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彼得一案,有人對扳機力大作文章,不懂裝懂侮辱公眾智商。咱不得不說一說。
以下是常見槍的扳機力:
槍盲要看懂此表,得先解釋一下,雙動(DA,Double Action)和單動(SA,Single Action)。DA/SA的手槍比如,SIG P226攜帶時一般是子彈上膛,外置擊錘放下。所以,第一槍時,班機行程較長也重,先Raise擊錘,然後釋放,兩個Action. 而第一發出膛,擊錘就已經被套筒Raise,後續的擊發都是Single Action(釋放擊錘),所以班機行程短也輕。所以,啥叫「軍用槍械的5磅」,笑倒。
其二,扳機力測量時,一般由扳機中間位置往後水平(平行槍軸)拉直到擊發。
以上的表格是,不同槍械扳機的著力點和實際扳機力的對比。可見著力點不同,實際的扳機力也不同。其實就是物理的槓桿原理。
再有,扣扳機手指部位也是大有關係。用第二指節,感覺可能最輕。從梁的塊頭來看,用Glock19,也就是Compact的槍。如果他的手掌比較大的話用指節扣扳機是有可能的。何況,NYPD把扳機力調到11磅,想必不少警員都不照圖二的正確手指位置扣扳機。所以,NYPD對群眾的誤傷率特別高,因為手指位置不當,在子彈出膛的瞬間槍口的指向就會偏移。當然,這是后話了。
而著力點,扣扳機手指部位和扣扳機的角度是因人而異的,所以同一把槍,不同人對扣扳機的難易感覺是不一樣的。還有更重要的是肌肉的記憶和腎上腺激素的水平。肌肉的記憶,比如舉20磅的啞鈴10下,再舉10磅,覺得輕。對比舉5磅的啞鈴10下,再舉10磅,就覺得重了。腎上腺激素就不多說了,狗急跳牆就是最好的例子。所以,即使同一個人同一個動作,對扣扳機的難易感覺也可能是不一樣的。
梁警官是有錯,但僅僅以扳機力來定罪,是荒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