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話題:雄雉
解析:《詩經》一、國風(三)、邶風之、——
33、雄雉——雄雉(zhì城牆)於飛(高)【霸】,泄(散發,混雜)泄其羽(旌旗)【王】。
我(自己)之懷(歸附;來,至)矣【邦】,自(原本)詒(dài欺騙)伊(那)阻【內】。
雄雉於飛【霸】,下(攻克)上(升登)其音(語言文辭)【檄xí】。
展矣君(主)子(奴)【競】,實(事實,實際)勞(愁苦)我(自己)心【敵】。
瞻(察視)彼日月【履】,悠(遠,長;憂思)悠我思(心情)【繼】。
道(說,講述)之雲(說)遠【人】,曷(遏è:遏制)雲能來【騙】。
百(勉勵)爾(邇:近)君(主)子(奴)【眾】,不知(主管)德行【異】。
不忮(zhì忌恨)不求(責求,苟求)【兼】,何(荷hè:肩負)用(執政,當權)不臧(zāng贓)【神】。
即城牆威嚴雄偉於高位權霸,旌旗混雜散發出王者獵獵風範。
大主子自認為萬邦帶民來歸,等級制度原本是那內鬥互阻之欺騙。
城牆威嚴雄偉於高位權霸,攻下堡壘且登上王位乃造反檄文之語言文辭。
主子奴才各施展其馴化調教手段與奸佞諂媚伎倆於互競相殺,實際上無論是孽生者獸品畜性還是寄生者畜品獸性乃都愁苦於其內心之自我矛盾或敵對。
察視姦夫淫婦或日或月變換性交對象之情狀而比照那多主多奴之履制,自私貪占者之心情必長憂於後繼無人。
道神鬼或說獸畜乃本該是遠離人際之笑話,社會公序乃遏制能說會道者前來行騙。
主子奴才互相勉勵乃組成犯罪團伙而淺近於社會大眾,其不自主之品德行徑有異於自主勞動者。
大奴才不忌恨二主子且二主子不責求大奴才乃因其身兼二職,大主子肩負神奴之身份而執政當權於供奉神主乃不算是貪贓枉法。
獸王領地之直接管理模式在治國理政當中行不通。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