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那比中央公園華裔女童被殺,素里和溫東接二連三地發生有目標的槍擊事件---這些都給陽光明媚的大溫地區蒙上一層陰影。
來自習慣於「從重從嚴」執法國度的移民,異口同聲譴責加拿大對犯罪分子的懲罰太仁慈(而犯罪分子們也暗地裡擊掌歡呼「加拿大真是個犯罪天堂啊!」)。
的確,如果中央公園裡的監控攝像頭有像天安門廣場那麼多,華裔女童被殺的可能性即使不是為零,起碼也減少了90%。即使謀殺案不幸發生,破案幾率也絕對是超過80%,而不會像現在警方所說的是一件「隨機殺人案」。
遺憾(慶幸?)的是,按照目前加拿大人對「人權」「隱私」的迷戀,在城鄉大街小巷安裝密密麻麻的監控攝像頭的幾率幾乎為零。警方還是會延續福爾摩斯式的傳統破案模式來對付日益猖獗的罪犯。可惜,溫哥華沒有一個朝陽區,依靠群眾舉報來破案的幾率有多少?您心裡明白。
其實,街頭監控攝像頭這種宏觀的現代監控手段究竟侵犯了什麼「人權」和「隱私」呢?交通部門,氣象部門和警察部門不是早就有類似的監控手段,只不過規模小得可憐而已嗎?我們每天早上出門,不是聽到電台里有直升飛機在市區盤旋即時報道交通實況嗎?電視上不是也有各大交通要道的監控鏡頭畫面,讓你了解交通堵塞的情況嗎?這時候,那些正在開車上班路上的「人權」衛道士們,對頭上盤旋的直升飛機(或無人機)和各大交通要道高懸的監控攝像鏡頭不僅沒有敵意,還心存感激。可見,絕大多數衛道士的原則性都是「按需分配」的。
一個國家機器如果想侵犯個人隱私,靠的絕不是街頭電線桿上的攝像頭,而是更隱秘更可怕的手段(看看《史諾登》,《竊聽風暴》就明白了),還別提GPS和「谷歌地圖」!
我是贊成在大街小巷尤其是在犯罪多發點地區安置街頭監控攝像頭的。俗話說:「身正不怕影斜」。我走在大街小巷,一不隨地大小便,二不破壞公物,三不打劫銀行,任多少個攝像頭跟蹤著我也不怕。有了它們,我走夜路心裡也踏實了很多,因為有它們保駕護航,比私人保鏢還強!
何況,說不定有了街頭監控攝像頭,我還有機會成「網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