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做空 蘋果 股票,==》 應該 有望 可期 !

作者:dld  於 2012-12-23 10:0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6評論

關鍵詞:股票, 蘋果


股票案例:  蘋果期權扣動盈利扳機   2012/12/07   

  經濟網綜合網訊 通過買入期權,投資者在承擔有限風險的同時保留了盈利可能。期權持有者可選擇在有利情形下行駛買權、賣權,否則可以放棄行權。這樣在無形中買權持有者鎖定了日後交割時的最高買入價,而賣權持有者通過賣權鎖定未來最低賣出價。

  以美國蘋果電腦最近的股票和期權交易為例,蘋果公司於1025日公布的低於市場預期的盈利報告使其股價由609.54美元一路跌至1115日的525.62美元。對在蘋果公司發布盈利報告前持有股票的投資者來說,假如買入了每股33.45美元、12月份到期、行權價為610美元的賣權,那麼該投資者可以選擇在期權到期前的任何交易時間以每股610美元的價格出售手中的蘋果電腦股票,而不用承擔每股83.92美元的巨額損失。

  對提前做空蘋果股票的投資者來說,如果當時為保護自己的做空頭寸買入每股30.52美元、12月份到期、行權價為610美元的買權,那麼在股價大跌情況下已無需行使買權。雖然買入該買權時需要支付期權費,但卻能夠達到控制風險的目的,而且也可以通過賣出買權部分收回已支付的期權費,將損失降到最低。

  單獨使用期權不僅可以令投資者在日後進行標的資產交割時保留選擇的餘地,同時可以節省一大筆資金,這樣不僅可以合理使用有限的資金,承擔有限的風險,還能在期權到期前充分利用市場價向自己有利方向發展的益處。通過合理搭配買權和賣權的多倉和空倉,各種各樣的交易組合又可以幫助投資者和風險對沖者根據自身的需要、針對市場的情況來制定各種投資或者對沖的策略。

  還以美國蘋果電腦為例,假如在其公布盈利報告前同時買入12月份到期的行權價為610美元的買權和賣權(即所謂的鞍式套利),當時總費用為63.97美元,在1115日該交易組合市值為90.34,短短三個星期就可獲得41.22%的盈利。

對沖基金大佬  開始做空蘋果 20121117

  蘋果是全世界最大的科技公司,其股價風吹草動,也讓整個行業為之震動。

  受困於蘋果股價頹勢,其大型供應商的業績和股價都出現了明顯下滑。彭博數據顯示,蘋果最大的供應商是凌雲半導體公司,來自蘋果的收入占其總收入的59%,本月以來,該股也已累計下挫21%。其他供應商,例如鴻海精密、和碩聯合科技、捷普科技、偉創力等股價都自10月以來持續走低。

  從機構動向來看,基金對蘋果的熱度也開始降溫。很長一段時間以來,蘋果都是對沖基金的寵兒。不過,最近情況卻悄然發生變化,隨著蘋果股價此前的一路突飛猛進,一些對沖基金大佬開始做空蘋果。

  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全球一共有4400余家機構投資者共持有蘋果35%的流通股,其中對沖基金持有的份額是蘋果流通股的5%左右。

  根據對沖基金向SEC提供的2012年第二季度持倉報告,目前全球最大規模的布里奇沃特投資公司雷伊·達里奧就在6月底之前清空了所持有的全部蘋果公司股票。而大衛·泰柏、馬克·希爾曼、約翰·伯班克、羅伯特·奧爾斯泰恩以及惠特尼·蒂爾森等對沖基金大佬也在這一季度中拋售了所持有的蘋果股票25%、50%、40%、20%和70%。另外,知名對沖基金經理菲利浦·賈布里吃進了大量蘋果公司的看空選擇權。

蘋果在華  被訴侵權案 判賠52萬續 不認可將上訴 : 2012/11/14    京華時報        經濟網綜合網訊 認為AppStore未經授權為用戶提供付費應用程序下載,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有限公司起訴蘋果公司,並一審獲賠52萬元。記者昨天獲悉,蘋果公司認為判決賠償數額過高,已向市高院提起上訴。

  中國大百科全書起訴稱,該公司組織編寫並出版了《中國大百科全書》以及《中國大百科全書》電子版,享有完整的著作權。201010月,公司發現用戶可在AppStore購買並下載大量包含《中國大百科全書》內容的應用程序,供在iPhoneiPad產品上閱讀。原告認為,蘋果公司嚴重侵犯其著作權,起訴要求停止侵權,賠償53萬餘元。

