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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莊子二十七徐無鬼14鬼朋說

作者:老寒腿7979  於 2025-8-12 18:4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新解莊子|通用分類:原創文學

關鍵詞: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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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鬼朋說

解析:《莊子》二十七、徐無鬼之——

(十四)、鬼朋說——公曰:「然則孰可?」對曰:「勿(粗;粗略,大概;不該)已,則隰(xí低濕之地方;新開墾之田地;邊,水邊)朋可。其為人也,上忘(妄)而下【不】畔(界限;限制;通「叛」),愧(以……為恥,認為恥辱)不若(比及,趕上)黃(嬰幼兒)帝,而哀不己若者。以德分人謂之聖(通達事理),以財分人謂之賢(好,善;勞苦)。以賢臨(面對)人,未有得(感恩)人者也;以賢下人,未有不得(感恩)人者也。其於國有(囿)不聞(傳告)也,其於家有不見也。勿已,則隰朋可。」

即那盤桓傲慢之大主子問:「然而依照主權歸屬之原則乃哪個大主子會許可把權柄拱手讓人?」那大奴才兼二主子者對答:「主權只能是粗略大概歸屬於大主子自己掌管而不該重視並實行越級管理之方式,依照王法等級制度其以奴治奴或以夷治夷之原則乃如同田地之拓墾、水火之蔓延、生物之繁殖一樣乃大主子應該許可與之朋鄰之大奴才握有二主子之權柄。二主子充當次等下級之主人,上級大主子之所以妄自獨裁攬權而對其下級二主子限制權力以使之不背叛,乃因為爹主子之權力比不上兒主子之權力而引以為恥,持有爺權者悲哀自己比不上那持有父權者。用直接相對之恩德主權去劃分各層級之主人乃叫作大主子之通達事理,用直接相對之財產主權去劃分各層級之主人乃叫作大主子之勞苦美善。大主子用勞苦美善面對其身下各層級之小主人,其不享有下面隔層越級之小主人之感恩回報;上級主人用勞苦美善對待其下級之主人,乃下級之主人沒有不對其上級主人感恩戴德者。在主權領地之層級拘囿當中乃不傳告間接管轄之命令,在私家氏族之輩份佔有當中乃不顯現孫子對爺爺之孝敬。爺爺不要重視孫子之孝道及對其實行主權之管理,乃依照主權專屬之原則而許可兒子所拓墾之田地領土與爹之領地朋鄰。」

領地權屬之各層朋鄰便也是各級瓜分。

偽善常現於有人莫名其妙友善待你乃要麼是將要有求於你而要麼是將要做出對不起你之事。

王法等級制度之所謂層級統轄亦常現於偽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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