論語》十三子路23路和說【二】

作者:老寒腿7979  於 2025-9-6 08:5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新解論語|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關鍵詞:論語, 孔子

新解《論語》十三子路23路和說【二】2019-05-04_19點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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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二十三)、路和說【二】

解析:《論語》第十三篇:子路之——

(二十三)、 路和說——(續)

唯一乃主,主其道義也;道義者,公禮也,乃公義公權公理公道,乃自我本我本心,乃客觀法理、天之大勢與民心所向,乃神佛道主一以貫通也。

相反,小人之道,乃小於人、使人小之長上對幼下施以馴化調教,其體現於類同及爭鬥,天人相殺、水土相殺、陰陽相殺、古今相殺、學用相殺、知行相殺、身心相殺、百教相殺、萬法相殺、諸道相殺,其殺者必同,同者必化,化者必破,破者必壞,壞者必毀,毀者必紛亂也。

紛亂乃奴,奴其慾望也;慾望者,私心也,乃自私貪婪怠惰狹隘,乃刺激誘惑排泄,乃主觀私禮、人之劣根與亞心次心趨向,乃奸小惡賴亂於獨裁也。

君子奉公,普降甘霖而仁懷蒼生;小人信私,獨拱巒嶂而層級貴賤;萬物萬事皆興於公而衰於私,存於合而亡於分,生於和而殺於同。

男女有別而可互補結緣,買賣各需而能互通有無;君子主義和平,提倡天下一統,奉行百教歸一、萬法歸一;推行自作主而各主一以貫通;小人喜好爭伐,蠱惑百姓相拼,迷信獨教排它、私禮繁縟,強權作人主而眾奴亂於割據。

君子和同,和於同,使同和;小人同和,同於和,使和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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