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小時候我們院子里突然興了一股養雞的風。記得有一個班的戰士,挨家挨戶地幫忙壘雞窩。雞窩壘就,紅磚青瓦,松木門扉,用料端的是講究不含糊,用現在標準衡量,應該算高檔社區,絕不是經濟適用房。
然後又有後勤的幹部,引來幾個賣雞黃的郊區農民。一群家屬便嘰嘰喳喳地圍著挑。雞黃挑好,養雞開始,於是我的苦日子也就開始。我父母都上班,是註定不會管這等事的,於是責任就落到我哥和我的頭上。我哥大我四歲,這樣的間距,正好給他提供了智力上、體力上都能欺負我的恰到好處的空間,對我任意拳打腳踢,頤指氣使,所以對上,他說「我們餵雞,我們打掃雞窩,我們如何如何,」邀功請賞,而對下,即對我,呼來喝去,百般欺壓。
記憶中,養雞最苦的,不過兩件事,一是打掃雞窩。跪在雞窩門口,腦袋要伸到雞窩裡面去,我哥在我屁股後面督戰,「再把腦袋伸進去點兒」,拿著小鏟子和小笤帚,把雞窩裡面上下左右犄角旮旯所有的雞屎,要鏟下來掃出來,我哥手裡有一個手電筒,我打掃完以後,他會蹲在稍遠一點的地方捂著嘴,往裡照照,用以檢查落實情況。這等事,冬天做還不太怵頭,若是夏天做,可是非常嚴峻的考驗,燠熱的天,惡臭的雞窩,一加一絕不等於二。夏天的雞窩要一天一打掃,即便這樣,也不免被我媽媽提出問題,「我怎麼覺著有臭味呢?」逢到這個時候我哥便要搶過話頭指責我,「今天是這小子打掃的,肯定沒打掃乾淨。」「我。。。。。。」,我這廂話還沒說出口,馬上會被我哥堵住,「你什麼你,明天罰你打掃兩遍。」這個陰險的傢伙強調「今天」,一則暗示了他在和我輪流值日,共同承擔責任,二則把責任很巧妙地就推到我頭上,然後在我父母目力不及的地方,沖我瞪眼揮拳頭,我只好把話咽回去,分辨什麼呢,就算是我的責任,我媽媽也不會對我怎樣,而要是因此得罪了這個哥,他可是真打呀。一個八九歲的英俊少年,是惹不起一個十二三歲的蠻橫無賴的。
第二件苦差事發生在冬天。用那凍得梆硬的白菜幫子給雞切食料。白菜幫子被凍得青白,掰下來敲敲,刷拉拉掉一層冰茬兒。而我,要用那嬌嫩的小手兒,把這樣的菜幫,三四片摞到一起,先切順條兒,然後再橫過來切成小粒兒,就像切餃子餡一樣。手每每被凍得發木,半天都緩不過來。
熬過如此多的痛苦,我終於在「雞產科」拾到了第一顆雞蛋。我一看,比一顆鴿子蛋也大不了些許,氣得我運足氣力,沖著石頭小花牆,就把它摔了出去,「老子伺候你們這麼長時間,你們就拿這個報答老子?」結果屁股上吃了我哥一腳,他說我糟蹋了他的勝利果實。
也不能說養雞一點樂趣也沒有。比如夏天的夜晚,為了餵雞,和一大群丁香一樣的姑娘一起,東里來西里去,捉蟲捉螞蚱捉蟋蟀,雖然尚不懂得揩一、二油,但是裹在異性當中,也會快樂得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再有就是春節殺雞吃肉。公的,不下蛋的,到春節期間就成了盤中餐。我甚至建議連下蛋的也一塊殺,卻被家中的其他三口人異口同聲否決了。吃肉,我沒有半點不舍。後來課本里有《黔之驢》,讀到「斷其喉,盡其肉,乃去」,我腦海里總有我吃雞肉的那份快意,現在想想,當初吃的那般狼吞虎咽,大概有點報復的心理。
後來有一場雞瘟,把所有的雞都傳死了,我高興得熱淚盈眶。
曾國藩家書里,有這樣一段文字,「書、蔬、魚、豬,一家之生氣;少睡多做,一人之生氣。勤者生動之氣,儉者收斂之氣。有此二字,家運斷無不興之理。」據說書蔬魚豬(當然還應該有雞鴨鵝兔之類),是曾國藩一家世代相傳的家訓,曾氏之家,把蔬魚豬、雞鴨鵝同詩書禮樂相提並論,形而上與形而下反差如此之大地相融,精神文明得經世致用,物質文明得樸素實在,以至於一眾國之棟樑,都從他們那個門口走出來。
由此看,上面伺候雞喙,下面伺候雞腚,未必是件不好的事情。而我,當初是怎麼理解和怎麼實踐的呢?
