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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第一」是平民主義民主的價值觀
--顧曉軍主義:改變中國·之二千三百三十四
首先,「公正第一」是一種價值觀;是種價值觀,就是一個整體(所有把「公正第一」拆分成「公正」與「第一」的詭辯,無非是妄圖顛覆「公正第一」)。
「公正第一」作為價值觀、以及她的出現,是「公正第一」的發現者顧曉軍其生活的所在國的現實、存在著大量的不公,是社會呼喚著「公正第一」的誕生;同時,也是「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的民主價值觀的混亂、要求「公正第一」的出現。
「公正第一」,作為價值觀的第一個層面,就是闡述「公正第一」是第一價值觀、就是定義「公正第一」才是真正的普世價值觀、就是證明「公正第一」是現在時的檢驗真理的標準、就是釐清「公正第一」與平等和公平及正義的區別和關係,就是展現出「公正第一」這一思想武器、所蘊藏的能力和品質及內涵與魅力。
在《釐清公正與平等公平正義》之中,我所有的闡述告訴你一個道理--在過去、因為你的舊思想,可以把公正與平等與公平與正義聯姻或混為一談,但是,因為「公正第一」的產生與出現,公正不再可以與平等與公平與正義聯姻或混為一談(詳見《釐清公正與平等公平正義》),因為平等是忽悠(人類永遠不可能有瞬間的平等,而公正卻無時不在--哪裡缺失了公正,哪裡就立即會出現混亂)、公平也是忽悠(公平是個小概念,而公正是大概念--水桶與河都可以並裝著水,但它倆永遠不會是一個意義)、正義更是忽悠(公正是現在時的,而正義是善惡相報、因果報應--是一種懲罰的宣揚,實質是輪迴)。
「公正第一」中的「公正」,包涵了「自由、民主、人權、法治」中的「自由」、「民主」、「人權」、「法治」。而「自由、民主、人權、法治」中的「自由」,不包涵「公正第一」中的「公正」。此外,「自由、民主、人權、法治」中的「人權」,是因其中的「自由」不包涵公正,所以才在「自由」之外再強調「人權」,這是種複雜化與累贅。「公正第一」,完全可以取代「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因為,「公正第一」就是「公正、民權、自由」--「公正第一、民權至上、自由永恆」。
「公正第一」,作為價值觀的第二個層面,就是闡述個人與個人、個人與集團、個人與社會和國家及集團與集團、集團與社會和國家再及社會與社會、國家與國家(包括反過來--國家與個人、國家與集團)等等之間的關係。
這些所有的複雜的關係,都不可缺失公正--不可以大欺小,也不可片面強調所謂人權而破壞多數決定的民主原則(民主是在尊重多數人意願的同時,極力保護個人與少數群體的基本權利。尊重多數人意願,是前提。所以「公正第一」才會是「公眾認為正、方為正」)。
「公正第一」,作為價值觀的第三個層面,就是闡述新的邏輯關係與思維方式、就是釐清神學時代和玄學時代與我們現在的科學時代的邏輯關係與思維方式以及區別、就是要讓人們識別神權和王權及黨權與民權的邏輯關係與思維方式之不同與所在。
在這一方面,我顧曉軍和顧曉軍社會與文學研究院及顧粉團、都剛剛開始做,如近日的《思維方式落後的結果》中批判的「裸睡女子夜遇一強姦一未遂誰之過?」(過,肯定在強姦、在未遂,而決不可以在裸睡女子),再如上述文中批判的魯迅的「國民劣根性」及「愚昧」(劣根性和愚昧,也肯定是國民共有的,包括精英與知識分子;且,佔有了優質資源的精英和知識分子們更應該承擔「劣根性」和「愚昧」的責任),還如《逆流》中批判的「薄熙來在重慶的作為純粹是為了標新立異。一旦他進入中共高層,如成為常委或者當上中共總書記,我也不認為他會走上文革復辟的那條路」(只有過去可以證明未來,任何想當然都無法證明未來--無論對誰,這是起碼的邏輯與思維)。
「公正第一」,作為價值觀的第四個層面,就是闡述她的哲學意義。在這一方面,我顧曉軍和顧曉軍社會與文學研究院及顧粉團、就做得更少了,甚至是因為我們的能力有限而難以展開和深入。我們,希望所有相信「公正第一」將是未來數百年甚至是上千年的世界主流價值觀的朋友們加入進來、與我們一起發揚光大「公正第一」。「公正第一」作為價值觀,還會有第五個層面、第六個層面、第七個層面……這一如她的第四個層面--哲學意義一樣,有待於我們大家一起來努力、一起來開發與光大。
這些(「公正第一」價值觀的第一個層面、第二個層面、第三個層面……),就構成了平民主義民主的價值觀;所以,「公正第一」才是平民主義民主價值觀。(且,我們相信:精英主義民主,也漸而會被平民主義民主所取代--因為,精英主義民主,是打破王權的民主,而不是真正的民主;精英主義民主中的精英,難道不是另一種形式的「王權」?所以,我們深信:「公正第一」,也會取代「自由、民主、人權、法治」,而不僅僅是「各有用途」。)
顧曉軍 2013-9-26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