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閱兵式,讓我這個去國二十多載的海外遊子重溫了一名愛國主義者那種血脈賁張的快感------它至少持續了三個小時。
不過,快感之後,我立刻被一股空前的虛無感所吞沒。無數個問題開始邁著閱兵方陣齊刷刷的步伐迎面向我走來。
「國家」是什麼?
「愛國」怎麼愛?
「你還是個中國人么?」
「中國人」是什麼?
「愛國」是不是一種公民義務?
「國家」這個概念太虛無縹緲,太籠統模糊。是地理概念的?還是人文概念的?
「愛國」怎麼愛?是縱向的愛,包括唐夏商周唐宗宋祖明皇清康乾慈禧溥儀袁世凱至今?還是橫向的愛,光從1949年10月1日算起?
「你還是個中國人么?」「中國人」是什麼定義?薄熙來,周永康,徐才厚,谷俊山等,算不算是中國人?
「愛國」是不是一種公民義務?如果是的話,怎麼還會有「歷史反革命分子」,「地富反壞右」?
對我而言,「國家」,無論是地理概念的還是人文概念的,都太恢弘巨大,而我的愛如滄海一粟之渺小。那九百萬平方公里的土地,有百分之八十以上是我從未涉足的地方;那十三億人口裡面,我認識的可能不過五百。我只能愛我熟悉的故土和我牽掛的親人。
我是個中國人,至少從人類學的基因和血緣上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因為我是一個中國人,我就必須幹些什麼,不幹些什麼,才對得起「中國人」這個稱號呢?說實話,我心裡沒譜。我倒是覺得:無論是哪一種基因或血緣的人,首先要學會做人!用毛主席的話,就是做「一個高尚的人,一個純粹的人,一個有道德的人,一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一個有益於人民的人。」
「國家」和「政權」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可是在歷史和現實中,它們卻總是被偷天換日。久而久之,連我們自己也分不清了。「愛國主義」成了當權者手中一根金箍大棒,隨時隨意都可以朝你後腦勺來一下子,輕則隆起一個大包,重則腦震蕩顱內出血。
越戰時期,許多美國熱血憤青燒國旗,燒自己的美國護照,出生證,兵役證,抗拒為美國政府去越南戰場當炮灰,並為此或噹啷入獄,或逃亡出國。按照當局的「愛國主義」標準,他們都是「反骨仔」。可是,我們卻把他們當作反戰鬥士和平使者而大事謳歌。
「愛國」不應該成為一種公民義務,而應該是一種公民權利。一個真正的公民社會,必須允許它的公民選擇愛國或者不愛國。
或者說,在居住地奉公守法,與人為善,就是最好的「愛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