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清華投毒案——《天妒紅顏》,偽善藏奸。

作者:尼羅河水天上來  於 2016-1-4 00:1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朱令毒案|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2005122日發表的《天妒紅顏:十年前的清華女生被毒事件》是「網路審判」指控「唯一嫌疑人」的第一次高潮。也是促使《孫維聲明》發表的重要推動。

http://bbs.tianya.cn/post-free-421182-1.shtml

這篇文章標題所謂《天妒紅顏》大有掛羊頭賣狗肉之意,全文(包括主帖和回帖)只有一處提到「嫉妒」 :『其實,跟許多人一樣,即使憑著本能,我也感覺到投毒的動機是嫉妒。不要跟我說不要太主觀什麼的,有很多時候,我們憑藉常識往往能夠作出基本正確的判斷。因為,常識之所以成為常識,是有道理的,是人類多年積累的經驗。』。

以尼羅河之見,一個人上大學之後才學中阮,卻因為自己技不如人去嫉妒從小就學習鋼琴和古琴的朱令而且為此下毒。這種事情如果真的曾經發生或者將要發生,可以肯定不能用正常人類的常識可以理解。

審視全文,《天妒紅顏》對「第一嫌疑人」的指控主要情節基本是步貝志城的後塵,包括『和朱令同屬校民樂隊的成員。。。只有孫維因為跟教授作課題的緣故能接觸到鉈這種重金屬。』。尤其是在「朱令咖啡杯」問題上,毫無保留地與貝志城保持一致:『貝志城所說的朱令杯子在孫維箱子中找到完全屬實。』。

但是《天妒紅顏》撒謊的水平並不比貝志城高多少。貝志城起碼說了這件事是朱令母親從老公安口中得知然後告訴他的。《天妒紅顏》自稱沒見過貝志城但是見過朱令的家人。但是文章中沒有提到向朱令家人求證此事。如果沒有求證又如何知道此事完全屬實。如果有過求證,也就是說朱令母親可以把此事告訴貝志城也告訴了一個本來素不相識的《天妒紅顏》作者,為什麼在所有媒體採訪的報道中都沒有朱令母親講述的「朱令咖啡杯」的故事呢?最終繞不過去的還是獨立媒體證明這道坎。破綻百出的故事加上破綻百出的講述並不能使謊言變成真相。

從舉證的角度看,《天妒紅顏》在繼承貝志城對「第一嫌疑人」指控的基礎上有大膽的創新。與貝志城聲稱他的信息主要來自警方不同,《天妒紅顏》的信息來源主要是「據說」。文章對據說的解釋是『這「據說」來源於清華的學生和當事者身邊的人』、『據網上傳言』、『據網上清華同學透露』、『來自於他們的同學,只是沒有以真實的身份』等等。但是,《天妒紅顏》沒有提供任何一處「據說」的原始文獻鏈接或者原文拷貝。這就讓人懷疑所謂的「據說」完全可以是據自己說。

根據媒體報道朱令的同學在透露案情方面基本上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不接近朱令的同學(主要是男生)不了解情況,另一種是接近朱令的同學(主要是女生)不願意對媒體談論案情。該班團支部書記在媒體採訪中證實情況的確如此。就算清華學生匿名發表朱令案內情,《天妒紅顏》能看到的信息,其他人也應該同樣能夠看到。而且關心朱令案的網民數量龐大,任何對與案情有關的信息都會得到廣泛地傳播。通過谷歌和百度的檢索就可以查到。

例如原文所載下面這三條信息:

『據說孫維祖父死前,最高領導人去探訪他,他的要求就是把他孫女放出來。』

『又據說當時的北京市公安局長大發雷霆說:放他媽什麼放,打死了裝在麻袋裡放出去。』

『在網上甚至有清華同學主動提出,為了多年前的良心,作為多少有些知情的同學,明確認定孫維就是投毒者。』

無論通過谷歌還是百度,所有檢索到的信息都起於同一來源,就是這篇《天妒紅顏》。

再看信息的內容。作為清華的學生如何可以得到孫維祖父與最高領導人談話的內容。又如何知道北京公安局長說了什麼。即使清華同學確有多少知情者,也應該把所知道的情況公開出來而不是跳過證據直接認定誰是投毒犯。

從以上分析可以肯定,這篇文章中對孫維的種種指控除了謊言還是謊言。貝志城的謊言起碼有一條歸於清華製造(唯一接觸鉈鹽的學生)。而《天妒紅顏》的謊言完全是自產自銷。與指控理由的虛假性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天妒紅顏》表露出的強烈意向,把孫維鎖定為罪犯,起碼是要把罪犯鎖定在朱令的宿舍之內:

『反正我有傾向性,我傾向於認為孫維是兇手。不過兇手是她們宿舍成員,這是肯定的。因為朱令除了回家就是在學校學習。一次中毒后她雖然狀態稍好些就堅持回學校學習,但是只能躺在床上看書,根本就動不了,你說她二次中的毒是哪裡來的?』

