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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的人品與復旦清華投毒案

作者:尼羅河水天上來  於 2015-12-20 23:1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朱令毒案|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徐明之死,尼羅河評論道:上了賊船不願下來的當然是賊。壞人死在壞人手裡其實更快。這裡就出現了一個什麼是好人什麼是壞人的問題。不能否認人是複雜的。每個人都會作好事,也會作壞事。好人會作壞事,壞人也可能作好事。當今的時代,好人與壞人的概念對很多人都已經模糊了。但是,人類的內心天生就有一種能夠區分善惡的東西叫做良知。

徐明是好人還是壞人,他自己應該比任何人更清楚。現在大家都知道他的第一桶金來自薄熙來以「市長令」強迫大連市民更換塑鋼門窗。他自己更應該算得清他得到的每一筆錢應該給薄熙來多少分成。而在薄熙來的統治下,有多少人被害致死,多少人屈打成招,多少人抄家沒產,多少人被迫逃亡,徐明也應該一清二楚。

即便如此,徐明仍然俯首帖耳甘作惡主幫凶。伺候了主子伺候公子,伺候完薄家伺候幕僚。所以薄王內訌事發,他立刻覺察大限將至,與另外兩名薄氏家臣急速逃往澳洲。回看當時的新聞,外界的猜測是王立軍貪腐被查,薄熙來斷尾自保。而徐明很清楚他們作下的事情是不能見光的。就在薄熙來倒台前7天,徐明用專機從北京秘密接薄熙來回重慶。薄熙來究竟為何如此首尾不顧趕回重慶至今無人知曉。不過外界所知當時重慶突發一件離奇命案,尼羅河有文記載如下:

賀常委大談重慶和北京天氣,稱「現在重慶的氣候和北京的氣候有很大差異」,「希望大家注意保持身體健康」。這裡的話外之音很清楚:重慶哪裡還像是共產黨的天下。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你們好自為之吧。

賀常委話音未落,千里之外,西南方向隱隱有雷聲傳來。原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重慶市副市級退休幹部稅正寬同志於2012年3月3日12時15分去世,享年72歲。本來一位古稀老人去世不以為怪。但稅正寬的死頗有耐人尋味之處。在稅正寬死亡的官方公告上可以看得很清楚,他的死亡時間精確到分鐘,但是關於死亡原因卻隻字不提。從這樣的死亡時間記錄方式來看很像是有專業人員在場。而且在專業人員抵達現場時稅正寬至少應該還有呼吸心跳。

一般而言,導致正常猝死最常見的原因是心腦血管疾病。如果有專業人員在場,這一類疾病應該不難診斷。什麼也不說很可能就意味著稅正寬不是正常死亡。已經有人第一時間爆料說稅正寬自殺。以本博之見,一個已經在官場上滾過來的古稀老人應該無事一身輕,到了真正可以好好享受人生的時候。如果稅正寬的死亡是非正常死亡,他殺的可能性高於自殺。

法庭上徐明與過去的照片對比可以看出明顯的不同,尤其是質地不太容易改變的頭髮。大膽猜測一下,從那次專機把薄熙來從北京人大會議上接回山城之後就應該沒有人見過他的真身。一天之前(2012年3月7日)周永康就知道中央拿下薄熙來已經不可挽回。薄熙來倒台第一時間徐明就在周永康的掌握之中。讓知道太多的污點證人閉嘴,是當年中國這位政法沙皇的拿手好戲。如果傳說中的3.19槍戰真的是為控制徐明而開打,周永康不可能把徐明活著交出去。

而「徐明」卻沒有經過任何司法程序判刑入獄了,又沒有經過任何醫學程序死亡了。可憐揚子江邊骨,尤是清風夢中人。蘇軾筆下揚子江上的清風明月是免費之物,人人皆可共適。而嘎納海濱別墅里的清風明月是重金所得。只是那錢上有冤魂附體,所以明月帶血色,清風有腥味。

