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條報道對喜歡攝影的朋友可能會有些幫助,發上來一起分享,同時談些個人的看法。
據報道:上海一家公司因為在網頁上使用華表照侵犯他人著作權而成為被告,一張古樸精美的天安門華表照片,可能很多人都覺得眼熟,因為它出現的頻率實在太高。然而上海一家公司就因為在網頁上使用華表照侵犯他人著作權而成為被告。日前,經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法官調解結案,一張照片賠了權利人5500元。
2
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
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按照國際慣例和著作權法的規定,作品完成後攝影師就自動擁有了版權。例如:當攝影師按下相機快門,拍攝完成一張照片后,他就擁有了這張照片的版權。攝影師可以使用、發表、展示、出售這張照片或授權其他人使用。當然,作為作者,攝影師也可以去國家相關的版權機構將這張照片進行註冊,以證明自己對該張照片擁有版權。
但很少有攝影師願意把自己拍攝的照片拿到版權機構去登記,一是麻煩,浪費大量的時間,還要花費大量的金錢;二是一個攝影師拍攝的照片只有一部分會產生真正意義上的經濟效益,而攝影師也不能完全確定哪一張照片可以成為暢銷圖片,為每一張自己拍攝的照片去註冊版權實際上是增加了拍攝成本。所以對於攝影師來說,有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來證明自己對拍攝的照片擁有版權呢?有!最好的辦法就是拍攝RAW 格式的照片。在當今數碼時代,RAW 格式的圖片就像是當年的膠片一樣可以證明圖片是你拍攝的,它儲存著你拍攝時的所有參數信息,因為即使有人可以複製膠片,但是複製的底片在清晰度上比原版要差很多,一眼就可以看出來。而在當今數碼時代,RAW 格式照片就如同一張數碼底片,那是不可複製的。如果有人希望使用你的圖片,記住永遠不要提供RAW 格式的文件給他,只要你手中有RAW 格式的圖片,就可以證明你對照片擁有版權。因為RAW 格式圖片可以被轉換成JPG 格式或者其他格式的圖片,而其他格式的圖片卻不可能被轉換成RAW 格式的照片。
3
哪些行為構成侵犯版權?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剽竊他人作品的;
·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彙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4
攝影作品,是指藉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質上記錄客觀物體形象的藝術作品。人像攝影作品,是以特定人物肖像權為客體,通過自己構思、創作,利用感光材料記錄人物形象的一種作品,享有著作權。
而我們經常可以看到網上一些轉發或介紹形式的圖片在發表,也未註明具體來自於哪裡,也不知是否徵求過作者本人同意戓授權,不要以為網路等媒體公開發表的圖片,誰都可以複製過來使用,網路資源不是全部免費的!我們在指責別人侵權的同時想一想自己是否下意識的也在侵權著別人。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版權之爭侵權之爭一直都是個比較尖銳的話題。尊重別人的創作成果,畢竟拍照不易,維權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