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二屆希臘克里特島四地巡迴國際攝影展彩色開放組部分金獎作品:
Da Silva Francisca(葡萄牙)
綜觀這組作品不難發覺都有後期再創作的痕迹,那麼這些作品是否屬於照片呢?先不忙著回答。
什麼叫拍照、什麼叫攝影呢?簡單地說,拍照只是對事物表象進行記錄,拍出的照片可能也很漂亮,但不一定有思想性。攝影則是作者對現實生活的一個客觀認知、加上自已主觀理解的再創作,來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
拍照是記錄,用照相機把客觀事物完整清晰地記錄下來,這就是拍照的目的。這裡強調的是客觀真實性,正因為如此,照片就具有了史料價值、紀念價值和一定的科學鑒別價值。拍照要求拍攝者具備基本的拍攝技術。拍照不做或很少做後期,因為後期製作會直接影響到照片的客觀真實性。
攝影是創作,攝影者用照相機作為工具,表達自己對於客觀事物的主觀感受,並以此來感染觀眾,這就是攝影的目的。這裡強調的是主觀元素,沒有主觀元素就談不上創作。正因為如此,攝影作品的史料價值和紀念價值退居次要地位,科學鑒別價值基本喪失,而藝術欣賞價值處於主要地位。攝影不但要求拍攝者熟練掌握運用各種攝影技術和技巧,更要求拍攝者具備一定的後期再創作能力。攝影創作大都需要進行後期製作。攝影師大多有一個共識:前期拍攝的是素材,只有經過後期製作才是作品。
攝影用光也多種多樣,在前期達不到攝影師的要求那麼在後期進行再創作時什麼樣的光線都可以採用,但是不管什麼題材的作品都要有主題(興奮點),富有內涵,可以反覆看,有嚼頭。作品有新意、有獨創性,能與眾不同,這可能會讓一般的拍照者覺得很不可思議。
說到這裡可以這樣理解:拍照是記錄,攝影是表達,拍照的結果是照片,攝影的結果是作品。
Chen lisong(中國)
Damsten Petri(芬蘭)
Damsten Petri(芬蘭)
Douzlatzis Akis(希臘)
Kluger Manfred(德國)
Proshin Vladimir(俄羅斯)
賀斌(中國)
劉福生(中國)
Sezer Emel(土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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