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移民生涯(37):工作就是挑戰

作者:sanmiwu  於 2013-2-7 06:3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移民生涯|通用分類:移民生活|已有13評論

新年過後,一切開始趨於正常,經歷了短暫的興奮期,我開始真正面對挑戰。

第一個也是最大的挑戰是語言–這是個到現在我都無法迴避的問題。

面對客戶是我每天的任務。

公司在LLOYD只有我和BRIAN兩個人,沒有辦公室,我們是HOME OFFICE,就是在家裡上班;

出於方便,客戶給了我們一間辦公室。

電話就放在辦公桌上,接電話的是BRIAN,我是不接的–電話都是找他的;遇到我一個人在辦公室的時候,我還是不接,我試過兩次聽不太懂電話那頭講什麼。

加拿大人說話有個毛病就是太快,他們自己不覺得,我是知道的;

還有一個就是,他們講話用口語,像是TOUCH BASE,KICKOFF,GIVE ME A SHOUT等等,使用頻率最高的一個詞兒是YOU BETCHA,類似美國人說的YOU BET。

再有一個就是,他們講話也不標準,按照國內老師的說法叫語法錯誤,我就常聽人說I DON』T KNOW NOTHING,其實他們的意思是I KNOW NOTHING–小鎮上的鄉下人他們不理會那些語法規則。

對我來說,還有一個短板就是,我對這裡的文化知之甚少,加拿大人閑聊時講的最多的是HOCKEY,我們鎮上的本地男人,5歲到50歲,幾乎人人玩HOCKEY,人人看NHL的比賽,對那些球星人人耳熟能詳,我是一句話也插不上。

加拿大人還喜歡開玩笑,幾個人聚在一起聊天,常常是笑話連篇,笑的前仰後合的,我就像是個傻子一樣坐在那兒不知道該笑還是不該笑–他們的笑話很多時候有背景知識,就像在國內,一提」大嘴韓喬生」,大家就會不約而同地聯想到很多典故,我在加拿大是沒有這個心電感應的。

好的一點是,加拿大的固定電話和手機都有留言功能,這裡的人們也習慣給對方留言;留言的另外一個好處是可以避免接聽騷擾電話–在家裡,不認識的號碼通常不接。

剛開始的時候,碰到老外的電話我讓他們留言,然後反反覆復聽上幾遍,弄清楚對方是誰,要幹什麼,然後打電話給BRIAN,告訴他有人找他。

有的時候,一個電話號碼要放好幾遍才能記下來–我是真的懷念能用中文的日子。

聽不懂的好處不是沒有,半懂不懂的時候我通常的回答是YES–我在別人眼裡的印象是隨和。

第二個挑戰是記名字。

老外的名字其實很簡單,像是STEVEN,DAVID,BEN,TOM,KEN,KENT,ROSS,MIKE,GOERGE等等,類似文革時候我們給孩子起名字,重名的很多,像是向陽,紅兵,衛兵,等等;

外國人的姓是五花八門的,有些怪得讓你難以想象,比如LITTLE,SMALL,MAKEPEACE,WISEMAN,NOBLE等等,我的一個女同事她的姓是WHYNOT,全名是LINDA WHYNOT;國人的姓比較有意思的一個是何(和,賀),翻成英文是HE,我朋友的女兒就被稱為MISS HE。

不像國內,張,王,李,趙四大家族每家的人數都可以抵得上一個國家,在我們鎮上,同名的人不少,同姓的卻很少見,看到同姓的你基本可以肯定他們是一家的,關係不超出三代,比如我上班的第二家公司,在加拿大上千員工中有三個FALLSCHEER,一個是叔叔,另外兩個是親兄弟倆。

除了很熟的,比如我老闆還有BRIAN,我很少記別人的姓,因為我連最簡單的名字都記不住,還談什麼姓不姓的。

見了客戶,寒暄介紹,下次見面還是不知道他們叫啥,又不好意思問,無形中影響了溝通–其實問了總比不叫好。

還有一個挑戰就是開車。

有同胞笑話我把車子開進DITCH,其實我的情況和他們有所不同。

我有六個客戶是在附近的荒野地里,車程從40分鐘到三個小時不等,我開公司的車子,一年差不多是跑50,000公里,車子到了10萬公里就還掉換新的。

剛開始的時候沒有經驗,出門晚,也不知道拿地圖,迷路是常有的事情。

我的方向感很差,加拿大人煙稀少,出了城就是大片大片的田野,沒有建築物可以辨識方位,冬季除了公路,四周都被白茫茫的積雪覆蓋著,如果突然迷了路,用那句IN THE MIDDLE OF NOWHERE來形容是最恰當不過了。

公司里的安全規定,冬天車子里必須備有應急設備–一旦車子拋錨或是陷進雪堆里出不來了,你要能在零下30度的嚴寒中保護自己,直到消防人員來救你。

這些應急設備包括:鏟雪的鏟子,保暖的靴子,棉手套,帽子,拖車用的繩子,手電筒,包紮傷口的繃帶,簡單的止血藥等等;

