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作者的自我簡介:
「邁克姓林,八〇前生於新加坡,曾赴美國舊金山進修廣告平面設計,可惜學無所用,八〇后回歸亞洲,在香港依賴原始本錢維生,透過對電影粗淺的認識和對文字畸形的愛慕,換取一日三餐經費。九〇后成功轉型淪為長期遊客,基地設於法國巴黎,靠撰寫報刊欄,翻譯電影字幕等卑微工作,對抗歐元無止無休的躍升。
文章圍繞通俗文化,飲食文化,情色文化和張愛玲發揮,亦涉美藝,消費,旅行及時事八卦種種範疇。往往在有意無意間露出或長或短的狐狸尾巴,然而毫不介意心靈走光,且越來越有主攻暴露路線的傾向。作品結集已出版十餘種,迄今仍遭諾貝爾評審團冷落。」
生於新加波的邁克,文字風格透著一股牛車水廣東茶樓的蝦餃燒賣味道。:
「好文字有教人莫名其妙高興大半天的魔力,尤其是不期而遇那種。譬如路過灣仔,在橫街見到一家茶餐廳叫安樂茶飯,我嘴角的微笑便久久不肯退位。」
剛剛還在談吃,忽然卻筆鋒一轉到了男女之道:
「把味道輕輕隔開,就像兩個相愛的人短暫分離,正好冷靜自我檢討,看見自己的不足,發現對方的長處,再度相逢肯定有空前的諒解和親密------當然「小別勝新婚」更多時候是非理性的純肉體歡愉,既熟悉又陌生,造就朝對口晚見面剝削了的激情。」
畢竟是經過歐風美雨的洗禮,邁克的筆風處處彰顯著巴黎式的散漫不羈,好像執意帶著讀者穿行在蒙馬特高地迷宮般的小巷裡,轉來轉去找不著北,最後才把讀者帶回目的地:
「內地的《書城》只是圈起了一塊荒廢的地僻,台灣的《印刻》不外是一滴沖淡了的西洋墨水。只有香港,若無其事把玩之根民間的文字,透過舊回憶綻放萬紫千紅。」
至此才恍然大悟:他是在評論香港一本叫《字花》的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