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再看看避孕套與反腐敗的同理性;
賣淫女為了自身的安全和起碼的職業道德,當然需要避孕套。有了避孕套才能進行「可持續發展」!可是警察要是一來了,避孕套又成了「犯罪證據」,一旦被罰款,就失去了靠賣淫來賺錢的初衷了!所以,避孕套是需要的,可也得少用。只有在確實懷疑嫖客有病的時候才用一下,平常情況下能不用就不要輕易使用!千萬不能離開了這賣淫賺錢的根本原則!
反腐敗呢?一旦沒有了當壓迫者可以隨意剝奪他人的財產據為己有的權利,誰還當那個被老百姓天天罵「該殺千刀的」「斷子絕孫的貨」的共產黨員呢?腐敗就是每一個共產黨員「應該得」的「報酬」!這是明確寫進了「國家」定義里的,是「合法」的!一如黑社會,沒有違法犯罪的優厚利益,誰吃飽了沒事去當黑社會分子,去干刀尖上舔血的買賣呀?可是如果黑社會的所有成員都把打劫得到的東西據為己有,那麼「黑老大」吃什麼呢?再說了,你們這些當小弟的也不能太過火了,一旦太過火了,把老百姓逼得走投無路了,人家肯定得招來警察,黑社會的「好日子」豈不是到頭了?所以,差不多也得隔三差五的「維持」一下「正義」,也好「表現」「表現」自己也是「盜亦有道」喲!所以,永遠的執政黨,到了萬不得已的時候(就像當下這個關口!),也得「意思」「意思」,「反」它一小下腐敗也無啥大事,一切以「傷皮不傷骨」為最高境界。一如賣淫女手裡的避孕套,千萬不能因為時時刻刻都使用避孕套而喪失了賣淫是為了賺錢的最終原則!「反」腐敗也一樣不能以犧牲「壓迫者」的剝奪被壓迫者的財產權這一條基本路線為最高原則!肯定要做到「適可而止」!要不把共產黨員都「反」腐敗「逮」搞破鞋的弄進了監獄,豈不是從根本上消滅了由單一的共產黨員組成的「壓迫階級」啦?那由「壓迫階級和被壓迫階級」組成的「國家」豈不是也亡啦?所以呀,「意思」到了就要「以穩定大局為原則」借坡下驢得啦!!要留得青山在才能不愁沒柴燒!!要記住;人家只是要把「壓迫階級」一分為二,把一些「混進無產階級隊伍里來的」打回到「被壓迫階級」的原型!!!
綜合上述;「反」腐敗一如避孕套,不可沒有,也不可常態化地天天用,次次用,得偶一為之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