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飯後休庭期間,由豬國少醬和傻逼弱夫斯基提議,狐狸和黃鼠狼都表示同意,決定請示江大媽,李大嬸外加那個吳扁嘴!
江大媽,李大嬸會同傻逼弱夫斯基提出;「必須有惡國一名代表(或者代理人!)參加攪合,以體現主義的正確性!」
豬國少醬要求得體現;「豬國特色!強調本土化!」
吳扁嘴提出:「最好能體現國際化!」
黃鼠狼則以不合作為要挾,強烈要求「得解決個人老二問題!並且為保證將來『要人民小命事業』有接班人而做出切合實際的保障!」。
狐狸說;「咱也不能白乾!」,,,,
最後決定;1,由公斑馬當檢察官。一來屬於老馬家的遠親(---主義的正確性有了保證!),
二來與毛驢是同族(--有豬的特色!也算本土化了!)
三是色差明顯 (體現了國際化原則!)
四是公的就有第五條「腿」(狐狸的最愛!就答應她,可以讓她不白乾!搞不好還能生出個果子狸來,也就有希望進「呆」了!)
2,引來臭鼬當刑警。(有利於控制證據的正確性!也解決了黃鼠狼的老二的問題!)
3,毒蛇要想當上明日之主就得做到犧牲一些遠房親戚;
一,先由泥鰍魚進場攪一下然後開溜!
二,拿蚯蚓頂包!(---反正也不怕砍頭啥的!)
結案大綱(草案);
經過大家努力工作,法庭調查,1)華山老貓脖子上的咬傷痕迹系泥鰍魚所為!與黃鼠狼無關!(如果老貓不服,就說她自己咬傷的自己,企圖栽贓陷害好人!)
2)天宮食日狗腿上的咬傷痕迹是由於他自己吃飽了撐的去刨蚯蚓洞,引起了蚯蚓的防衛過當所咬傷的!也沒有直接證據表明與黃鼠狼任何關係!
3)對於小雞失蹤一事,查無實據!但是,事發當時黃鼠狼確實就在現場!又無法說明正當理由,也沒有證明人!
本法庭依據扯蛋法律宣判如下;
第一,蚯蚓防衛過當咬傷了天宮食日狗,行為惡劣,氣焰囂張,後果嚴重,應當判處腰斬!但是有正當防衛的情節!所以可以另選良辰擇吉日再執行!
第二,對於小雞失蹤一事,查無實據,黃鼠狼雖然無罪,但是,為了對人民負責,現判處黃鼠狼;去安樂窩舒服一十八年,由臭鼬負責管理!
第三,泥鰍魚咬傷華山老貓,而且傷在脖子上,但是不排除是華山老貓自己乾的!所以證據不足,本法庭不給予支持,泥鰍魚當庭釋放!
第四,華山老貓和天宮食日狗提出的關於「華山老貓自己的嘴巴咬不到自己的脖子,,」一事與本案無關,不再討論!你的嘴巴咬得到咬不到自己的脖子,找你自己父母去!
第五,華山老貓和天宮食日狗攪鬧法庭一事將另案處理!