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見到林妙可是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開幕式。
長的和我家姑娘一樣可愛,名氣卻比她大多了。
不過還是對她沒有太深的印象,相比之下,劉歡老師更能讓人過目不忘。
真正讓我記住她的是後來網上傳說的假唱醜聞,官媒剛開始還出來闢謠,「五毛們」後來就說舞台上對口型這事兒其實很正常,好像邁克爾傑克遜就干過。
我就想,既然邁克爾也干過這個事情,我們那就學學也無妨。
我後來知道,邁克爾對口型,錄音機里在唱的其實還是他自己——決計不會是賈斯汀比伯,我們就不同——發揚光大了。
林妙可這三個字第二次跳進我的眼球是在五年以後,也就是最近幾天的事情,源於黨的喉舌《人民日報》的評論:言論自由須有邊界。
說是,林妙可在新浪微博上曬她幫服務員下火鍋面的照片,意外受辱,深受其傷。
讀完評論,讓我這個老不正經也對黨報肅然起敬起來。
其實深受其傷的何止林妙可一人,我這個大人也不例外。
我是新浪網的註冊用戶,發過幾篇文章,統統被網友們IGNORE了,沒什麼點擊率——新浪網用戶素質之低可見一斑,還有一篇是被小編屏蔽了,只能我自己偷著看,我於是大為光火,從此不上新浪網。
懷著好奇心點開林妙可的網頁,想看看一群下流胚如何侮辱一個未成年的孩子。
不幸的是,忘了我的用戶名和密碼,除了第一頁就不讓我看了——他們把我當外人了,那個下麵條的照片也早已沉到不知第幾頁了。
不過對於我這個不愛讀書的人,一頁已經足夠了。
乖乖,粉絲就有差不多兩百萬,讓我慚愧得有些無地自容——活了這一大把年紀,認識我的人恐怕兩萬都不到。
妙可同學微博首頁上赫然寫道:
「Hi,我是林妙可! 趕快註冊微博粉我吧,隨時分享我的最新動態!」
不知道「粉我吧」是啥意思,想必《人民日報》的評論員是知道的。
《人民日報》的評論員如果不是三歲孩子,他們想必也知道網路是個藏污納垢的地方,無恥中的極品恐怕要數黨國豢養的五毛了。
網路暴力在北美也是時有耳聞。
所以,我那個比林妙可大了一個月的女兒問我,
「爸爸,我可不可以註冊FACEBOOK。」
我的答案是一個字,NO。
她接著問我,WHY?
我的答案變成兩個字,ABSOLUTELY NOT。
我從前也在論壇上發帖,被人謾罵,攻擊自然是常有的事兒。
我的脾氣不好,罵功也是十分了得,一旦光起火來,有人就要倒霉,惹了我,恐怕是晚上回家和老婆做愛的興緻都會喪失殆盡。
我當然沒有任何想法對妙可姑娘說三道四。
五年前的事不怪她,她那時還是個孩子,一個聽大人話的孩子,在幕後操縱的是比我年紀還大的大人。
現在網上曬照片也不是她的錯,她畢竟也還不滿十四歲。
那個和她一起管理她的微博的她的媽媽應該要反思點什麼吧?
不想被罵,最簡單的就是立馬關博走人。
不料想,林妙可微博的更新還是一如既往的勤,大有我寫你罵,你罵我寫,我越寫你越罵,你越罵我越寫的豪氣。
讓我不禁想起攬全國人民的罵於一身的乾濕露露和芙蓉鳳姐等姑娘。
有網友說,姑娘們傻,被天下無恥之徒調戲,謾罵,卻還強裝笑臉。
你們不知道,姑娘們眼裡,你們才真傻,你越罵姑娘們越火,你氣得寸斷肝腸,姑娘們名利雙收。
這是當今世界的遊戲規則。
《人民日報》的小編們,如果你們吃飽了飯實在閑著沒事幹,又想展示一下您的文採的話,不妨寫篇文章來評評你哥哥我。
先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