毒死黃洋的林森浩,根據最高法院的解釋,其罪行的核心是犯罪行為的故意性(蓄意向飲水機內投放劇毒化學品,故意殺死無辜的被害人,漠視他人生命)。不論導致毒殺的嫌隙從何而起,林森浩最初的動機不一定是要致黃洋於死地。非常可能是純屬發泄私憤,就將所有可用的毒藥全部加入所剩不多的水中,而沒有從劑量上考慮可能產生的後果。

本來林森浩有很多機會可以回頭。他可以送黃洋去洗胃。也可以告訴醫生黃洋病症的真正原因,及時進行解毒治療。但是他沒有。黃洋腹痛要求他幫助做個B超,他說肝上沒問題。黃洋進了ICU,林森浩咬緊牙關繼續隱瞞實情。直到黃洋生命已經被他斷送,他公然推翻最初的供詞,大大減少投毒劑量而且反咬一口說是爆發性肝炎致死。林森浩的邪惡不僅僅在於他的投毒行為,而是他明明可以施以援手,卻繼續用冷漠和謊言去葬送一個年輕的生命。

這個案件中的另一個狠角是林森浩的父親。如果說林父僅僅是相信自己的兒子罪不致死,人人都可以理解。但是這個人沒有那麼單純。他與林森浩最後一次見面不斷埋怨他兒子就是太傻,什麼都承認。我們來假設一個場景。如果林父本人作下這件事情,他會如何處理。如果他判斷中毒不致死亡,他會主動投案嗎?如果他經過計算髮現投毒量已經遠遠超出致死劑量,他會坦白實情嗎?林父的選擇肯定與他兒子一樣都是否定的。同樣的事情即使重演一次,他們所考慮的也依舊是如何逃脫懲罰而不是拯救被他推向死亡的生命。

徐明固然是薄周黑幫專制集團的幫凶但同時也是受害者。林森浩從某種程度上也是人性中懦弱的表現。與他們相比,清華投毒犯才是喪心病狂的極端邪惡之徒。

清華投毒案真兇是誰,時隔20年要通過網際網路找到直接證據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是時間可以剝去謊言的外衣,而謊言的背面往往就是真相。無辜者不需要用謊言來證明自己的清白,也不需要用偽證去誣陷別人是「唯一嫌犯」。更不會用黑客犯罪手段去威脅他人全家男女老少的人身安全。在人類理性與良知面前,兇手是什麼人已經昭然若揭。不論兇手用多少網名掩蓋真身,他在網際網路上留下的思想印記和語言指紋是抹不掉的。他與現實世界之間固有的聯繫也是不可改變的。犯罪證據至今仍在塵封之下,被揭穿的謊言和騙局不可能修補成為真相。

回到本文最初的問題,什麼是好人什麼是壞人。不同的社會可能有不同的標準。但是全人類不分民族國家黨派政體宗教都共同享一個價值觀:基本人權。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對人類所有成員的固有尊嚴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權利的承認,乃是世界自由、正義與和平的基礎。而一個人人享有言論和信仰自由並免予恐懼和匱乏的世界的來臨,已被宣布為普通人民的最高願望。對人權的踐踏是一切罪惡的開始,從納粹法西斯到文化大革命,從薄周黑幫專政集團到復旦清華投毒犯無一例外。

所以好人壞人的標準其實非常簡單。尊重他人的生命權,自由權,幸福權的人就是好人。而為捍衛生命權,自由權,幸福權英勇抗爭的人就是英雄。蒼天將生命自由和幸福的權利授予人類,同時授人類以良知。「所不慮而知者,良知也。」。良知使人懂得人之區別於禽獸;良知使人分清善惡;良知給人以力量和勇氣。所謂天譴,就是天賦良知實現的正義報應。如果世間沒有報應,如同原因不產生結果,如同質量沒有重量,如同萬有引力不能維繫天體的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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