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他被送進拘留所和其他變態佬接受小組心理輔導的時候,他想起了那個夏天。
他的變形記開始於某個夏日的海邊沙灘上。
他的第二任妻子讓他留意她那正在沙灘上與其他女孩玩耍的11歲女兒,說, 「看看那些女孩的身體。她們已經在發育了。你可以看出有變化了。我女兒長大肯定很招人的。我知道,她長大以後會給我惹麻煩的。」
在心理輔導小組裡,他這麼自我介紹:
「我被定罪的罪名有:兩項性侵犯,三項傷害未成年人的危險,和在網際網路上勾引未成年人。 我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十年,緩期執行,三十五年緩刑監督。我的罪行包括:猥褻我妻子的女兒和她的好友,隔著衣服撫摸她們兩腿之間,腰部,把手伸進她們短褲里,觸碰到她們的內褲。我利用和她們玩一種叫 「捉迷藏」和一種叫「蜘蛛」的遊戲讓她們覺得和我玩很安全。 有一天,她在電腦上給我發來一條簡訊,問我在幹嘛。我說在辦公。她說她很無聊。我說她是個好女孩。她說她是壞女孩。我問她幹了什麼壞事。她說她不告訴我。我是一名電腦專家。我在我們家的電腦里安裝了一套軟體,讓我的電腦可以看到她與朋友聊天的記錄。她與閨蜜聊到在後院停車場與哪位男孩胡來,男孩如何摸她,吻她,等等等等。我一連數周跟蹤她們的聊天。每次她們離線后,我都情不自禁要自己打飛機。我與她的網上聊天開始變得露骨起來。我問她有沒有惹麻煩。她問我什麼意思。我說你發育了,正從一名女孩變成一名女人。她問我是啥意思。我說不知道。她問我如何看她。我說我看她正從女孩變成女人,長大以後會很迷人。她問我喜不喜歡她那樣。我提議她不妨當我的面脫掉一些衣物。她問我想看啥,然後就說不行。這麼一來二去,我就提議要和她上床。她回去告訴了她繼母。她繼母叫她繼續和我聊,她偷偷把聊天記錄列印出來交給了警方。」
警方的聊天記錄有這麼一段對話:
「你想咋樣?」
「你想咋玩都行。」
「比如?」
「讓我看到你露出半邊屁股。」
「還有?」
「穿著小內褲。」
「你為什麼不和我媽玩這種遊戲呢?她長得像我,又是你的年齡段。」
「我就是想和你玩。」
他被捕了。
又是一個納博科夫式的「一樹梨花壓海棠」猥瑣男故事。但是,我們都只是留意洛麗塔,卻沒怎麼留意安娜貝爾。正如漢伯特說,如果那個夏天我沒有愛上某個小女孩,就沒有後來的洛麗塔。那種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的童年記憶如此甜蜜,強烈,令人抓狂,使他在人到中年後會對洛麗塔著迷。因為洛麗塔是她「情色的懷舊之旅」(erotic nostalgia)。
「一樹梨花壓海棠」曾經被世俗唾棄。可是,網際網路時代少男少女的早熟,模糊了成年與未成年的界限。那些聳立街頭的「維多利亞秘密」模特廣告,你可以說她們是成年女性,也可以說她們是未成年少女。商品社會的「大叔控」和「乾爹熱」,更是開始顛覆我們的成見。 不用多久,就不再是什麼一樹梨花壓海棠,而是一樹海棠壓梨花了呢!
(編譯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