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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投毒案——野三坡之吳今玉碎

作者:尼羅河水天上來  於 2016-1-17 23:4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清華投毒案——野三坡之吳今玉碎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誌銘
看吧,在那鍍金的天空中
飄浮著死難者彎曲的倒影

——北島《回答》


吳今本來的名字是瑾,意思是美玉。1989年4月1日,吳今和同學們去野三坡春遊就再也沒有回來。關於吳今的神秘死亡,官方的結論是死於意外。但是究竟是死於什麼樣的意外,又是如何死於意外。從來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

於是圍繞吳今之死就出現了兩種觀點。一種是堅決相信意外死亡。另一種是認為其中必然有鬼。比如前者說沒有證據表明不是死於意外。馬上就有人駁斥說你們有什麼證據證明是意外。有人說從懸崖上掉下來摔死的人就是那個樣子。馬上就有人問從懸崖上掉下來摔死的人是個什麼樣子。(出自新浪霧海晨曦的博客)

然而人民之間相互追問證據是沒有意義的。北京警方從未公布過與吳今死亡有關的任何證據。甚至連吳今的父母知道多少證據都是一個問題。他們除了接受吳今死亡是意外,關於「意外」的證據,他們沒有對外界說過一個字。所以吳今之死事實上已經成為了中國社會的最高機密。我們只能從關於吳今死亡的文章之中去查考真相。

關於吳今之死的文章大概可以分為兩個版本。第一個版本代表性文章有下面三篇:
1. 2006年4月百度《關於吳今一個人落單的事實真相》
2. 2008年5月博訊《發生在野三坡的驚天大案》,這篇文章的基本事實出自前者。
3. 2013年6月天涯《朱令的姐姐吳今之死》。

這三篇文章都聲稱是據當事人回憶。在細節上有部分出入,但是在關鍵問題上都對「意外」提出了質疑。

關於4月1日計劃返回行程描述完全一致。吳今計劃第二天上午回學校。同學們也都知道她計劃上午回學校。只是不是所有同學都知道她下午學校排練團體操一定要到。

關於4月2日吳今離開同學的情況。

第一篇說吳今隨身帶好自己的東西,先與下午回京的同學出去看風景。然後離開同學去與上午回校的同學會合。上午回京同學沒有等到吳今回來就出發去乘車。上車后逐節車廂尋找沒有找到。原文拷貝如下:

第二天一早,下午回城的同學出發去時,距離上午回城的火車發車時間還早,另外吳今的好朋友也在下午回城的同學一撥,再加上頭一天大家玩得很高興,吳今雖然下午要趕回去,但是表現得意猶未盡,想和這一撥同學一起出去走走,然後再回來和第一撥同學匯合。她當時把自己的物品都收拾好隨身攜帶,所以也可以直接去火車站和同學匯合,於是就產生了誤會。

吳今和下午回城的朋友走了一段,就折回去匯合上午回去的同學,就在這中間出了事故。下午回去的同學覺得她已經回去了,上午回去的同學左等右等不見吳今,先是以為她是不是自己獨自去了車站,因為在老鄉家已不見她的物品,但是大家還是等到很晚,所以到了車站時車早進站,大家又說是不是吳今已經上了車,於是就上車一節一節車廂尋找,沒有找到。

第三篇不同於前者的只有開始部分。吳今收拾好東西,與上午回京的同學出去看風景(前者說是和下午回京同學出去)。然後要自己去多看一處風景所以與同學分開。但是後面的文字基本就與第一版完全吻合。上午回京同學沒有等到吳今回來就出發去乘車。也是說逐節車廂尋找沒有找到。原文拷貝如下:

吳今把自己的物品都收拾好,並隨身攜帶,與上午組一起出去走走。上午9點多一點,上午組的同學決定往車站方向回走時,吳今說她想到一個景點去(好像是一個山坡上的山洞)。上午組的同學說等她,她說不用。大家以為下午組的人在後面,她看完景點后,可以碰到下午組的人,並和下午組的人一起回去。就這樣,吳今和上午組的同學分了手。吳今的最後一張照片,就是和同學分手時拍攝的。地點就在那個出事的小山坡上,這張照片留在了她同學的相機里。她在照片里微笑著,揮手和同學告別,朝陽照在她的身上。分手后,她理應在10點之前與上午組的同學會合,然後一起乘火車回北京,但她神秘失蹤了。上午組的同學左等右等,不見吳今,先是以為她獨自去了車站,因為在老鄉家已不見她的物品。但是,大家還是等到很晚,待趕到車站時,車早進站。大家又說,是不是吳今已經上了車,於是,就上車一節一節車廂尋找,沒有找到。