二,
幾年以前,一雙兒女吵著要養狗,在兒女面前一向無原則的老婆,欣欣然就同意了。我嚴正警告她,「要養你們養,這種事,別指望我伸手。」我老婆狡黠一笑,這種笑,我是熟悉的,一般她這樣笑罷,最終總有辦法把我拿下。
飯桌上我用筷子點著孩子們說,「養狗可以,但是因養狗而來的所有事情你們都要負責,輪流值日,一天對一天,你們『嗻』嗎?」那樣的時刻,兩個孩子自然是「嗻」聲連連。
狗買來,我過了半年甩手的日子。半年以後,情形就如我當初預料的一樣了。一雙兒女常常因為「今天誰值日」而爭吵,而狗們,則因為哥哥姐姐的互相推諉而餓肚子,而髒兮兮。關鍵時刻,戰略預備隊——我老婆,責無旁貸地頂了上去。她一上去,我心裡便叫苦,「完了,祖英唱的那個『好日子』,沒有了。」
開始的時候,我老婆會叫我,「幫忙給它們買狗糧買罐頭去吧」,「幫忙把吹風機拿來,我給它們吹吹風。」而這樣「幫忙」,不過是個過渡,不過是讓我在參與中適應,事實上沒用幾天,我老婆就開始指使我,「喂它們吃飯吧」,「給它們剪指甲吧」,「給它們洗澡吧」。「幫忙」二字一旦去掉,我就從友情客串變成了擔綱主演。
久而久之,當初吵著養狗的兒子、女兒,現在反倒「超然於狗之外」,只有在他們心情大好的時候才會摟著狗脖子親昵一會兒,親昵罷,再給我們這苦爹苦娘一兩道聖諭,「該給它們洗澡了,它們都臭了」,「該增加它們戶外活動的時間,它們都胖了」,「該帶它們去social了,不然它們該鬱悶了」,然後奴才接旨。
現在我才知道,五十歲養狗一點不比八、九、十來歲養雞輕鬆。從把小puppy請進家,一路下來,請馴養師送禮儀學校,洗澡,梳理毛髮剪指甲,吃藥打蟲子噴葯防跳蚤,散步玩球游泳戲水,再加上每天喂糧喂水喂骨頭喂肉喂罐頭。我原來以為殘羹剩飯就能把它們打發了,而孩子們從網上得來的資訊是堅決不可以,影響了狗的毛皮毛色誰負責?養狗以後,我常常心懷慚愧紀念我那早逝的爺爺,當初,我都沒這般奉養過他。
前幾天,我對女兒說,「帶兩個狗去洗洗澡吧。」女兒說,「不去,我嫌冷。」那天,太陽,藍天,無風,十九度。我趕緊物質刺激,「給你五十澳,洗它們兩個二十澳,剩下三十你們喝咖啡。」「那我也不去,洗兩個太麻煩。」女兒的男朋友從旁說,「叔叔,我帶它們去吧。」女兒一副不屑他諂媚的表情,「你就不怕冷嗎?」
女兒最終勉強同意去,條件是再加二十澳,因為狗坐她的車,坐髒了,她還要清理車。
我以庚子賠款般的氣度,拿出七十澳,只為他們要洗原本屬於他們的狗。
那天晚上躺在床上,我非常興奮地告訴我老婆我一個重要心得:養啥都是賠,賠精力,賠辛苦,賠錢,比如養雞,養狗,養兒女。
我老婆倒是很淡定,拍拍我腦門,「明知道是賠,也得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