但是,《天妒紅顏》的問題不僅僅是編造幾個謊言把孫維綁在「網路審判」的被告席上這麼簡單。與貝志城不同。《天妒紅顏》表現出對自身真實角色的極力掩飾。

《天妒紅顏》聲明自己是個完全的局外人『因為我不是清華的人,也不認識當事人』。為什麼關注朱令案,文章是這樣交代的:

『十年前,我還在念大學的時候,曾經通過當時的媒體知道了朱令的故事,當時就曾經為這個優秀而不幸的女孩感到萬分痛惜。。。。。。。十年後,我又想起了那個曾經使我牽掛的素不相識的女孩,在網上查找了她的許多資料后,十年前對她的憐惜和對這次沒有結論的投毒事件的出離憤怒,重新湧上心頭。』。

『我十年前看過有關朱令的報導,當時對此事非常關注,寫帖子前因為和人閑聊時談起重金屬物質的毒性等問題,想到了這個不幸的女孩,上網查了她的資料,又看到她的照片和錄像,觸目驚心。我花費了相當時間,收集了一切可以收集到的網上資料,發了那個帖子。』

『我不過是十年後想到了那個女孩,查遍了關於她的資料,想幫助她才發了這個帖子。』

『十一年前我翻開一本雜誌,看到關於她的報道,心中有所震動,十一年後卻因為我的一念之故引發了這個網路風暴。』(此處發帖時間已經是2006年元月,尼羅河注)

但是《天妒紅顏》在一個回帖中不小心說漏了嘴:『十年來,我一直在牽掛這個不幸的女孩。』。十年來一直在關注朱令案的大有人在,但是沒有人需要裝出一副毫不經意純屬偶然的樣子。全文兩處提到看了朱令的照片後作噩夢,說是看到了朱令的冤魂。如果真有冤魂入夢,一定是朱令的姐姐吳今。

十年來的「網路審判」有一個詭異的邏輯。如果朱令案與吳今相關。孫維就自動解除嫌疑。要死咬孫維,就必須堅持否認朱令吳今兩案的聯繫。在正常思維之下,吳今是否被殺,朱令被毒是不是吳今被殺案的發展,與孫維是否涉嫌投毒沒有直接關係。決定孫維是否涉案的因素是有沒有證據證明孫維涉案。如果孫維涉案投毒,為什麼就不能與殺害吳今的人有某種內在關係呢?所以秉持這種詭異邏輯本身就表明他們很清楚吳今案真兇是誰,又為什麼要毒害朱令。這才能自動產生如果吳今是被殺,則孫維自動脫離嫌疑的邏輯。

《天妒紅顏》就是這種詭異邏輯的典範。文章首先認定吳今是意外墜崖身亡:

『朱令的姐姐曾經和朱令一樣聰明美麗,她考上北京大學,卻在一次旅遊中意外失足墜崖。』

下面這一段是《天妒紅顏》下的一段回帖討論

roseto 回復日期:2005-12-1 13:21:57 

很有印象! 當時看的一本雜誌,但是內容卻有點奇怪,似乎在導向朱令為人不好,大家都不理睬她的輿論。當時看了十分震撼,畢竟是一條人命,何況她姐姐也死得很蹊蹺,似乎是一次遠足,一班人騎自行車,就她墜落山崖,沒有回來,太奇怪了!最奇怪的要算作案動機,兇手究竟是出於什麼動機要去投毒呢?!我記得那本雜誌說採訪朱令的表弟,他的回答令人驚訝:我早猜到她們活不長的!(類似的,我不記得原文了)僅是嫉妒實在無法成為犯罪動機,我認為應該是有刻骨的仇恨,來自於哪裡?! 大家推敲推敲吧!

優藍客 回復日期:2005-12-18 20:06:36

很有道理。

上面這段話明顯是提出朱令案與吳今的神秘墜崖有關,用嫉妒無法解釋犯罪動機。20分鐘后就看到《天妒紅顏》的回應全文照考如下:

那些無聊雜誌上不負責任的話,怎能可以用來當你們玩推理遊戲的證據?我鄭重告訴大家,朱令及其家人都是非常善良,非常知書達理的人,而且朱令的人緣並沒有不好,她的高中同學都在儘力幫她,只是在清華這樣的學校,象朱令這樣參加了社團的人,因為比較忙,確實跟同班同學的接觸會少一些,但你去看看,那些樂隊的隊友,還有她的同學,都說她是個親切、隨和的人。你要見到她和她的家人,就會了解他們都是怎樣的人。我知道清華當時面對這件事情,是一直想盡量推卸責任的。可是,當一個家庭面臨著這樣境況時,還空口白牙地說這種不負責任,沒心沒肺的話,還以訛傳訛,實在是太不厚道了!她姐姐的去世跟她的中毒沒有任何關係,而且說她父母不希望案件調查下去了那根本就是謠傳,事實是,當時北大的領導對待這件事情很冷漠,在她母親看來,派出所也沒有儘力。這很簡單,中國的領導每到出事的時候都是盡量想把事情壓下去的,生怕萬一有什麼會影響到學校的聲譽,對他們的政績也不利。不要再捕風捉影地說些沒有根據的話了,大家要有時間有精力,還是多為朱令和她的家人盡點力吧!』

