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首都9月2日凌晨,中國遊客曾氏一家三口究竟經歷了什麼樣的遭遇。在網路鋪天蓋地的新聞報道之下,事件的討論被意識形態衝突甚至是種族主義言論所代替,真相卻越來越被模糊淡化。這不是尼羅河考察事物的方法。尼羅河的方法是挖掘事實,還原真相。真相一旦被還原,正義就會自動在真相中顯露。
瑞典特別檢查官Mats Ericsson對事件的結論是
There was no crime on the part of the police. The police have the right to remove someone from one place to another, and it is an extremely common and standardized police procedure to do so, and in this case。
通過瑞典媒體Aftonbladet,檢查官Mats Ericsson對這段時間發生的事情有一個非常簡單的描述。
The police's incident report, as Aftonbladet noted, reveals that two people from the family should have stayed in a sofa at the hotel and "refused to go" around 01.45. About 25 minutes later, police took a decision to remove the family. In the same way, tourists dropped to the ground to also start screaming for human rights, according to the incident report, as also depicted in the films published by Aftonbladet.
After the three people were taken care of, the police patrol drove the family to the forest cemetery subway station, which is 7 kilometers from the hotel. As I know, it is a very common place for Stockholm police when removing someone from the center. It is entirely odramatic, says Mats Ericsson.
遺憾的是檢查官Mats Ericsson 省略了很多重要細節。比如,警察是如何將曾家老人從沙發上弄到地上的。曾家老人在沙發上的意識狀態如何,被兩名警察輕輕放到旅舍外面人行道上的意識狀態又是如何。關於曾某人在旅店外的尖叫,曾家兒子尖叫「瑞典警察殺人了。」還是「這就是殺人。」(如果有能力正確理解英語的話)。有多少輛警車什麼時間出發將他們帶離旅店。在警車上,警察有沒有對曾家三人有過盤問,威脅或者毆打。
檢查官之所以敢於把所有這些細節一筆抹掉,就是因為他認定中國人手裡沒有證據。旅店前廳沒有視頻監控,警車內也沒有視頻監控。所以只要是不被人看見的事情都可以說成是曾家人的一面之詞。但是真相必須是事實的全部。如果瑞典檢查官僅僅告訴人民他願意告訴的事實,肯定不是完整的真相。
從檢查官的說法來看,警察把曾家三人送到的地方是距離旅店7公里的「林地公墓地鐵站」,這是當地警察處理搗亂分子的標準操作。雖然他沒有直接說出來,但是明顯是在告訴公眾,除此之外警察任何其他意圖和其他舉措。但是有一個簡單的證據說明檢查官很可能是在當眾撒謊。那就是曾先生的手機。他到達林地公墓用手機查看自己所在位置的時候。手機顯示的時間是2:41。
我們再次梳理一遍事件的時間節點。根據檢查官援引的警察報告,警察到達旅店的時間是一點四十三分。25分鐘之後,警察開始採取行動。最基本的理解是警察把曾家三人從旅店中趕出。也就是兩名女警察曾老人拖出酒店是兩點零八分。但是,關於後續的時間點在檢查官的陳述里就消失了。沒有提到警車什麼時間從旅店開出,也沒有提到警車什麼時間到達檢查官認定的目的地「林地公墓地鐵站」。
媒體報道曾某的敘述是這樣的,他本人配合警察的驅離自行走出酒店,然後他看到父親被抬出去,母親也從旅店出來,並哭著給躺在地上、已經有些意識不清的曾先生父親喂葯。幾分鐘后,武裝警車趕到,警察先搶走他的手機,然後他和父母被分別架上三輛警車。根據曾某所訴,警車行駛大約半個小時在一個路口急停把他們推下車揚長而去。
從兩點零八分行動開始,到兩點四十一分,曾某在林地公墓用手機尋找自己的位置。可以證明警車的行駛路線不是從旅舍直接到達林地公墓,期間經過的時間也不是十分鐘。曾某所說的警車行駛時間半小時,並據此以為公墓距離市區幾十公里完全是合理的。
關於警車開出和到達的準確時間,有很多證據可以相互佐證。在旅館外有很多目擊者,其中還有人拍攝了視頻。曾某人自己也拍攝了視頻。到達公墓時即刻留下了照片證據。其中有一張照片上警察還沒有離去。這些影像證據都可以顯示拍攝的精確時間。警察方面的證據包括警車的GPS行駛路線和警察內警察之間的對話錄音。
如果警車經過半個小時幾十公里的行使才到達離出發點七公里的「林地公墓」這個事實得到法庭確認,檢查官就必須說明警察最初的動機,以及在這個時間和這個路段上警車裡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從谷歌地圖衛星圖片顯示,距離林地公墓向東和東南方向十公里之內就是大片的森林和湖泊。警察的最初目的非常可能如曾某所言,他們是要把曾家三口送進森林喂狼。半路上意外發現曾老人已經昏迷經過心外扣擊后蘇醒,害怕人死在他們車上才掉轉車頭把曾家三口扔在林地公墓。
涉事酒店倫敦總部發表談話:「我們公司始終將客人的健康和安全放在第一位,曾先生一家也是我們的顧客。我們對曾先生一家在瑞典的遭遇表示難過,希望同各方一道還原當晚事件全貌。」。如果他們真的希望還原真相,起碼應該告訴公眾,沒有監控視頻是不是這家連鎖店的統一規範還是涉事旅店自行其是。或者真實情況恰恰相反。
瑞典檢方將把案件提交給更高級別的檢察官來做獨立評估。鑒於檢查官Mats Ericsson 隱瞞重要案情事實,甚至公然提供虛假證詞。尼羅河不相信瑞典王國有任何權威機構會去公正地調查事件真相。瑞典檢查官與警察已經相互勾結成為利益集團,更高級別的檢查官只會更加完美地偽造或者銷毀證據。如果中國方面掌握確實證據,應該向歐洲人權法庭或者歐洲聯盟法院投訴瑞典國家司法機構執法犯法侵犯基本人權的罪惡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