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老師雲遊筆記10)
不如歸去,不如歸去
英國倫敦――一個神交了幾十年終於第一次見面的城市。當年高中畢業后開始自學英語接觸到的第一套外國教材,是從香港走私進來的1-4冊《基礎英語》(Essential English), 裡面的內容都是以倫敦資產階級生活為背景的。
這套教材奠定了我對英國資產階級生活方式的最早期最初級的認知,知道了大笨鐘,皮卡迪利,特拉法加廣場,海德公園,科文特花園,白金漢宮,溫莎堡,牛津劍橋等倫敦地標,知道了老牌帝國主義的"裝13"規矩:早餐吃白煮雞蛋時還要把蛋放在一個蛋杯里,知道了「英式下午茶」( High Tea )有"著裝要求"(dress code)。倫敦從此成為一個我素未謀面卻交情篤深的都市。
斜陽帝國的餘暉蕩漾在海德公園的噴泉池上。池裡一隻優雅的白天鵝高傲地啄著我的手,意思是不讓我太靠近水池――那是它的領地。
傍晚的倫敦雷切斯特廣場,有點像紐約時代廣場,人頭涌涌。各種街頭表演藝術家使出渾身解數賣力表演,吸引了一圈圈圍觀人士。賭場,小劇院,電影院,酒館餐廳燈火通明,人聲鼎沸。酒館爆滿,人們乾脆端著酒杯站在人行道旁邊喝邊聊。
哈利波特館門前遊客不停地自拍。大紅燈籠高高掛的唐人街里遊人如織。
白天的泰晤士河兩岸的「倫敦眼」和國會大廈人滿為患。蘇格蘭風笛回蕩在「大笨鐘」上空。中東騙子在橋上耍「猜碗中球」騙術,旁邊還有「托兒」配合。白金漢宮前皇家騎兵穿著紅色戎裝徐徐緩行,馬蹄聲碎。遊客似乎比本地居民還多,到處都是導遊領著一群群遊客在景點前滔滔不絕介紹。倫敦有太厚重的歷史,幾乎每棟建築物裡面都藏著一個歷史故事。那些還帶著被工業革命時期的煤煙薰得發黑的紅磚樓房,把人拽回狄更斯的《雙城記》年代。Lancaster Gate 附近一家老教堂,竟然是王爾德當年娶妻舉行婚禮的地方。市中心某家酒店,曾經是邁克爾傑克遜和玉婆住過的。某個街區是披頭四未出道時廝混的地方。Pall Mall街上一家挨一家的私人會所,門面毫不顯山露水,只是從進出其間的衣冠楚楚紳士的神態舉止,才可粗略估摸其檔次段位之高。一間門面不大起眼的小店,有一塊特殊牌子,上面大意是「查爾斯王子指定漁具專賣店」。倫敦處處透著一種典型的老牌帝國主義殘存的「低調的奢華」或者說,有著破落貴族那種即使敗絮其中也要金玉其外的尊嚴,比如打著蝴蝶結別著袖扣盛裝在二星級商務酒店吃簡單的自助早餐。夜色闌珊之際,經過查令十字街,竭力想搜尋84號那家著名的書店,結果就像尋找《北非諜影》那家咖啡館一樣落空。清晨步行到肯辛頓花園,遙望黛安娜王妃曾經生活過的宮殿,算是憑弔一番。再前往諾丁山古董集市,想尋覓休. 格蘭特和茱莉亞. 羅伯茨的身影。透過咖啡館的玻璃窗,看到裡面的青年男女,還真的有點他們那種波西米亞味道。倫敦人依然保持謙謙君子之風。我從諾丁山回酒店,坐上巴士,司機說不收現金,北美信用卡也不管用。他揮了揮手說沒關係,就讓我免費搭了一程。
世界級大都市(東京除外)都有一種極為相似的特質:臟,亂而不差。臟:五星級酒店的垃圾桶厚顏無恥地排列在正門入口處不遠的人行道旁,亂:地鐵入口處,十字街頭紅綠燈斑馬線擠滿了行色匆匆的都市客。地鐵里充斥著一股冷漠疲憊的氣味。無論白頭黑夜,這些大都市總有警笛長鳴警車呼嘯而過。熱鬧地段一定有露宿街頭的無家可歸者和沿街行乞者。但仔細觀察之下,這些大都市的髒亂又各有不同:倫敦髒亂得比巴黎和馬德里的髒亂更舒服一些。而細看出沒地鐵的人們,就總會發現形形色色的人:另類的,高雅的,不羈的,放縱的,憂鬱的,瘋癲的。
可以想象:在這種大都市裡生存的人,其物質生活質量都不會太高:菲薄的收入,昂貴的生活成本,窄小的居住空間,每天浪費大量時間疲於奔命在各種公交捷運線上。可是另一方面,每天博物館,藝術廊里都有各種藝術展,劇院里上演各種歌,舞,劇,甚至街頭天天都有各種另類才藝表演,隨時都在衝擊著視覺激蕩著心靈。我看到一撥嬉皮打扮的年輕人,帶著睡袋在歌劇院門口露宿過夜,就為了等著售票處開門時能搶到某部音樂劇的票。街頭有預售各種表演的自動售票機。在這些大都市裡生存的人,思想活躍,反應敏捷,世故油條,不會自甘平庸,不會百無聊賴,不會麻木不仁。
於是,倫敦客有別於約克郡人;紐約客有別于田納西人;巴黎客有別於普羅旺斯人,東京客有別於北海道人,北京客有別於石家莊人。(加拿大可能是唯一例外:溫哥華人有別於渥太華人)。
大都市只屬於年輕人,也只屬意年輕人。他們新鮮的血液血型才能匹配,他們強勁的脈搏才能發生共振。它們不屬於步履蹣跚的耆耆老者,更不理會風燭殘年的老翁老媼。
走馬觀花式地遊覽過了纏繞在心中多年的泰晤士河,大笨鐘,皮卡迪利,海德公園,科文特花園,白金漢宮,肯辛頓堡,倫敦眼和諾丁山等倫敦地標,我知道是時候回家了。
不如歸去,不如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