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通常是兇嫌一時衝動而突發造成的,情節一般比較簡單;過多的犯罪環節只會留下更多的線索,更容易被識破。
方舟子先生說貝志城的嫌疑比孫維還大。
讓我們來比較再兩種假說:孫維投毒說與貝志城投毒說。
A.「孫維投毒說」:孫維(或孫維加其室友們)因為某些原因(朱令出眾,晚歸,用別人開水,或獎學金等)而想教訓朱令,正好孫維做實驗有鉈,便放入朱令能接觸的地方(開水,咖啡,或化妝品等);豈料朱令身體健康,居然能挺過來,於是再次加大劑量(也可能是一次放毒在很多地方,造成朱令的二次中毒)。事發后清華一味逃避責任,孫維利用其家庭背景向警方施壓。貝志城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此假說符合所有公認的基本事實:
1.大學生們為雞毛小事一時衝動犯罪
2.毒品順手可得
3.零距離,多次接觸受害者
4.高官干預法案的例子在國內人人皆知
此假說可以解釋以下現象:
1.孫維及其室友們得知朱令中毒后並不慌張,要求檢查自己的生活用品
2.朱令用品失竊
3.面對大眾的指責和清華的處罰,孫維及其室友們一味逃避,改名,根本不像是有千古奇冤的樣子;最多在網上發動水軍應戰,不敢與貝志城等法庭對質
4.警方只審問了孫維一人
B.「貝志城投毒說」:貝志城因得不到朱令而下毒手,或故意設局陷害孫維
要認可此假說,你就得要以下假設都成立才行:
1.貝志城暗戀朱令/孫維,被其拒絕
2.貝志城能拿到鉈
3.貝志城有下毒的機會
4.貝志城有到朱令宿舍偷東西的機會
請問方舟子及其他孫維辯護人,以上那一條成立?此假說能解釋以上哪些現象?
方舟子先生在科學打假上的理性,在朱令案上都到哪裡去了?
本王子相信方舟子先生與孫維沒有利益關係,幫她辯護只是一時衝動。還望方舟子先生冷靜下來,認個錯,不要為一時的臉面毀了一世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