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親是我姥姥抱養的!母親是我姥姥堂姐的孩子!所以我就有兩個姥姥!我血親姥姥在我母親離開她自己的五,六年以後,她自己又收養了一個因患時疫而父母雙亡的孤兒。老人家也就是想著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行善積德!我這個姨後來參加了「革命」,所以在所謂的文革以前也是個不大不小的「官兒」。因為家教的原因,就在平常工作中「過於堅持原則」,所以在文化大革命當中就「吃了不少的苦頭」。最後,是讓人打得「只有半口氣了」,,,我這個血親姥姥就讓我舅的兩個孩子用農村的手拉小板車,拿了兩個麻袋對扣著把我老姨藏在豬屎里給拉回農村的老家!城裡的「造反派」就到我舅家要人!結果我這個文盲姥姥就讓我舅拿了斧子立在門口,,,。按說;我的這個姨是個「外人」,根本就用不著去替她「玩命」!可是,我姥姥說;「她就是我的人!(南方話,意思是「我的孩子!」)冇聽過親娘老子還活著,女崽讓別人打死的!,,,」。
現在,香港的事情,哪一個敢說英國人,美國人是境外勢力呢?是英國人美國人用了百年時間,把香港建設成了今天的東亞經濟中心!也就是說;香港是人家的養子!你是「偷孩子的!」,現在你想咋滴???
習近平哥哥說得好;「己所不欲勿施他人」。人家養大的孩子,人家孩子已經有了自己的生活習慣,你憑什麼要給這個孩子「立家規」呀?更加要命的是;這個「家規」本來就是吃屎的人想出來的!唉!!!你可以說;「從科學上講話;『大蔥和蘋果是一樣的!』」,可這個孩子就願意吃蘋果,就不喜歡吃大蔥!這可咋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