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在福建定調:到底要抓誰要放誰 9月24日至26日,王岐山在福建調研時說,要運用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必須改變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的狀況。」「四種形態」的表述是:「黨內關係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
這被外界看做是王岐山給新版條例定調。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告訴新浪《新聞極客》,最關鍵的是前兩種形態,希望能夠通過批評、警告的方式挽救一大部分幹部,使他們走向正軌。「目前的情況下,的確絕大多數領導幹部屬於中間地帶。」
黨紀嚴於國法 避免「養虎為患」
庄德水告訴《新聞極客》,在這四個層面中,前兩種是最為關鍵的。讓「黨內批評和自我批評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成為大多數。」
這是現在紀檢監察工作的著力點,也就是把紀律和規矩提在法律的前面,希望通過黨內紀律審查來檢查違法案件的發生。「因為很多領導幹部的違法行為首先是從破紀開始的。」庄德水說。
目的是「希望通過紀律的手段來約束領導幹部的行為,使領導幹部能夠心有所懼,能夠收斂、收手。」這樣也「不會養虎為患」,避免「在腐敗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另外要把黨紀和國法想分開,黨內紀律要嚴於國法。領導幹部既然是黨員,那麼就要受黨內紀律約束,而紀律所規定的內容範圍要遠遠的嚴於國家法律的規定。這是我們現在要區分的界限。」庄德水說,這也就是王岐山所說的「從嚴治黨要靠紀律管全黨,把紀律挺在前面要靠堅強的黨性和責任擔當。」
靠查辦大案要案解決不完腐敗問題
「四種形態」中的后兩種形態:「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
這兩種形態也就是普通人最津津樂道的紀委「周五見」。大老虎、小蒼蠅,很多都跟這兩種形態有關。
按照新的執紀要求,打老虎、打蒼蠅都要成為「少數」和「極極少數」,這是否意味著反腐工作將轉向了?
庄德水表示,這四種形態是我們當前工作的新要求,但並不代表說我們當前反腐敗工作有了什麼新的轉向,或者不去查辦大案、要案了。
而是說,在查辦大案、要案的基礎上,發現領導幹部的腐敗行為已經有了新的特點,並且從腐敗方式的新特點來看,純粹的用查辦大案要案的方式去解決腐敗問題是解決不完的。
「腐敗分子是清除不完的,因為腐敗是個歷史性和時代性的問題,不可能在短期時間內把所有的打老虎都消滅乾淨,也不可能把腐敗的方式徹底消除。」
庄德水表示,領導幹部發生腐敗往往跟僥倖心理有關。前兩種形態是改進當前的監督方式,從日常生活抓起,從提醒、誡勉、談話等新的方式入手,讓領導幹部能夠認識到紀律的作用性,不要存在任何僥倖的心理,從而避免走上腐敗的道路。「這是反腐從治標轉向治本。」
畢竟培養一個領導幹部是有成本的
過去監督執紀規定並不明確。庄德水介紹,以前的要求是「紀檢監察幹部要加強監督、加強執紀,沒有提出具體的要求。」 而「新的監督執紀要求,從懲處和監督的範圍來看比以前更廣了,力度是提升了。」
「現在出入會所、打高爾夫、公款吃喝等都要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過去,這些事情根本上不了檯面,也不會受到紀檢監察部門的嚴厲問責,最多就是內部批評教育之後就拉倒,下個毛毛雨。」
庄德水介紹,批評、通報批評是黨內比較輕的處罰,輕處理還包括警告、嚴重警告;組織處理的方式包括免職、調換崗位、提前退休,比如從一個重要的崗位調到一個不太重要的崗位,高配到低級別的崗位上去。
一般來說,目前採用這種處理方式的多是違反「八項規定」或者一些「不好說」的違規違紀行為,比如通姦,對一些女幹部就會採取這種處理方式。
只要不是特別大的違紀行為,盡量使用小的組織處理的方式,起到治病救人的效果。「因為反腐敗不是要把人往死里整,而是盡量挽救這些幹部。」庄德水說:「畢竟培養一個領導幹部是有成本的。」
絕大部分幹部屬於中間地帶
王岐山說,「四種形態」都是為了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必須改變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的狀況,真正體現對黨員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
庄德水介紹,當前的腐敗具有系統性、行業性的新特點。此外,也更具有隱蔽性,不是直接收受禮品,而是通過利益輸送,比如安排親屬、子女高薪職位等,這種腐敗在現實中很難監控。
在反腐敗工作中發現,「的確有一些中間人,可能在某一方是『好同志』,另一方面又有違紀的行為。人是具有兩面性的,正因為這種複雜性,所以希望領導幹部能按照『好同志』的標準做事,同時減少『階下囚』的特徵,不要做違規違紀違法的行為。」
庄德水表示:「絕大多數領導幹部屬於中間地帶,所以現在希望能夠通過這樣的方式挽救一大部分幹部,使他們走向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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