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新解論語十四憲問6憲仁說7憲勿說8憲命說10憲無說

作者:老寒腿7979  於 2025-6-17 14:1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新解論語|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關鍵詞:論語, 孔子

新解論語十四憲問6憲仁說7憲勿說8憲命說10憲無說

視頻講座:

         




相關文案:

主話題:憲仁說

解析:《論語》十四、憲問之、——

(六)、憲仁說——子曰:「君(主)子(奴)而不仁者有(囿)矣夫!未(不曾)有小(低微,下等)人而仁者也!」

即先生講:「主子不可能做到賜恩施寵幸驕且奴才也不可能做到忠孝悌貞節烈乃主子用施捨恩賜之放貸形式佔有及拘囿奴才使服勞役於感恩回報了!不曾有低微下等之衣冠神獸鬼畜者做到仁愛義理制信其自主恤下之人類士子儀型!」

孽生者收買寄生者而互吃。

——(完)



主話題:憲勿說

解析:《論語》十四、憲問之、——

(七)、憲勿說——子曰:「愛之,能勿(不)勞乎?忠焉,能勿誨(引誘)乎?」

即先生講:「主子愛惜奴才如同主人對待其活物私產,主子可能不馴化調教奴才使勞苦於效死殉身嗎?奴才忠於主子似乎淫婦對待其財主姦夫,奴才可能不奸佞諂媚主子使追逐刺激誘惑而淪陷於膨脹排泄嗎?」

孽生者酷愛縱慾,

寄生者忠誠助泄。

——(完)



主話題:憲命說

解析:《論語》十四、憲問之、——

(八)、憲命說——子曰:「為(衛)命,裨(pí輔貳,輔佐;附屬;bì增益,補益;補充完整)諶(chén相信;確實,的確)草創之,世(繼承)叔(拾取)討(尋覓)論之,行人子(學說)羽(羽化——蛻化)修(設置)飾(洗刷)之,東(東家,主人)裡子產潤色(表現)之。」

即先生講:「王法等級制度乃武閥土匪因衛護其主權而命名,文閥騙子因附屬於主權且相信騙術之功效而起草創立各種繁文縟節,新主子繼承舊主子之王位且拾取其騙術乃尋覓可行之方案以論證其篡位奪權之合理合法性,大主子在人類社會施行私禮迷信之學說以羽化其神品仙性且設置其特權及洗刷其獸畜品性,小主子在鄉里民間踐行動物王法之學說以出產其鬼品妖性且滋潤其實權及表現其富貴品性。」

大小貴族虎狼斗,

新舊主子黑吃黑。

——(完)



主話題:憲無說

解析:《論語》十四、憲問之、——

(十)、憲無說——子曰:「貧(缺少)而無(不該)怨難,富(多有)而無驕易。」

即先生講:「衣冠獸畜者因缺少自主之性能而不該在人類社會怨恨其難以立足,裝神弄鬼者雖多有不自主之獵捕拾掠性能卻不該在動物世界驕狂其易於生存。」

人類社會有獸畜,

動物世界無神仙。

——(完)


評論 (0 個評論)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18 17:19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