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司馬南談封殺方舟子

作者:RedRock9  於 2014-11-4 08:1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China|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評論

關鍵詞:方舟子

剛才茶歇的時候,有個年輕人問:司馬老師,你怎麼看口口口被全線封殺的事情?

我告訴他,這就是典型的不依法治國。這就是典型的和四中全會的精神唱對台戲,是典型的給中央上眼藥。實施這種行為的人不論他的主觀動機怎麼樣,都是典型的幫倒忙,他有十二萬分的好心,也是辦了一個百分之百的壞事。

現在網上網下國內國外許多輿論都對這種現象提出批評,表示不滿,這種事情發生在依法治國主題的四中全會決議頒布前幾天,不是令人匪夷所思嗎?這不是幫助那些詆毀我們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提供素材嗎?這種荒唐現象發生,無非是一些官員依法執政水平太低,貌似維護領導的權威事實上媚上欺下劣根性不改,帶著私心雜念執法,腦袋扎到沙堆里撅著屁股任由別人捶打而不敢發聲,……

至於更複雜的原因,不便擅作推論,沒根據的話我就不說了。

可以預見的是,某部門官員做的這件蠢事,好比是抓起了一個燙手的山芋,扔也不是,繼續拿著也不是,假裝忘掉沒有這回事兒更不行,這種尷尬的局面或將繼續下去。無論有沒有太史公這樣偉大的史官,中國的網路傳播史都將記錄這個事件並給出歷史的評價。

不計毀譽地做蠢事也有好處一一誠為後來之借鑒,淪為當世之笑柄。

說歷史將給出評價,是從大的時間跨度拉開距離來看待今天複雜社會現象的一種思考問題的方法,並非這件事情是非界限不清楚。沒什麼不清楚的,沒有什麼認識上的難度,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不讓讓口口口講話,你所依據的東西是什麼呀?請問你有法律依據嗎?請問這叫依法行政嗎?你依據的是哪一家子的法呀?哪一條哪一款啊?……

不錯,根據網際網路公約,根據網際網路的管理規定,根據我們相關的法律法規,對網上那些明顯的有害、危險言論,有關方面有"拉閘限電"的自由裁量權。譬如那個在網上揚言說,誰要是揍司馬打一頓,她就陪那個人睡覺的女人(著名歌手有清華大學兩個學位)在某人坐著輪椅在首都機場搞過爆炸實驗當天,她網上發微揚言說今天晚上要炸北京某某某單位和某某某單位……這種對社會秩序具有現實威脅性的言論當然應該即刻刪除,並對責任人繩之以法。再比如,昆明火車站發生暴恐案之後,某幾個著名大V立刻將矛頭指向政府,指向中國的制度,這種公然為暴恐分子張目的言論顯然觸犯了言論底線,亦在依法處置之列

……

但是,口口口但情況顯然不是這樣,他只是就事論事地對某篇文章所陳述的事實作出了更正。如果他的更正是"更錯",如果他說的不對,如果他自己張冠李戴信口雌黃,其他人完全可以再更正他。這種關於事實究竟是什麼、什麼是真正的事實、一事實與他事實之間的關聯等問題的探討,網民個體相互之間的辯駁質疑,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從積極的角度看,這不這就是網際網路的"自凈作用"嗎?

對這樣的事情,有關方面你吃飽了撐的沒事幹啊,有什麼必要去橫加干預呢?有什麼必要把其中一方關進熊貓館保護起來,周圍拉上高壓電網?你有什麼必要把其中一方,當成金絲雀,放進金線盤成的籠子里養起來?你有什麼必要把另外一方老拳打個半死,再踏上一隻腳?這是網際網路時代應有的思維與作法嗎?如果你保護的是一隻雄鷹,他會滿足於你提供的金絲雀待遇嗎?如果你保護的他是一個戰士,被人指出缺點,改正了缺點就不是戰士了嗎?躲進精緻的鳥籠不正視錯誤,反倒更像是戰士嗎?改正缺點的戰士,戰鬥力會因此而削弱嗎?有缺點的戰士就不是戰士嗎?有時飛得比雞低,他就不是雄鷹嗎?雄鷹離開了藍天,戰士離開了腳斗場,自行宣告的勝利是勝利嗎?由於你們的老拳介入而營造的虛假的澄明,是真正的澄明嗎?這種澄明能夠滌盪掉網上那些來自於公知的去共恨國的雜訊嗎?