  蘋果公司辯稱,他們並非AppStore的經營者,被控侵權行為並非由他們實施。

  市二中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查明的事實,可以認定AppStore的經營者系蘋果公司。用戶在AppStore購買並下載的應用程序《中國百科全書》(簡繁),應為侵權應用程序。鑒於蘋果公司不能證明涉案應用程序為第三方開發商所開發,應認定是蘋果公司自行開發。即使該應用程序為第三方開發商所開發,鑒於蘋果公司參與了涉案應用程序的開發過程,對應用程序進行了挑選並獨自決定了其在AppStore上的分銷,同時在銷售收益中得利,事實上與第三方共同實施了侵權行為,仍構成共同侵權。法院一審判令蘋果公司停止侵權,賠償大百科全書52萬元。  據悉,蘋果公司上訴時仍然強調,其不是AppStore的實際經營者,並認為法院判決的賠償數額太高。  目前,此案還在二審中。(記者 裴曉蘭)

「金蘋果變爛蘋果」很正常  20121126    經濟網-《中國經濟周刊》   2012年第46    「金蘋果變爛蘋果」不是新聞,「金蘋果永遠是金蘋果」才是令人悲戚的新聞。蘋果市值蒸發1700億美元符合資本市場的邏輯。 張敬偉

  據外媒報道,截至1116日,在美國股市上擁有最高市值的蘋果公司,股價連續8周下滑。與9月份每股705.07美元的歷史最高價格相比,目前蘋果的股價跌幅已達25%,公司市值蒸發了近1700億美元。

  蘋果怎麼了?難道金蘋果變成了爛蘋果?

  答案有很多,有說證券公司交易員錯購蘋果股票造成蘋果股價技術性下跌的,有說市場對蘋果信心不足的,有說受到美國大選波及的……這些說法或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在美國這樣的成熟資本市場,導致蘋果股價如此不堪的原因,應該是蘋果的基本面出了問題。

  蘋果2012財年第四季度和全年業績顯示,其第四財季營收增長27%359.66億美元,凈利潤增長24%82.23億美元;2012財年,其營收增長44.4%1565億美元,凈利潤增長60.99%417.3億美元,凈利潤率由上一財年的23.94%提升至26.65%

  如果單純看這組數據,蘋果的市場表現依然搶眼,可是如果對照前7個季度的財報就會發現,蘋果無論是毛利率還是凈利率,都在下滑。

  從蘋果的產品來看,則更為直觀。蘋果系列產品以市場創新贏得全球市場的青睞,而讓全球「蘋果控」欲罷不能的產品應該是iPhone3G。隨後的iPhone44S5等代際產品,在筆者看來,不過是修修補補之作,iPhone5無非是CPU性能提高一倍,屏幕大了一圈,像素高了一些而已。

  在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的叢林競爭中,蘋果或許是革命者,但未必是競爭的勝出者。蘋果和三星的官司,以及和整個安卓系的矛盾,凸顯蘋果的市場焦慮,以至於iPhone5在和三星note2的廝殺中,明顯只有招架之力了。

  再加上蟄伏多年的微軟新近發力,攜著WP8WIN8從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兩路夾擊,而且微軟還有貫通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筆記本和家用(商用)電腦界限的能力和野心,力求在數碼市場上重整江湖,市場通吃。因此,儘管蘋果加快了產品更新速度,連續推出iPhone5iPadMini,但是庫克時代很難再現喬布斯時代的輝煌。

  從摩托羅拉到愛立信,從諾基亞到三星、蘋果,從塞班到安卓,從安卓到IOS再到WP8,證明了信息時代市場生存的鐵律:創新就是一切。誰失去了創新動力,就有被市場淘汰的風險。

  資本市場上從來沒有常勝將軍。月滿則虧,隨著蘋果的創新驅動力減弱,加之競爭對手圍剿,蘋果市值蒸發1700億美元也就符合資本市場的邏輯了。

  「金蘋果變爛蘋果」不是新聞,「金蘋果永遠是金蘋果」才是令人悲戚的新聞。因為那將意味著蘋果的一枝獨秀,而無論是其iPhone還是iPad系列產品,顯然並未達到技術極限。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蘋果從此一蹶不振。一方面,資本市場存在著動態調整性;另一方面,蘋果還有市場餘威,而且相比其他數碼產品依然還是最好的。更主要的是,蘋果從誕生到現在,一直就是在坎坷與輝煌中曲折前行;只要其創新靈魂還在,蘋果就總能給人以希望。

  值得一提的是,在創新創意產業的搏殺中,中國不能只當觀眾,中國企業也要加入到競爭遊戲中去,哪怕經歷盛衰浮沉。

 

作家維權聯盟 劍指蘋果 : 2012/3/27    中國經濟周刊     王辰越

  「從蘋果公司創立之初,我們就意識到我們的成功是來自知識產權。偷竊是不道德的,這樣做會傷害其他人,也有損自己的名譽。」這句話出自蘋果教父喬布斯之口。在眾多果粉的擁護以及喬布斯精神力量的感召下,iPadiPhone成了世界上最火的智能終端。

