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還是四十七八年前,我和媽媽去公社辦的農科所看父親。那個時候農村是除了兩條腿還沒啥其他的交通工具。就在一個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地方,也不知道是為什麼,就有一個小商店。走得口渴了,我們就想進去討口水喝。媽媽當時有一百三十多斤,這在那個人人肚子都「前牆貼后牆」的時代的大陸南方,是難得見到的,所以她就是當時整個公社的「名人」。這是個小商店,也就一個女營業員。人家見是「胖子」來了,就找了兩隻土碗倒上水給遞過來。等我們喝過水后,媽媽道了謝,就要告辭,那個營業員阿姨就喊住我:「細呀仔,這兩個飯碗是壞的,你要喜歡就把這兩個飯碗拿回去吧!」。我一看;確實的,飯碗的底下確實只有一點點磕壞了,而且花紋還挺好看的。可媽媽說;「這好好的碗咋就是壞的呢?」,人家說:「都已經『報損』了!你就拿去吧!好的這種飯碗也就三分錢一個!」。可是我媽說:「值不值錢的不要緊,這不是我們的東西,不可以拿的!」。結果,就一直到現在,我怎麼學也學不會的是「撈錢!」。國內國外,經過我簽發的訂單,合同從幾十萬到幾千萬估計也有上千份了,可就從來沒想過什麼叫做「行規」。看來這父母親定下的條條框框真的會禁錮孩子的一部分「才能」的發揮!!
二;好像是所謂的「打倒四人幫」不久,一天我跟著乾娘去給我干老子送飯。那幾天我那個當剃頭匠的乾爹正生著病,又正是臘月里,快要過年的時候,天氣很冷。在那裡有那麼三四個人在排隊等著剃頭。我乾娘也是心疼我干老子,就說:「老頭子呀,你身上不舒服,先吃飯吧!」,可我干老子說:「人家在這等我剃頭,是看得起我,也是照顧我的生意(就在他露天剃頭擔子的對面的國營理髮店裡是冷冷清清的一個人都沒有!)。我去吃飯?讓人家頂著個『陰陽頭』等著,你咋就說得出口哇?」,,,。所以,我有時候還是經常會「不管翻兜絕滅(土話:意思是不管發生什麼事情都得整的!)也要做完事再說!」。
三:記得還是上小學的時候,有一天在課間休息的時候,和同學玩瘋了,也不知道是我還是別的同學一不小心打壞了學校的玻璃(反正是我們哥兒幾個人其中的一個)。回到家,就向媽要兩毛三分錢。老右派臉一沉說:「又怎麼了?」,答曰;「我打壞了學校的玻璃,我得買玻璃安上去!錢從我下個月的零用錢(每月五毛錢)里扣吧!」。老爸這一回卻沒再說我,而是笑了:「損壞了學校的東西當然是要賠的!小男孩也是男人,就得自己承擔!」。到現在,我還是有一股子:「好漢做事好漢當」的脾氣,天大的錯誤也敢抗著,絕不推卸責任!!
四:在八零年前後,我家就有這麼一個鄰居。當父親的是個「共產黨員」,家裡也並不富裕。一天,一個賣水果的人揪著他們家的老二來告狀:「你的孩子偷我的蘋果!,,,」。在人家走了以後,這個「仁慈的父親」說:「你真他媽的笨蛋一個!你偷蘋果讓別人看見了為什麼不趕緊扔了?你要是扔了,我看他敢說啥?」。等這個事情過了十幾年以後,他們家的這個孩子就讓法警給餵了一顆「銅做的花生米」!老蟊賊說的;「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也是一代更比一代強呀,只不過最後他的腦殼還是沒有硬過子彈頭。
五:在農村的時候,我是個放牛娃。在南方大多是水牛,公的水牛有一個毛病:一時半到三歲的時候會在下雷陣雨之前「發瘋」:就是突然看著天,用前腳刨地,然後就開始瘋跑!一般是沒人敢過去阻止它的!這一天,我放的一頭牛就開始刨土了,我就害怕了。可我那個瘦瘦高高戴著眼鏡的父親卻跑過來,死死地按住了牛頭,也不知道他哪來的那麼大的力氣,,,。工作以後,其中一個工地上有一個45米高的煙沖,已經砌到了二十幾米了。這一天吊車突然就失去控制了,上砂漿的料斗就向著煙沖砸過去,上頭有四個工人正在作業,瘦小的我居然就跑過去死死地抓住它不放,後來左手無名指去醫院縫了幾針!從此,比我大八歲的工段長直管我叫「大哥」。
六:八一年的夏天,高考過後,去大學還早,我就趁這個難得的空閑時間,去外省看奶奶,讓爺爺奶奶也高興高興。一天二姑對我說:「還是你爸爸做的飯好吃!」。「什麼?我爸爸會做飯?不知道呀!」。二姑很肯定地說:「你爸爸每一次來這裡出差,只要有時間他都會給爺爺奶奶做飯吃的!」。後來,我每一次回去看望母親,都要在最後臨走前的頭天晚上,打好熱水,給母親洗腳,然後把母親的腳抱在懷裡,幫母親修剪腳趾甲。前幾年去紐約看大丫頭,最後一天,她請假了,理由是:「我怎麼的也得給父母做一天飯!」。看來這可以算是我們家的「傳統」,從此要延續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