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
--顧曉軍主義:改變中國·之二千零九十
「公正第一」,象自由--每個人,都擁有要求與享有公正的權力。
於公正與自由的權力,所不同的、或區別是:若一個人、犯了罪,根據法律條文,司法當局、可以暫時或永久剝奪這個人的自由。然,無論是誰、罪過多大,都沒有任何機構或人,可以剝奪任何人或團體等要求與享有公正的權力。
套用一下盧梭的句式,這就是:人生而公正。
「人生而公正」,是指--人,無論內視或外視,都需要公正。內視,就是審視自己、要求自己公正地對待他人、團體、國家。這,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良知。
外視,則是自己(這自己,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團體或國家),對他人、團體、國家的要求和自身應有的權力。
我們常講的「公正第一」,主要是外視,是喚醒社會--每個人,都擁有要求與享有公正,被社會公正對待且不能以任何借口剝奪的權力。
如果自由是水,公正就是空氣;如果自由是大地,公正就是陽光……如果自由是母親、或是兒子,那麼,公正就是--母與子的關係。
如果21世紀之前,人類主要為爭取自由而奮鬥,那麼,在21世紀及之後,人類與人類社會、將為爭取公正而奮鬥!
這就是本篇《公正》,與之前之《公正第一》及《公正是第一價值觀》等的、價值之所在。
任何曲解或剽竊顧曉軍首創之「公正第一」的思想的人,無論貴為總理還是賤為裝瞎的文盲再裝維權,都將會被社會與歷史、無情地淘汰!
即便,是戴上「聯合國」的面具、或戴上「諾貝爾和平獎」的桂冠,如果自絕於公正,就必然自絕於明天、自絕於人類社會--明天,在人類社會,「聯合國」或「諾貝爾和平獎」、也會因此而成為「骯髒」的代名詞。
顧曉軍 2013-2-17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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