通常的做法是,出門前,注意天氣預報,保證良好的車況,油箱里灌滿油,遇到情況,待在車子里不要動,車子不要熄火,等待救援。

車子里常備的東西還有:水,餅乾,取暖用的毯子,取暖用的蠟燭,火柴等,這些東西在車子發動機出故障或是汽油燒光的時候能保護你不被凍僵。

至於把老婆孩子的照片掛在車子里,那是提醒你出門在外開車小心,不要超速,不要疲勞駕駛等等,和國內車子里掛個什麼爺或是出入平安之類的中國結是一樣的道理。

挑戰儘管很多,好在加拿大的人都很善良,很友好,很有耐心,像在國內我們鄉下人進城被歧視的情況很少,故意刁難就更沒有了–我們這裡原本也是鄉下。

我的客戶大都對我的身世很感興趣,遇到最多的提問是為什麼會移民加拿大,感覺這裡怎麼樣,以後會不會再回國內去,以及我為什麼會有一個很加拿大的名字等等–還不是為了他們好記嗎?我的中文名字他們連音都發不準。

為了回報客戶的熱情,我通常也不空手而去,每次總是花上四、五塊錢到TIM HORTONS去買一盒DONUTS帶上,奢侈的時候會帶上一個PIZZA,以至於後來大家戲稱我為DONUTS GUY。

禮輕人意重,不管怎麼說,DONUTS或多或少彌補了我語言上的缺陷。

我老闆就說了,人的愛好各有不同,但從來沒有一個人不喜歡吃,他們家就是一個典範–個頭和我差不多,他和他老婆加起來有差不多500磅。

然而我們小鎮上很豪華的飯店是沒有的,最奢侈的是一個義大利餐館,吃個中餐對客戶來說也算是比較高檔的。

這些對我來說是比較簡單的,不像在國內要絞盡腦汁,盤算什麼檔次的飯店才能讓客戶覺得有面子同時又不超出我的預算。

儘管如此,請客戶吃飯的機會還是很少,大多數的時候是中午出去一起吃個工作餐。

晚上加拿大人大都回家和老婆孩子吃飯,要是真的請客戶吃晚飯,你得連他們的配偶也一塊請,通常的情況他們也會應邀而來,不像在國內,沒有哪個客戶會帶自己的黃臉婆出來赴宴。

儘管不能帶客戶出入娛樂場所,但在加拿大,請客戶出去打高爾夫球是不禁止的,夏天每個月報銷業務費用的時候,其中就有一項叫GREEN FEE,指的就是高爾夫球。

和國內相比,加拿大是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相似的地方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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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3 個評論)

回復 fanlaifuqu 2013-2-7 06:43
第一次聽到 I don't know nothing 還真以為他什麼都懂!
回復 meistersinger 2013-2-7 08:02
記印度人的姓名才難呢。
回復 meistersinger 2013-2-7 08:04
fanlaifuqu: 第一次聽到 I don't know nothing 還真以為他什麼都懂!
don't know much about history,

don't know much biology.

don't know much about a science book,

don't know much about the french i took.

but i do know that i love you,

and i know that if you love me, too,

what a wonderful world this would 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NO72aCnVr0

回復 嘻哈:) 2013-2-7 10:58
lz好學,贊!俺可真是懶喲,汗。好像黑人兄弟喜歡說I DON』T KNOW NOTHING。
回復 yulinw 2013-2-7 12:52
   人際關係簡單最好不過了~·
回復 bjca11 2013-2-7 14:27
加拿大是個好地方,我喜歡這裡。我的故鄉是北京,但那裡現在幾乎沒有太多留戀的東西了。到處是粗製濫造的高樓,人多,污染,無論社會還是環境可以用四個字「烏煙瘴氣」來概括。看到這裡 ,想起故鄉
回復 jinren 2013-2-7 21:57
剛追看您寫的系列,受教了。

您介不介意咱轉貼在國內的圈子裡?
回復 trunkzhao 2013-2-7 22:31
fanlaifuqu: 第一次聽到 I don't know nothing 還真以為他什麼都懂!
  
回復 trunkzhao 2013-2-7 22:32
咱倆前後腳來的,交個朋友吧
回復 twmp88 2013-2-8 04:40
吳先生的記事論文好讀有品味。假如能讓那些沒機會踏上這條路的人讀一讀,我想會比喝一杯杭州龍井茶還有意思,說不定會讓某些人半空醒悟過來。假如我沒說錯,「I don't know nothing." 是法語的人說出來的美式英語。
回復 sanmiwu 2013-2-8 05:35
jinren: 剛追看您寫的系列,受教了。

您介不介意咱轉貼在國內的圈子裡?
No problem, thanks.
回復 sanmiwu 2013-2-8 05:36
Happy new years to everybody. Thanks for the visit.
回復 WolfWillow 2013-2-8 13:50
我公司曾經請了一亇英文老師一對一教我。在電影里老聽到黑人講i don't know nothing. 問起過她,她說應來自 i don't know, nothing.  還"弄明白了"drumstick, chicken leg.  在國內學的時候,記得雞腿要說drumstick,不能直譯chicken leg.  其實drumstick 連著後面到雞身那塊thigh一起叫chicken leg. 哈哈。還有考TOFEL時,雪化了要選thaw. 這兒大家都用melt。TOFEL吭爹的地方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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