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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論語十五衛靈公36公讓說

作者:老寒腿7979  於 2025-9-1 08:5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新解論語|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關鍵詞:論語, 孔子

新解論語十五衛靈公36公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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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公讓說

解析:《論語》第十五篇:衛靈公之——

(三十六)、公讓說——子曰:「當(擔任,充當;承當,承受;掌管,主持;頂端;相稱;應當;面對著,向著;正在;合宜,合適;抵得上;作為,當做;以為;認為)仁(仁愛;指長上對幼下施以關愛和體恤),不讓(把方便或好處給別人;請人接受招待;指謙讓,讓位)於(在,對於)師(老師,榜樣,表率;指長上對幼下之效法;授非受)。」

即先生講:當仁者,乃君於子之道也;乃居於長上者對其直接幼下施以關愛體恤之效法,乃在其位而守其公而擔其責也;然而其前提是必須在其位,如果地位上下顛倒或居於上位者其讓位於下,那麼所謂為師者其表率之效法便會淪為臣子之道、小人之道、奴才之道、禽畜禽獸之道;如果上面跟下面學、文明效仿野蠻、覺悟順從愚昧和迷信,那便不符合人類發展之總體趨向。

文賊文痞慣於施展篡改之伎倆,其偷換概念、上下顛倒、本末倒置,或者是讓下面人去仁愛、去死忠、去孝順、去愚悌愚貞愚節愚烈;或者是把君子當傻子,在其不身處於長上之高位情況下而對下面施以仁愛,甚至把君子主動放棄所居之高位作為對下仁愛之表現,更甚者,讓上面人跟下面去學,以野蠻和愚昧為師,放縱慾望並以「本真、自由和解放」之所謂人性而標榜之、宣揚之、蠱惑之、離間之、禍害之;此類文賊文痞往往打著突破現實局限之所謂人文理念旗號,以其所謂革命性和鬥爭性攻擊人類文明成果;其手段是先把人類定位於禽畜而後全都向禽獸去學習,等到把局面搞亂之後,大家皆淪落於動物世界當中時,他再按照弱肉強食之動物法則使自己高居於主子地位而再去把下面人施以馴化和調教使其再次成為禽獸之奴才;其特點是公禮以私禮為師、理性向感性學習、後天人文聽命於先天劣根,此類偽專家學者之狐狸尾巴在於要麼把人變成奴才禽畜而要麼慫恿公眾努力釋放肉慾爭當主子禽獸;總之其主導方向便是反公義反文明反人類!

仁者必須居於高位,高位者授仁而非受仁!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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