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人不如知己。
我是誰?這是一個困擾了我大半生的問題。
小的時候,我喜歡聽評書,聽的昏天黑地的,中午聽,晚上也聽,一模一樣的段子。
我樂此不疲,每天抱著收音機聽到金烏西墜,玉兔東升,才突然發現肚子餓了。
夢裡都是打打殺殺的場面,那個身披戰袍,騎馬拿槍的就是我自己。
一個人走在路上,嘴巴小聲嘟噥,我是在肚子里說評書呢。
隔壁嬸子說我,
「這孩子咋有點魔怔。」
媽媽卻頗為得意,
「我們孩子長大了能做成事情的,專心,心裡有股狠勁,喜歡的事情能一直做到最後。」
我覺得媽媽也是魔怔,她相信我啥都能成。
聽評書哪裡就有那麼神奇了,實話說我是上癮,不聽難受。
長大一點,我不再聽評書,癮不在了卻沒有刻意去戒。
世界很大,很精彩,每過一個階段,就有新的東西進來,把舊的抹去。
我曾經是足球迷,半夜三更起來看球,世界盃,各國的球員們包括看門的我都了如指掌;
我後來是籃球迷,瞞著單位領導,上班時間偷偷溜出來看NBA,總決賽,看的血壓高,我比教練還緊張。
還有拳擊,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網球,跳水。
誘惑太多,看啥啥上癮,做啥啥不行,我能力有限。
都說是,人生最高的境界是把愛好當職業,那不是我,踢足球我會連累國家隊的;
以己之長,克敵之短,把自己能做好的事情當職業,我好像也不是,不然也不用活的這麼累。
做不好還得做,那是我的職業。
年輕時不知道自己喜歡做什麼,更別說專心致志了。
我有的是迷茫,大把的時間,可以揮霍,我也真的揮霍了。
哪裡有飛揚的青春,有的是平平淡淡,貌似從來就沒有卷過的人生。
人生苦短,轉眼已是中年。
我有一天突然決定,我要去打球了,高爾夫球,我是認真的,不開玩笑。
經理辦公室的門上掛著一幅字,
If you don't see me in the office, I am in the golf course.
他們說,高球是所有運動的終結者,它的難度係數在所有的運動中排名第一。
我就想,正好可以給我這個愛慕虛榮,從來沒有卷過的油膩大叔一次卷的機會。
你可以一直卷它到九十歲,卷到美國總統特朗普。
只是那時候特朗普還不是總統,我卷的是泰格伍茲。
目標有點偏大,要馬上開始,從現在開始,我已經輸在起跑線上了。
不過沒關係,我要的是終點。
夏天打,冬天打;
下雨天打,下雪天打;
外邊操場上打,家裡地毯上打;
高球最大的優點,它是一個人的運動,不需要同伴,不需要對手,我甚至都不需要教練。
我不需要有人告訴我太笨。
還有,總跟著師父,如何才能打敗他。
他們說,不要用你的業餘愛好去挑戰別人的飯碗;我不以為然,業餘愛好里最好的就是職業。
魯迅說,希望是本無所為有,無所謂無的,你只要不停,它總是在的。
魯迅還說,希望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
網上說,美國每年有大約四百萬人退出高爾夫運動,高爾夫球是個mental game,你要是超級魔怔才能堅持下去。
這太符合我了,十幾年過去了,我還屹立在那裡。
隔壁嬸子是對的,我向媽媽保證她也是對的。
後來我開始寫文章,再後來我走進健身房。
我負責任地說,沒有一件事情是簡單的。
絞盡腦汁,寫了又刪,刪了又寫,半天過去一事無成,白白浪費時間;
我也不是運動的高手,打球N多年,職業選手的背影也還沒看到。
你不能小看那些努力的人,也不能嘲笑那些有夢的人,不是嗎?
我學會了合理運用我的時間,我學會了一邊運動,一邊打腹稿。
哪裡有天才,魯迅是把別人喝咖啡的時間都用在學習和工作上的。
我是把魯迅吸煙的時間都用在思考上的,我是把魯迅工作和學習的時間都用在高爾夫球上的。
人過三十不學藝,那是因為三十歲你已經過了人生的巔峰。
我不是。
二十年後,我們再來煮酒論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