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論語》十五衛靈公9公仁說2019-05-14_19點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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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九)、 公仁說
解析:《論語》第十五篇:衛靈公之——
(九)、 公仁說——子曰:「志(稱輕重、量長短多少,辨別上下位置;記,文字記錄,記號;非指志向,志願)士(士人,士子,人之美稱;臉面,體面,德能賢品之表現)仁(長上對幼下之關愛效法)人(下面人,居於下位者,幼下),無(不)求(追求,探求;請求,要求;需求,需要)生(生長,生存,生活;生計;生命;生命力,活力)以(因,在,於)害(患上,發生疾病;發生不安之情緒)仁(臣子之道、小人之道、奴才之道以忠孝悌貞冒充上對下之仁愛;指假仁假義及愚忠愚孝愚悌愚貞愚節和愚烈),有(又)殺(戰鬥;削弱,消除;使人或動物失去生命,殺死)身(身體;生命;自己,本身)以(依)成(成全;成為,變成)仁(假冒之仁)。」
即先生講:士,乃士人、士子,乃人之美稱,乃人文社會有關文明開明之覺悟,乃為人之臉面、體面乃德能賢品之表現;然而,對於「士」之定義需要定位準確,不要以所謂志向、志願之虛名去綁架他人,而要稱輕重、量長短多少,要辨別上下位置,不可被奸小惡賴冠以名頭稱號,其有關「志士」之記號、記載有可能是牲畜身上之僵繩套帶或瘋子頭上之魔咒;主子都是千方百計讓奴才去信仰仁愛,顛倒仁愛於原本乃上對下之方位,讓下面對上面去仁,其所假冒之仁愛包括忠孝悌貞節烈等臣子、小人、奴才之心,從而導致愚忠愚孝愚悌愚貞愚節和愚烈。
假冒之仁愛,會使奴才像患病一樣,喪失其生命原有之活力,不追求自我生存價值及生活之意義,把身體、生命及所有一切全部都交付於其主子,聽任主子奴役和處置。
假冒之仁愛,甚至可能把下面人騙得如同中了邪魔法術一般,主動自殺或心甘情願去替主子賣命及殺人,其痴瘋當中,就為了去實現和成全那個所謂之、假冒之、上下顛倒之、原本不存在之、志向志願之、被臉面被體面之、被冠以名頭稱號之、被記載傳世之錯誤仁愛。
殉教徒之迷信,皆在於自身定位不準;仁愛乃上對下之體恤,下面人其叩拜之心焉能成仁?人對禽獸之馴化與調教,不應成為人文社會中人對人之手段,而觀其欺下凌弱之教化,其自身又與野獸何異?
居於長上者,乃奉公禮、克己欲、仁幼下、制禽獸也!
居於幼下者,乃反私禮、護人格、學長上、抗強權也!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