關於4月4日發現吳今遺體,三篇文章幾乎完全一致。只是關於血跡的表述不同。前者是『所以我認為她沒有明顯地出血』。第三篇說『沒有看到血跡,沒有明顯出血』。下面是原文拷貝。

4月4日(星期二),吳今的父母、同學請了當地的老鄉一起幫忙尋找吳今。因為吳今遺體所在位置比較隱蔽,沒有在她失足的地點直接看到吳今。中午時分,在另一個山頭上,隱隱約約看到對面半山腰上有種和山上綠色不一致的紫色(吳今當時穿著紫色的褲子),從而找到吳今。最先發現吳今遺體的是一位老鄉。一兩個小時后,人們紛紛趕到出事地點。據說,吳今同班的一名男同學最先下到吳今躺著的那個平台。他說吳今衣著整齊,面容安詳,看上去就像是睡著了,或是昏迷著,沒有看到血跡,沒有明顯出血,以至於他還叫吳今的名字,說你還好吧,你沒事吧。其實,那時吳今已經死亡多時了。

關於對「意外死亡」的質疑。兩篇文章完全一致的有三點。
一是吳今的手錶是電子錶,而電子錶停在10點多鐘,而吳今和前隊分手在9點出頭,而10點多那個時候已經是她該乘坐的火車離站發車過後了,她不該在這個時候失足。

二是吳今失足處離她和前隊分開200米左右,要是失足時候發出呼救,前隊的人因該能夠聽到動靜,然而當時沒有同學聽到有異常動靜。

三是吳今下落的懸崖是由一個大約10幾米到20米的緩坡,然後是20幾米的直壁構成,但是現場(在緩坡處)和吳今的身上沒有她曾經掙扎著止住下滑的痕迹,比如手上沒有抓住什麼小樹枝,泥土什麼的傷痕,手指甲也沒有見到泥土什麼的。失足時候如果意識清醒,人都會下意識地抓住什麼,哪怕是扒住地表不放手,所以手上很容易有傷痕的。

第三篇增加了三點內容。
4.吳今與上午組的同學分開的時候,是自己帶著物品行李包的。為什麼遺體的現場沒有人注意到吳今的行李包呢?
5.吳今的遺體是在4月4日中午找到的。如果吳今是4月2日上午10點死亡,那麼她的遺體已經留在那裡50個小時了。50小時候的遺體怎麼還會像是睡著了,以至於第一個趕到她身邊的男同學還會問,你還好吧,你沒事吧?
6.發現遺體的地方看上去是在百里峽景區,難道吳今的同學們乘火車的車站是百里峽車站,而不是野山坡車站?如果她要趕去的車站是野山坡車站,那麼她的遺體怎麼會出現在離百里峽車站更近的地方呢?百里峽站與野山坡車站的距離是9公里。

最後官方的結論都是同樣的文字:公安機關排除了他殺的可能,也認為沒有自殺的理由,定性為意外。

第二個版本《說一點我知道的事情》原文出處就是一個問題。現在能找到的幾乎都是轉載。消息來源是新浪網,但是都沒有原始鏈接,也沒有原文作者和發表時間的信息。文章用了大量篇幅陳述作者與吳今家的交往。在野三坡這個關鍵問題上卻惜墨如金。相關文字原文拷貝如下。

姐姐吳 今死於意外,當時他們同學到野三坡去遊玩,回學校時分成了兩撥兒,一 撥人先走,吳今本來是準備後走的,但她 突然想起有事情沒做完,要先趕回去, 就獨自追趕先走的那些人,在追趕的過程中不幸墜崖。事後發現該懸崖非常 隱蔽 不易發現,現在在該景區她墜崖處還有警示標誌。

這篇文章說吳今是在上午回校的同學已經出發后才臨時決定立刻回校。沒有交代她離開同學的時候是在觀景途中還是在駐地。也沒有交代她有沒有帶上自己的東西。但是對墜崖表述非常肯定,是為了追趕同學急不擇路掉下一個「非常隱蔽的懸崖」。