退一萬步說,這篇文章即使有特別嚴重的問題,有不可饒恕的錯誤,就像經常把司馬南的某條微博內容咔嚓掉一樣,你不讓這條微博顯示在網路上不就完了嗎,你有什麼必要把他名下微博博客等自媒體平台上所有的內容全部都黑掉呢?你有什麼必要把他在網際網路上所有的信息全部都屏蔽呢?你有什麼必要把他的名字都當做禁詞不準在網際網路搜索當中出現呢?他的那些科普文章招誰惹誰了?《潰瘍一一直面中國學術腐敗》為什麼不能講了?《長生的幻滅一一衰老之謎》為什麼不能說了?《江山無限,歷史隨筆》怎麼就在網際網路上不能搜索了?《科學成就健康》有什麼錯?《愛因斯坦相信上帝嗎?》《大象為什麼不長毛》,《美國經典少兒百科全書宇宙探秘》,《奇妙的植物世界》……

這樣的內容,只要提到此人的名字統統封鎖掉,道理何在呢?

近來,因為我有若干條微博提到了這個名字,我的這幾條微博內容也被黑掉了。這件事情實在是讓人想不通。今天,既然組織我們大家,如此鄭重其事地聚在一起學習四中全會關於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不聯繫實際,我看是學不好的,怕聯繫實際,我看更是學不好的。

如果因為這番發言,我遭遇了同樣的待遇……

別笑,呵呵呵!

我的意思是,如果我因為發表了這樣的言論,如果我今天說的這個話,明天就變成文字發到網上去,然後我也像口口口一樣,被全線咔嚓了……那就更凸顯了四中全會依法治國主題的重要性。除此之外,還能有什麼別的解釋呢?

有個法律術語叫"防衛過當",有關方面有關部門有關人對這個人的如此嚴重的處理是否涉嫌防衛過當呢?須知,在今天的網際網路時代,如此做法並非是對一個人處置不公的問題,也不是一個人的個人命運和前途問題,而是在網上,帶了一個不好的頭,帶來了一個壞的示範效應,帶來了胡作非為胡亂執法案例,這種案例的發生,直接損害了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努力廓清的政治局面。這種危害性,正如習近平在四中全會所講到的那樣。一次錯誤的判決等於十次犯罪,因為一次犯罪只是污染了水流,而法官的誤判卻是污染了水源……

知道我的這番說法跑題了。

這一跑題就扯遠了,扯遠了,發言的時間就給佔用了。本來這輪的發言,我要從2001年老江同志在全國宣傳部部長工作會議上的那篇講話說起,分析一下2014年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決議為什麼要越過十幾年的跨度,追溯到2001年江澤民的某講話當中去,揀來一個提法(中止宣傳多年的以德治國)重新賦予它生命力!當時江澤民是從"市場一法治一德治"關係展開論述的……

我知道。我知道時間到了…

現在,來不及了。那就下次再說吧!

關於口口口在網際網路上全線封殺這件事情,無論從依法治國的角度,還是從以德治國的角度說都大成問題,從法律的角度說,於法無據;從德政的角度說,不得人心

對不起,我再佔用大家一分鐘:因為口口口被全線封殺了,而他擁有眾多讀者,很多人紛紛翻過牆頭去看他的作品和最新的微博內容。造成這樣的局面, 到底是對誰有好處啊?我曾經表達過一個意思,能不能讓他那些純粹的科普的內容先得以復生,至於其他的內容,成立一個專門的小組來甄別,有錯誤就肅,沒問題就放,朗朗乾坤之下,不能總像是變魔術一樣老用一塊布蓋著在底下搗鼓……當然了,正如張老師剛才說的那樣,根本沒人搭理這茬兒。人家不屑於跟我等對話,也不屑於採納我等意見,他們大概只聽得進人民網那個謊報輿情大家祝華新先生的建議。三打祝家莊打不下來,道理可能就在這個地方。

三打祝家莊攻而不克角度上看,有關方面解套的辦法或許有一個一一承認錯誤之決定系建立在謊報軍情基礎之上,改過來就是了。

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2014年10月29日,在北京學習論壇上討論四中全會決議時的第二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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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fanlaifuqu 2014-11-4 17:22
其實明眼人一看就明白,這連「初級階段」都還沒到!
回復 RedRock9 2014-11-4 21:26
fanlaifuqu: 其實明眼人一看就明白,這連「初級階段」都還沒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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