這段回帖450個字,只有『她姐姐的去世跟她的中毒沒有任何關係』涉及到案件本身。而且沒有提供任何「沒有關係」的理由。其他內容除了指責無聊雜誌不負責任捕風捉影,就是顧左右而遠離案情。例如發言中騎自行車的細節顯然是錯誤的,野三坡不可能騎車。這麼明顯的問題《天妒紅顏》甚至不願提出糾正。表現出《天妒紅顏》急於將網友的關注點從吳今案上引開。如果《天妒紅顏》真的認為吳今的死僅僅是意外而且與朱令案無關,又怎麼會在夢中見到冤魂。

《天妒紅顏》多處提到查尋過與朱令中毒有關的各種資料。卻表現出對鉈鹽的毒性完全無知。

『我調查過許多學化工的人,本科生要接觸到鉈是很難的。而且鉈是放射性重金屬,兇手肯定在得到鉈以後,迅速下手,不可能自己攜帶很久,何況又是兩次下手,那麼從中毒時間上來判斷,以及孫維的實驗記錄,只要是吻合的,孫維投毒的可能性就很大。』

金屬鉈沒有放射性,能夠對生命體造成毒害的鉈也不是金屬鉈,而必須是鉈與酸化合形成的鉈鹽。這個知識點在朱令中毒事件的討論中遍地皆是俯拾可得。比如有大量的討論就是關於朱令中毒必須通過鉈鹽晶體而非鉈鹽溶液。在研究過朱令案網上的全部資料之後,《天妒紅顏》為什麼出現這樣低級的科學錯誤?不知道鉈鹽毒性的人不是兇手,但是偽裝無知的人肯定有重大嫌疑。

與此相類似的表演是貝志城,他宣稱連thallium 這個詞都不認識卻能夠在發出求救電郵后不到48小時 從回信中準確鎖定鉈中毒診斷。與此同時深度涉及朱令診斷的美國醫生,曾經在美國駐華使館當過醫官的John Aldis,整整一周之後面對如潮水一般湧來的診斷建議卻看不到鉈中毒診斷浮出水面。

看穿《天妒紅顏》的處處陷阱,這篇文章的背面就是真兇的供詞。除了隨心所欲的偽造,機關算盡的掩飾,文章中還有很多與案情有關的重要線索。比如這裡面出現了三個人。

貝志城,因為「遠程診斷」挽救朱令的生命同時與朱令案陷入深度糾結,也是第一個指名道姓指控「唯一嫌疑人」。《天妒紅顏》在所有的問題上與貝志城此唱彼和。作者人在北京鑽頭覓縫尋找朱令案知情者,甚至找到了朱令家人。對貝志城仰慕有加卻聲稱從來沒有見過這位核心人物。

另一個是93上大學在北京工作的女子,也就是文章自稱的作者本人。她見過朱令的父母。當然會對朱令家人說《天妒紅顏》就是出自她的手筆。但是如果《天妒紅顏》實際上出自一個男性之手呢?這個女子與《天妒紅顏》的真正作者是什麼關係?請參考尼羅河《朱令案鉈毒案的學術解析》,浴液投毒造成朱令多次攝取累積中毒才是對全部案情最全面合理的解釋。那瓶浴液兇手兩次試圖偷出都沒有得手。現在應該就在警方封存的證據之中。如果尼羅河所言為真,一個女性就是兇手最好的幫凶。無論在宿舍還是在浴室偷換朱令的浴液都可以萬無一失。

警方內線。貝志城說他在警方有內線。《天妒紅顏》一個93年才進京上學的小女子也說在警方有內線,而且都有機會接觸朱令案證據,而且這兩個人還素昧平生。天下有這樣的巧事,反正尼羅河是不相信。不相信的不是他們沒有警方內線,而是他們相互沒有關係。貝志城說警方有不公開證據。警方說沒有證據證明孫維與朱令案有關。《天妒紅顏》在文章中三番五次以警方認定孫維是嫌疑人為據推定孫維投毒。尼羅河相信這些都是真的。

但是這三件事肯定不是孤立存在的。警方為什麼要在時隔兩年之後突審孫維。難道只有通過8個小時的強制問詢才能斷定沒有證據證明孫維涉案嗎?清華投毒案的後面除了依然逍遙法外的真兇和幫凶,還有一個深不見底的司法黑幕。不過已經被這些滿嘴跑火車的騙子們弄得欲蓋彌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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