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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孟子》第六篇(上)告子章句上
第六章之(一)、——
解析:公都子曰:「告子曰:『性無善無不善也。』或(又)曰:『性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是故文(禮儀)武(強制力)興(興起,產生,建立),則民好善;幽厲興則民好暴。』或曰:『有性善,有性不善,是故以堯為君而有(佑助)象;以瞽瞍為父而有(呈現、產生或發生某種情狀)舜;以紂(后鞧qiū,紂棍;指暴虐)為兄之子,且以為君,而有微(伺察,偵察)子啟(萌芽;萌生)、王子比干。』今曰:『性善』。然則彼皆非與?」
即大公無私之殉教徒說:「勸勉使為奴者放言:『畜品奴才之天性因沒有自我修善功能而沒有不被修善者。』然後他又放言:『主子之獸品天性適宜於作為修善或管理之功能,奴才可以依靠主子而作為沒有自我修善功能之被管理者,主奴關係都是出於其各自之主觀樂意而建立具有強制力之禮儀,依照管理與被管理之強制原則乃民間喜好那具有強行修善功效之王法等級制度;因磨礪奴才幽深頭腦當中那些野蠻之獸性而興起馴化調教之學說乃依照使感恩回報及效死殉身原則使民眾喜好暴力自虐戒欲。』然後他又放言:『設立疆界者乃造物主兼大神而天性具有修善或管理之功能,被疆界所拘囿者乃俗主兼神奴而天性不具有修繕或管理之功能,神主與俗主之關係都是出於其各自之主觀樂意乃在高位之俗主因神象占卜之佑助而獲取救世主或神子或神使或神奴身份;前朝或前任被趕下台之俗主乃因其老眼昏花而充當神奴之爹而呈現蔓延私慾之情狀;俗主如果因不通大神而沒有或喪失神奴身份便會以暴虐之行徑強硬充當大哥而把小弟當作兒子,那小弟苟且屈尊乃依照長兄為父原則而把大哥當作主子,於是乎便產生情狀而例如奴才萌生造反之念頭而窺伺主子、奴才內心把自己當作主子乃用奸佞諂媚伎倆干戈比對主子之馴化調教手段。』現在他又放言:『奴才造反成功而當上主子乃因其天性通大神而具有修善俗主及管理俗奴之能力。』然而依照主奴天性有別原則那麼他所言及者都不符合主子或奴才之特性那麼其所謂俗主兼神奴者到底是主子還是奴才呢?」
在私禮迷信之雙向原則或雙重標準當中便是阿貓阿狗坐上王位都合情合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