與前面的版本比較。《說一點我知道的事情》極力主張「意外死亡」意圖很明顯。相比之下具體過程的描述卻非常粗燥,也沒有對消息來源作出說明。如果比較《說一點我知道的事情》與2008年發表在博訊的文章《野三坡的驚天大案》,就會發現前者大量拷貝了後者的文字。而在最重要的情節描述上進行了篡改。例如「非常隱蔽的懸崖」就是從「吳今遺體所在位置比較隱蔽」移花接木而來。試想吳今急於趕路去車站怎麼可能離開正常的路徑走到非常隱蔽的地方。雖然《說一點我知道的事情》原始文章無從查找,但是所有轉載都是在2013年。可以肯定這是一篇故意混淆視聽的偽造文章。而偽造的目的就是要把後來發生的清華投毒案與吳今之死割裂開來。

清華投毒案的「網路審判」有一個詭異的邏輯。如果朱令案與吳今相關。孫維就自動解除嫌疑。要死咬孫維,就必須堅持否認朱令吳今兩案的聯繫。在正常思維之下,吳今是否被殺,朱令被毒是不是吳今被殺案的發展,與孫維是否涉嫌投毒沒有直接關係。決定孫維是否涉案的因素是有沒有證據證明孫維涉案。如果孫維涉案投毒,為什麼就不能與殺害吳今的人有某種內在關係呢?所以秉持這種詭異邏輯本身就表明有人很清楚吳今案真兇是誰,又為什麼要毒害朱令。這才能自動產生如果吳今是被殺,則孫維自動脫離嫌疑的邏輯。

《天妒紅顏》就是這種詭異邏輯的典範。文章認定吳今是意外墜崖身亡。而且斷然指責對此表示懷疑的人捕風捉影。《天妒紅顏》的作者是skyoneline,很容易被人誤以為skyonline。skyoneline 翻譯成中文是「天一線」。十年來有人想過《天妒紅顏》的作者skyoneline 這個名字的意義嗎?用「天一線」加上「野三坡」去任何一個公共搜索引擎上查查,看看會出現什麼結果:野三坡百里峽一線天!

百里峽一線天最窄只不過0.83米,這裡懸崖峭壁,雄險驚心,狹澗幽谷,天光一線。吳今的遺體被發現時就是躺在野三坡百里峽一處斷崖的下面。

skyoneline 這個網路ID正可謂是名至實歸。其人屢屢在噩夢之中看到冤魂只能表明亂力怪神確有其事。一個自稱93年上大學的女子為什麼要用吳今遺體發現之地作筆名?為什麼要掩蓋與貝志城的關係?為什麼要假裝朱令案不過是十年之後偶然想起?為什麼要佯作完全不知道鉈中毒的基本原理?《天妒紅顏》的作者「天一線」已經不打自招了。(參見尼羅河《天妒紅顏,偽善藏奸》)

與吳今一起去野三坡的同學還活著。去尋找吳今的同學也還活著。包括吳今的父母都是第一時間見證吳今遺體狀態的人。如果關於吳今之死的種種疑點不是客觀事實,自然會有人出面揭露謊言。反過來,如果首先發現吳今遺體的是北京警方,關於吳今之死第一時間的相關信息很可能就會與其他證據一樣被封鎖。現在我們就看看這些倖存下來的信息究竟可以告訴我們多少吳今之死的真相。

吳今以「意猶未盡,想和這一撥同學一起出去走走」為由離開了第一批同學,然後又以要趕回學校為由離開了第二批同學。已知吳今與同學分手的時間已經是上午9點多,而火車時間是上午10點前,這段時間肯定是不夠看風景的。所以吳今此舉目的是避開同學去見一個人,但是她與此人的交往必須嚴守秘密。

揭示吳今死亡真相的最重要的線索就是第一時間發現吳今遺體的狀態。

『吳今下落的懸崖是由一個大約10幾米到20米的緩坡,然後是20幾米的直壁構成,但是現場(在緩坡處)和吳今的身上沒有她曾經掙扎著止住下滑的痕迹,比如手上沒有抓住什麼小樹枝,泥土什麼的傷痕,手指甲也沒有見到泥土什麼的。』

『吳今同班的一名男同學最先下到吳今躺著的那個平台。他說吳今衣著整齊,面容安詳,看上去就像是睡著了,或是昏迷著,沒有看到血跡,沒有明顯出血,以至於他還叫吳今的名字,說你還好吧,你沒事吧。其實,那時吳今已經死亡多時了。』

