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公開回應「清空」事件

作者:無民主  於 2016-3-9 19:5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讀書看報|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關鍵詞:顧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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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開回應「清空」事件
 
    ——顧曉軍主義:「先帝」曰·二千九百二十七
 
 
  2016-03-07之早上,我在台灣「作家生活誌」部落格的52篇文章,被全部清空了。我原以為,是中共的特務用黑客技術潛上去、偷偷清空的。然,於2016年3月8日(星期二)下午3:25,收到了「**資訊來信,有關您於「作家生活誌」發表之內容下架通知」。也就是說,**資訊主動承擔了「清空」事件的責任。那麼,我就「清空」事件,作如下公開回應。
 
  來函開篇有「經讀者檢舉」字樣,我實在不知道台灣也有人喜歡告密。我覺得「檢舉」是大陸的文革辭彙,如今的大陸人也很少有告密者。台灣人興「檢舉」與告密,實在有辱台灣的民主形象。說真的,我差一點就想寫篇——原來台灣民主是這樣?那我跟共產黨走!毛主席萬歲!鄧主席萬歲!習主席萬歲!
 
  當然,如果有人提意見,我堅決不會反對。我希望有意見的人,直接跟貼、直接找我提。我也沒有想到,台灣人竟然喜歡背後提意見。說真的,大陸的人要爽快得多。不知你們注意到《批鬥反韓寒分子顧曉軍大會實況轉播》沒有,那都是韓寒親自帶領韓粉們留下的;當時新浪的小編來不及刪,我就收集了一點轉發、也作為紀念。
 
  我一直覺得,韓寒不該罵我,而韓粉們有權罵我;因為,當時我與韓寒基本齊名(還有已被人們遺忘了的「二月丫頭」),還沒有被封殺,也算是公眾人物。而公眾人物,能夠承受反對他的老百姓的罵(老百姓沒有其他手段,罵幾句算什麼呢),是最起碼的。
 
  因此,我朋友貼在「作家生活誌」部落格里的《龍應台是狗(五)》,與「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之類無關。周小平是人所共知的「自干五」,龍應台在《春天的第一份聲明》里回應周小平,無疑是抬高了周小平的身價,充當了大陸的文化狗。何況,《龍應台是狗(五)》里、都是在謙和地說理。
 
  於「對本服務其他用戶或第三人產生困擾、不悅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致生反感之行為」,是否過分?只要文章里有批評,怎能沒有「困擾」與「不悅」呢?誰若覺得「反感」、沒有「禮節」,他是否應該迴避、而不是「檢舉」他人呢?他有選擇權,「不悅」等、難道不是他選擇的嗎?
 
  我沒有直接註冊「作家生活誌」,也無權跟貼。替我管理部落格的朋友,好像也沒有去哪裡跟過貼吧?如此,哪來的非「禮節」?又怎麼會對「其他用戶或第三人產生困擾、不悅」呢?如果「反感」者選擇了踏進「顧曉軍粉絲團」,那麼,他自己是不是有責任呢?而如果再用「檢舉」的手段告發,是不是小人、是不是卑劣?怎麼可以助長這種風氣呢?
 
  至於我是否有「人身攻擊」,希望能儘快論證。在此,我申請反駁的權力。至於《批鬥反韓寒分子顧曉軍大會實況轉播》、《新詩-寫給死大陸作家顧曉軍》、《顧大師們,請留點偶們的信仰吧》、《顧曉軍–當代中國最狂妄的人》等中,對於我的「人身攻擊」,我在此鄭重聲明:我放棄一切追究的權力。
 
  至於「政治評論」,好像其他用戶並不少吧?當然,我的「政治評論」過於尖銳。於此,如果你們早說,我不把「作家生活誌」部落格當作一處批判共產黨的地盤就是。這不是很好解決的嗎?
 
  而於「言論自由不代表不須負言論之責」,這話說得很不合適。我逃避過「言論之責」嗎?我到是很希望「檢舉」者,到台灣的法院去狀告我,讓我能打一場隔海的官司,讓我能趁機為「公正第一」揚一揚名,讓我趁機多賣出幾書,讓中共封殺我的陰謀落空。
 
  開個玩笑,那「檢舉」者不會真是中共特務吧?你們不會在不經意間做了中共的幫凶吧?如果覺得這個玩笑重了,我現在就收回,道聲不好意思。
 
  我們的合作已一年有餘了。在交往中,你們應該能夠發現,我是個得理也讓人的人吧?這次於「作家生活誌」的處理,你們的做法,與我的一貫風格,正好相反了。簡言之,不能寫抗戰中的國民黨傷兵的小說《傷兵敢死隊》也有問題吧?
 
  其實,「檢舉」者檢舉哪篇,可以先隱去哪篇的。52篇文章被全部清空,昨日試圖溝通的4篇文章又被全部清空,我以為是中共的特務乾的,這符合他們的一貫風格。我一直覺得:一般來說,台灣人都是比較善良的。
 
  我是很希望能與你們合作的。
 
 
              顧曉軍 2016-3-9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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