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書評】有時候苟且是為了不再苟且

作者:楊立勇  於 2012-9-25 08:0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文史雜談|已有9評論

 

 

 人生一大樂事,就是能在恣意地腦滿腸肥之餘,還能愜意地舞文弄墨。

 

我每天都在做著這種分裂人格型的穿越,不亦樂乎。

 

剛剛才冒著冬夜的冷風,步行到一家牛肉火鍋店吃下一碗熱騰騰香噴噴的牛腩河粉湯,渾身往外冒著熱氣,把四周的冷風擊潰。原來冰涼的四肢末梢現在暖洋洋的。

 

睡不著,苟且找本書看看。

 

用帶著牛腩香味的雙手撕去《不曾苟且》的塑料薄膜封套,準備「向46位文字英雄致敬」!

 

據編者按,這四十六位文字英雄,都是「不苟且行事,不苟且為文」之輩,遂有此書名。

 

一眼掃去,都是些令人肅然起敬的名字:韓寒,洪晃,柴靜,馮唐,劉瑜,和菜頭,易中天,韓松落,沈宏非,黃佟佟,羅永浩,陳丹青,胡赳赳,熊培雲,……

 

人生要做到「不曾苟且」這四個字,難於上青天。尤其是以賣文為生者如專欄作家,要「不苟且為文」,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如催命符般的稿約像幽靈般咬噬著作家的靈魂。讀過香港幾個專欄作家的文字,如蔡瀾,麥克,陶傑和李碧華的專欄,可以感覺到他們偶爾不得不沒話找話湊成一篇交差完事。當然這不是他們的風格和職業操守問題,而是人總有文思枯竭的時候,可編輯明天要見報的版面不能開天窗啊!只好對付對付過去再說。然後收拾心情寫好下一篇。

 

我對食物的口味之刁,可以說是到了「不苟且糊口」的級數。可是,就在浙閩贑交界的邊城裡,我硬是苟且吃了整整一年! 現在,我對「苟且偷生」持寬容的態度,不大讚同不食周粟而死的過激行為。因為我知道,要做到「不曾苟且」有多難。

 

有時候,苟且是為了今後不再苟且。

 

但願這四十六位文字英雄真的不曾苟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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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9 個評論)

回復 oneweek 2012-9-25 08:13
能做到能不夠且的時候就不夠且,就不錯了
回復 總裁判 2012-9-25 08:22
老楊文風一轉,變散文習習為雜文呼呼,好好好!
回復 總裁判 2012-9-25 08:23
oneweek: 能做到能不夠且的時候就不夠且,就不錯了
此言誠也。
現在國人退一步都是評到了先進。
回復 一頁知天下 2012-9-25 21:20
我至今也沒有做到不苟且coding,一旦沒有強大的QA參與,我的項目就馬馬虎虎趕時間。
回復 劉小雨 2012-9-25 21:53
能做到能不夠且的時候就不夠且,就不錯了

能不苟且的時候不苟且就很不錯了,大實話
回復 徐福男兒 2012-9-25 22:40
欲求凡事不苟且,乘桴浮海別家園。
回復 秋天的雲 2012-9-25 23:09
誰敢說誰沒有苟且的時候?包括偉、名、貴、富人在內。
回復 xqw63 2012-9-26 00:39
切不可太認真,太認真就是和自己過不去啦
回復 秋收冬藏 2012-9-27 23:24
「如催命符般的稿約像幽靈般咬噬著作家的靈魂。「
越看越覺得是專業手筆,貝殼村還真是來了個人物。若是削減幾分.....,便是大師。若為稻粱謀則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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