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最勇敢建議:黨官應由黨費俸養,不用納稅人的錢!
2014-03-06 14:39:28
全國政協委員、復旦大學教授葛劍雄在兩會建議
全國政協委員、復旦大學教授葛劍雄在兩會建議為離任國家領導人制訂禮遇條例,令他們退位后待遇有法可依,但不能延及子孫,也不能隨意擴大,免枉花納稅人錢。這是首有全國政協委員在兩會公開對中共政要退位待遇提出不同意見,引起網民反響,贊是今屆兩會「最勇敢的建議」。
「我建議制訂離任國家領導人禮遇條例。」67歲的葛劍雄素有「葛大炮」美譽,本屆兩會間接受財新網記者專訪時指,離任國家領導人曾為國家貢獻,為體現政府對他們的尊崇和禮遇,表達民眾對他們愛戴和尊敬,應制訂「離任國家領導人禮遇條例」,明令公布。
關於條例內容,葛認為應明確禮遇的規格、待遇、時效、適用範圍和保障措施,以便各級政府遵照執行。葛說:「離任的國家領導人一兩百個,他們享受的待遇,不能延及他們的子孫。納稅人的錢不能這麼花。即使每年待遇要一個億(人民幣),配備20個警衞,只要符合規定都可,但不能擴大。」
葛劍雄還主張對普通退休官員也制訂待遇規定,「那是對他們在任期間為國家服務和貢獻的回報,也是對在任官員的激勵」。葛指這可防止某些官退位后利用權勢,享受超標準待遇,「如果在任官員被認定貪污賄賂犯罪,就應當取消他們退位后的禮遇。」所謂國家領導人,內地指國家主席、副主席,全國人大委員長、副委員長,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全國政協主席、副主席,國家軍委主席、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等。但中共名冊中政治局委員也位列「黨和國家領導人」,故有網民唿吁:「黨官應該由黨費俸養,不應用納稅人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