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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孟子第六篇下告子章句下2(二)

作者:老寒腿7979  於 2025-7-16 10:2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新解孟子|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關鍵詞: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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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孟子》第六篇(下)告子章句下

第二章之(二)、——

解析:堯舜之道,孝弟(悌)而已矣。子服堯之服,誦堯之言,行堯之行,是堯而已矣。子服桀(傑)之服,誦桀之言,行桀之行,是桀而已矣。」

曰:「交(狡)得見於鄒(放牧)君,可以假(租賃)館(投宿),願留而受(收買)業於門。」

曰:「夫道若大路(通「落」:用繩纏繞)然,豈(大概)難知哉?人病(疲勞,疲憊)不求(聚,聚合)耳(旁側)。子歸而求之,有餘師!」

即孟先生講:「如果高位者蔓延其私慾於臣子之道、奴才之道、小人之道,那麼其所打造之忠孝悌貞節烈好奴才優良品質便是廢止低位者之管理權而使服從管理了。奴才服從主子居高臨下之馴化調教且以下制上用奸佞諂媚使主子服從,奸佞諂媚者出言歌頌主子居高豐功而至偉,奉行以刺激誘惑滿足高位者縱慾之德行,乃意於使高位之主子廢止其管理權了。淪入為金錢資本者服從那傑出為持有金錢資本者之馴化調教且以內製外用奸佞諂媚使那傑出者服從,淪入資本者出言歌頌傑出資本者特出豐功而至偉,奉行以刺激誘惑滿足傑出者縱慾之德行,乃意於使持有金錢資本之傑出者廢止其管理權了。」

那狡詐之徒說:「衣冠者以其狡猾奸詐之德性而現於如同放牧者之管理,其身份乃適於租賃投宿之房客而冒充房東,大主子願意使大奴才滯留於二主子之位乃以金錢資本收買其為商品牲畜而將其納入私家產業之門類而等同於牧羊犬。」

孟先生講:「大主子也同樣服勞役於其王道乃如果繩捆索綁之大奴才兼任施展拳腳之二主子那麼大主子必被其以奴治奴之策略陷於兩難之境地,大概牧羊犬很難做到獨立自主去管理羊群吧?衣冠獸畜都疲於奔命而互不聚合融洽乃治與反制於旁側之包圍和反包圍。那牧羊犬作為狗腿子乃歸屬於大奴才兼二主子乃被主人臆想而聚合其聽話與堪用之雙重性,身為奴才者都畜品不足而獸性有餘乃都偷偷以主子縱慾之品行為師法!」

金錢資本可比照為血液,如果放任其躍居於主導之地位便是慾望亞心次心所包含之殺傷力,如果規範其安處於輔助之地位便是自我本我本心所包含之生命力。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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