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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何清漣商榷「中間力量」
--顧曉軍主義:改變中國·之二千二百八十一
剛剛拜讀了何清漣的《「中間力量」緣何成了政治夾心層?》,文章從「政治幻覺之一」「之二」「之三」導出了「至少有三個問題需要考慮:第一,中國是否有一個已經達成政治共識的中間社會?假如沒有,則進入第二個問題,這個中間社會要如何才能組織起來,無組織力量沒有辦法「倒逼」強悍的中共政權轉型。第三,這個中間力量要如何才能取得其他政治力量的支持?」,最後提出「上述三個問題,是中國人完成自組織化的第一步,無論是何種形式的政治博弈,沒有完成這第一步,是無法走上第二步的。」
何清漣說的對不對呢?從文字、道理上講,我以為是無懈可擊。但,怎麼實現「中國人完成自組織化的第一步」呢?作為一直生活在大陸的人,我顧曉軍以為根本沒有可能。
這樣,我們先來追溯一下「中間力量」的由來。2013-8-2,我也寫了一篇《說「中間力量」(答笑蜀)》,是回答笑蜀的《中間社會站出來》的。也就是說,笑蜀說的是「中國的中間社會」,我理解成「中間力量」了;當然,也許笑蜀不便說「中間力量」。何清漣,應該也是由此而來的。
而笑蜀的文章,則是支持許志永們的「新公民運動」。許志永們的「公盟」也罷、「新公民運動」也罷,皆誠如何清漣在其文章中的分析「2005年,中國國家安全機構認為這些合作項目是美國安放在中國的『特洛伊木馬』,目的是在中國策動『顏色革命』,使這些合作無法進行下去……美國近幾年只剩下一個流於形式的人權對話。」
為什麼會這樣呢?任何「顏色革命」或茉莉花等等、無論成功還是失敗,都給中共警覺、都給他們自保而增加了更多的籌碼。
就許志永們的實踐而言,在鄧玉嬌事件之前,是有效的、起到積極作用的;之中(我親自參與了、觀察到的)及之後,就被中共抓抓放放戲劇化了(包括「公盟」的不檢點,如《公盟「錢雲會之死真相」調查報告》)。
為何會這樣呢?蓋於「組織」。中共,就是靠「組織」起家的,怎麼可能讓去美國學習過「維權」的、有糾集社會力量的潛能的任何社會形式存在呢?
這就是許志永們厄運的開始。其後,無論他們搞什麼「新公民運動」之類、都幾乎沒有成功的可能了。
一如何清漣文中數據「2002年到2009年間,美國基金會對華援助約有四億三千萬美元(不含港澳台),其中捐助給學術機構、政府部門、官方NGO的分別佔44.01%、25.38%、16.62%,這三部分援助佔到了總額的86.01%,而草根NGO獲得的捐助只佔5.61%」,官方與政府部門及學術機構公開擠佔美國基金會對華援助,就是有效打壓民間力量。
如此,何清漣的「中國人完成自組織化的第一步」,豈不是水中月、鏡中花嗎?
這些年,我的社會實踐是--依託網路,倚老賣老,從思想理論、價值觀創新等入手推廣「公正第一,民權至上,自由永恆」和「質疑學派」;將計就計,接過顧粉團,通過《向諾貝爾和平獎推薦顧曉軍(專題/中英文/更新中)》、向世界推薦「公正第一」價值觀;成立「中國公民黨」(只有我一個人,不能算「組織」吧?)等等,不斷打擦邊球、不斷「倒逼」強悍的權威,實行靈活、自主的遊戲戰。
就這樣,我的空間被擠壓的成了一縫隙--至少我知道有人問過何清漣,「大陸思想家顧曉軍常在文章中提起你,卻未見你提到過他,不知為什麼」(大意)。我想,或許何清漣壓根兒就不知世間還有「顧曉軍」這人,是不是?其實,我寫《說「中間力量」(答笑蜀)》,不要總當成批評看;至少,應該看到我的「承認」吧?還有美國,我承認你們的「自由」、「民主」還不可以嗎?幹嘛逼我吹捧你們的「人權」?「人權」,是少數人的權利;在中國,多少數人的民權還沒解決,談少數人的「人權」不是兒戲嗎?
其實,本文叫《與何清漣商榷「中間力量」》,不過是希望何清漣注意到、且回應。至於題目,叫《「中國人完成自組織化」根本沒有可能》或叫《只有宣傳「公正、民權、自由」才是出路》,也許更貼切。
顧曉軍 2013-8-16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