  如今蘋果卻食言了。315日,蘋果的應用商店成了公益組織作家維權聯盟的「重點關照對象」:在蘋果的應用商店AppStore中,有很多製作成應用程序的電子書,讀者可以以很便宜的價格甚至免費下載到自己的終端上閱讀。然而,這些書的作者卻拿不到一分錢的分成。換句話說,蘋果的應用商店裡在販賣盜版電子書。

  「盜墓」遭遇盜版

  「我是一個忠實的果粉,蘋果應用商店這一做法令我非常傷心,我的《盜墓筆記》系列被下載的次數為幾百萬次,按照正常的版稅價格計算,我的損失已經超過2000萬元了。這種明目張膽的盜版行為不被制止,我們這種靠寫字吃飯的作家將越來越活不下去了。」《盜墓筆記》的作者徐磊(南派三叔)接受《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

  在AppStore中涉嫌侵權的電子書程序總共有近百部,書的價格從幾元到十幾元不等,甚至免費。在這些電子書熱賣時,所得收入卻和作者半毛錢關係都沒有。為此,作家維權聯盟在今年3·15之際向蘋果公司索賠5000萬元人民幣。

  然而,蘋果對於這件事的反應,令作家維權聯盟執行人貝志城和他的夥伴非常失望。作家維權聯盟代理律師王國華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回憶:「315日上午,我和貝志城到位於國貿大廈三期12層的蘋果(中國)總部就這件事進行交涉,但蘋果的負責人聲稱,這件事中國公司沒有發言權,甚至不能就這件事對外界發表任何看法,我們只能耐心等待美國總部律師和相關人士給出說法。」隨後,記者多次撥打蘋果(中國)總部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王國華告訴記者:「儘管涉嫌侵權的應用程序是開發者製作並且上傳的,但是在上傳之前必須經過蘋果的審查,這些軟體能夠通過審查,順利地上傳到程序商店裡面,顯然是蘋果在縱容盜版。無論如何,蘋果都負有責任。」

  「避風港」庇護不了的囂張

  針對這件事,一個法律名詞備受大家關註:「避風港原則」。意指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由於其鏈接、儲存的相關內容涉嫌侵權,在能夠證明自己並無惡意並且及時刪除侵權鏈接或內容的情況下,不承擔侵權賠償責任。這一原則能否成為蘋果狡辯的理由?

  王國華向《中國經濟周刊》解釋:「避風港原則一般用於論壇或者貼吧裡面,第一是所上傳的平台之前不知道用戶要上傳這樣一個內容,第二是上傳的內容不是用來獲利的。蘋果在程序上傳前要進行審查,事先知道涉嫌盜版的內容;這些電子書或程序下載時收費,蘋果由此獲得收入。與消費者在超市購物買到過期食品或盜版書是一樣的,超市允許這些東西進入本身就負有責任。」

貝志城表示:「這次涉嫌盜版的書籍近百本,5000萬元根本不夠賠償損失。無論是蘋果還是百度,我們維權最終針對的並不是這些公司,而是這種行為,我們希望通過維權來改變人們的錯誤觀念——網際網路不是沒有法律的地方,作家的勞動成果應當受到保護。」

  作家維權聯盟

  201174日在北京成立的公益機構,目的是通過法律手段打擊網際網路侵權行為,倡議發起人為韓寒、李承鵬等5位作家和路金波、沈浩波等5位出版商。該聯盟曾經將百度文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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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6 個評論)

回復 阿颯 2013-3-30 11:01
買入賣權的高興了
回復 dld 2013-3-30 13:42
阿颯: 買入賣權的高興了
您 這回 收穫 不小吧?   謝謝您的發言。

           咱請教一下:  任何 股票 ,基金 都可以做 賣權(買跌) 嗎?
回復 阿颯 2013-3-30 21:38
dld: 您 這回 收穫 不小吧?   謝謝您的發言。

           咱請教一下:  任何 股票 ,基金 都可以做 賣權(買跌) 嗎?
我喜歡蘋果,雖然覺得文章寫得不錯,還是希望它穩健發展。
回復 阿颯 2013-3-30 21:51
賺錢都是那種悶聲吵得人,我是寫文章滴,嘻。

你轉的是這文章,問得是這問題,所以推理出你在逗那隻貓。。。
回復 dld 2013-3-30 23:16
阿颯: 我喜歡蘋果,雖然覺得文章寫得不錯,還是希望它穩健發展。
我覺得 蘋果 差不多了,發展也是很不容易的呀!
回復 dld 2013-3-30 23:18
  
阿颯: 賺錢都是那種悶聲吵得人,我是寫文章滴,嘻。

你轉的是這文章,問得是這問題,所以推理出你在逗那隻貓。。。    ...
yes, you are r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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