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新解論語十三子路7路魯說8路苟說

作者:老寒腿7979  於 2025-7-2 08:0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新解論語|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關鍵詞:論語, 孔子

視頻講座:

         



相關文案:

主話題:路魯說

解析:《論語》十三、子路之、——

(七)、路魯說——子曰:「魯(遲鈍笨拙)衛(驢)之政(統治),兄弟(第,悌)也。」

即先生講:「宣揚私禮迷信之統治者似遲鈍笨拙之蠢驢,在等級履制之門第當中乃兄權夫權父權母權祖權王權神權鬼權互相排擠傾軋及爭鬥而現於小弟有權即為大哥且大哥沒權便是小弟。」

在信奉主權至上之蠢驢眼界當中乃有錢便是爹或有奶便是娘。

——(完)

主話題:路苟說

解析:《論語》十三、子路之、——

(八)、路苟說——子謂(評論)衛(驢)公(丈夫之父親)子荊(妻子):「善居(占,佔有)室(妻子)。始有,曰:『苟(隨便)合(投契)矣。』少(幼小)有,曰:『苟完矣。』富有,曰:『苟美矣。』」

即兒子兼丈夫者評論其爹與其妻似蠢驢苟合成奸生子之關係:「兒子之夫權佔有妻子乃理所應當親善主權而歸屬於父權。丈夫以買賣婚姻之方式開始佔有妻子之人權,乃叫作:『隨便商貿之契合了。』然後那妻子以母權佔有幼小之子嗣再被其夫權所佔有而形成父權,乃叫作:『主權隨便連帶關係之完善了。』由那主權之連帶關係推及到形式豐富之買賣、割讓、賜予、奪取等佔有財貨之途徑,乃叫作:『主權美善於隨便處置人權了。』」

如果主權至上那麼阿貓阿狗有權也能作主且現於動物王者法則當中有關主權之互競相殺。

——(完)


評論 (0 個評論)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23 00:56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