『吳今的遺體我見過,不過已經是冷凍狀態了,只是顳部有撞傷,面容平靜。』

『現在回想起來,吳今遺體除了額頭外側(真不記得在哪邊了)有一處明顯外傷外,臉上連一點擦傷的痕迹都沒有,真的很蹊蹺。』

『屍體是當地人發現的。因屍體所處位置地形複雜,費了很大週摺才將屍體弄上來。北方的石頭山,現場又痕迹雜亂,不會有什麼能說明問題的腳印的。』

從上面這些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吳今死亡的時間不是在4月2日上午9點到10點之間。因為發現吳今遺體的時間是4月4日中午,死亡50小時的屍體應該出現晚期屍體現象也就是腐敗,屍體皮膚的顏色和氣味可以有明顯表現。從『面容安詳,看上去就像是睡著了』判斷,吳今的死亡時間應該是在24小時之內。
第二,吳今不是從懸崖上面被人推下來或者自己失足掉下來摔死的。從20米高的懸崖上掉下來的人(不論是否死亡)不可能衣著整齊,更不可能沒有擦傷也沒有血跡。吳今應該是在其他地方死亡之後被人轉移到這個懸崖下面。
第三,吳今顳部的明顯傷痕經過人工處理。有傷而無血跡,可能是本來有血被人擦掉,或者生前沒有傷,死亡後為了製造假象用鈍器擊傷。

至此吳今死亡的真實過程就不難推斷了。吳今離開同學之後就去離駐地不遠的公路邊見一個有約在先的人並且上了他的車。這個人開車帶吳今離開了野三坡。吳今的死亡時間應該是在4月4日中午的24小時之內。吳今死亡之後還是這個人把她的遺體送回偽造墜崖假象。還可以推測的是,吳今的遺體不是從懸崖上直接丟下去,而是走小路送到懸崖之下。把吳今遺體運回懸崖下應該比運上來更為艱難,而且必然選擇夜間操作。當天晚上伸手不見五指(4月3日農曆2月27日),所以搬運吳今遺體應該不只一個人。但是他們忘了把吳今隨身攜帶的物品放在她的遺體旁邊。而且錯誤認為吳今同學上午回京的火車是在十點之後開出,所以把吳今石英錶停止在十點多鐘。

吳今為什麼會死,又是死於什麼人之手。如果有人還看不明白,可以回頭去讀一讀尼羅河的上一篇文章《野三坡之絕筆回聲》。吳今在絕筆中傳遞了明確的信息,一個無法彌補的錯誤讓她陷入黑暗的包圍。吳今所指的黑暗顯然不是黑夜,而是人性的邪惡製造出來的人間黑暗。她離開野三坡后就消失在她絕筆中所指的黑暗之中。在那種地方不論自殺還是他殺還是過失致死都可以說成是意外。

我們現在沒有證據從醫學上說明吳今的死亡。證據都在北京公安的手裡。吳今的父母都已經接受「意外死亡」的結論。不錯,可以說吳今是死於意外。不論是為了吳今的隱私還是屈從於權勢的壓力接受「意外死亡」都是最好的選擇。而且上不得檯面的真相已經在幕後攤牌,完全沒有作屍體解剖的必要。但是這個「意外」絕對不是發生在野三坡的意外墜崖。

可以肯定的吳今不是死於謀殺。因為他們遵循的是「快感原則」,他們不願意殺人。死人不會給他們帶來快感,只會給他們製造麻煩甚至是終身無法擺脫的噩夢。即使後來不得不對朱令下毒也不是為了奪其性命。這就是為什麼要明修棧道藉助「遠程診斷」來告訴協和的醫生們朱令病症的真實原因。

然而吳今是一塊美玉,決不會像瓦礫一樣任人踐踏。以吳今的良知、道德觀和人生夢想,她絕不接受強加在她身上的「快感原則」。在留給人間最後的文章中她高傲地宣告:

To survive or to die, to fight or to surrender, to win or to lose. He must make the decision himself.

她相信個體生命在宇宙中不會隨著死亡化為烏有;真正的存在是一種不朽的存在;一個人可以因為精神的高尚而不朽;因為知道自己將不朽而無所畏懼。她並沒有向黑暗屈服,而是選擇在希望中等待,在等待中鬥爭。

Do not cry, just wait and hope and fight.

吳今的黑色墓碑上沒有一個字。但是我要把下面的文字作為吳今的墓誌銘鐫刻在網際網路的世界里:

吳 今
(1969.4——1989.4)

願你的生命之歌永遠迴響
願你的在天之魂永遠平安
你的絕筆很久很久之後也不會被人忘記
在大地的心中你永遠是一塊無暇的美玉



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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