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趙紫陽會怎麼做

作者:松林竹島  於 2013-6-13 07:3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隨筆|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3評論

習奧會炒的沸沸揚揚,有人說是務實外交,有人說中國外交更成熟了。我突然想起了趙紫陽。1984年中國剛剛改革開放,趙紫陽總理就和美國簽署了中美稅務協議。其後再也沒有改變過。

美國國內稅法每年都在變,中國的好多法也是從無到有,一個增值稅從1979年到現修改過5次以上,個人稅從1980年規定了外國人在中國的個人所得稅條例,1986年出台了針對國人的個人所得稅政策,其後修改過6次之多。

30年前簽署的美中稅務協議,同樣期待著在習總任期內有所增減。30年前來美投資的中國企業少之又少,來美短期工作的更是鳳毛麟角。近期,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來美國設辦事處、開公司,有的來美國只工作3年,有的可能工作5年就回國了。

短期(少於5年)來美國工作,是否有必要交 Social Security Tax (6.2%) , Medicare Tax (1.45%)。以上工資稅如果交了10年以上,將來可以拿到美國的退休金,可是如果少於10年,以上兩種稅就白交了,將來什麼也得不到。

有的國家出於對自己國民的將來考慮,和美國簽有協議,只要證明在自己的國家有交類似以上兩種稅,短期(5年以內)來美工作的可以免交以上兩種稅,如果超過5年,從第6年開始交以上兩稅。

中國企業要走出國門,特別是今後,會有越來越多的人走出來,可是,短期內會回到祖國,因為我們的根在中國。30多年的經濟積累,中國的發展有目共睹,我們有能力也有必要修改一些國內、以及國際的制度、約定了。趙紫陽要是執政的話會作些什麼呢?

 

 

以下是中國工資稅的變遷過程。

19809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1980年起,我國開始有個人所得稅的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即通常所稱的個稅起征點)為800/月。當時,此制度其實主要是針對在中國境內工作的外國人。當時,普通老百姓的工資才三四十元,按照規定,到中國來工作的外籍專家,工資不能低於800元。

1986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收入調節稅暫行條例》

  19869月,針對我國國內個人收入發生很大變化的情況,國務院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收入調節稅暫行條例》,規定對本國公民的個人收入統一徵收個人收入調節稅。這樣,就形成了對內、對外兩套個人所得稅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次修正

  根據199310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規定不分內、外,所有中國居民和有來源於中國所得的非居民,均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對工資、薪金所得每月定額扣除800元;對其他所得採取定額扣除800元或定率20%扣除費用的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次修正

  根據199983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當時個人所得稅除了有800元的免征額,還有補貼項目免稅扣除額,這個補貼項目免稅扣除額由各地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情況自行制定,例如:在1999年,北京的補貼項目免稅扣除額是200元,廣州是426元,珠海是600元,改革開放的窗口深圳補貼項目免稅扣除額更高達900元,這個到了2003年,北京的補貼項目免稅扣除額調整到4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次修正

  根據200510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調整到1600元。同時高收入者實行自行申報納稅,但好象執行得沒有力度,不了了之?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次修正

  根據20076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次修正

  根據200712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第五次修正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調整到20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次修正

根據2011630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第六次修正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調整到3500元,並修改了個人所得稅稅率,將現行的9級超額累進稅率調整為7級,第一級稅率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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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tsueict 2013-6-13 08:54
Student with teaching assistantship (but not RA) from all foreign countries required to pay income tax (and SS?) in US long time ago, even they didn't plan/intend to stay.
回復 松林竹島 2013-6-13 09:37
tsueict: Student with teaching assistantship (but not RA) from all foreign countries required to pay income tax (and SS?) in US long time ago, even they didn't ...
Per US China tax treaty article 20 C, student from china, US $5,000 shall be exempt from tax even during your OPT.
回復 tsueict 2013-6-13 10:45
松林竹島: Per US China tax treaty article 20 C, student from china, US $5,000 shall be exempt from tax even during your OPT.
Xie Xie 松林竹島,  good to know t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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