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安莉關於「維護國外退休華人的權益」文章中的重要片段
作者:前兆 於 2013-1-13 00:2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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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的, 工作, 退休年齡, 土爾其, 退休金
大家有沒有注意到該文中下述這樣一段話:我覺得此段話是文中最精彩的部分!
「退休」不是指你在某個單位一直工作,沒有變動,一直到50歲、60歲或是65歲才可以退休。「退休」是指一種「退休期待權」轉變為「退休權利實現」的過
程,即無論你在哪兒工作,什麼國度,工作多少年以及怎麼變動工作單位,達到退休年齡時「退休期待權」 變成「退休權利的實現」。最好的例子是:鄧小平
同志20年代在法國勤工儉學只有2至3年的很短時間,等到鄧小平同志65歲時法國政府曾要給他退休費,鄧小平同志沒有接受。這裡明確的說明了一個問題,
即:無論你在哪兒工作,工作了多少年,以後是
「退職」了「離職」了「辭職」了或是被開除了,甚至在監獄,你停止了在這單位的工作,到此為止你的退休金額的增長停止發展,但你的「退休期待權」並沒有停
止發展。當你達到退休年齡時,「退休期待權」變成了「退休權利的實現」。也就是說,「退休」是一種隨著年齡發展的權利,是每一個人必然的權利,是不能被剝
奪的。這種「退休權利」概念在各國都是不容置疑的。例如很多土爾其人在德國工作多年之後回到土爾其生活。到其65歲時可從德國得到相應的退休金。退休金額
根據工齡長短決定。這種理所當然的情況在中國卻成為問題。這一大批在中國工作多年的華人華僑被排除在所有中國法治保障之外,失去了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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